
在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方面,會計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補”措施落地中,會計處理的合規與否直接影響到有關工作的順利實施。
近日,財政部發布了《“三去一降一補”有關會計規定》(征求意見稿),針對化解鋼鐵和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會計問題,規范了國有獨資企業之間無償劃撥子公司、非持續經營的“僵尸企業”、企業集團母公司向其子公司轉撥資本性財政性資金和中央企業對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具體化
據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在于規范相關會計處理問題,更好地推動《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的落地。
近年來,隨著國企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獨資企業等按照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有關規定,通過無償劃撥方式進行資產重組的情況時有發生。此類無償劃撥不涉及非國有權益和交易對價,從交易實質上看,具有權益性交易的特征。
當前,無償劃撥工作中較為典型和突出的會計問題是國有獨資企業之間無償劃撥子公司的會計處理問題。
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宋家興看來,《征求意見稿》是對準則規定的具體化,有助于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準則。例如,在國有獨資企業之間無償劃撥子公司的會計處理中,規定了劃入企業和劃出企業的會計處理。其中,在劃入企業的會計處理中規定,應根據國資監管部門批復的有關金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若批復明確作為資本金投入的,記入“實收資本”科目),有效地避免了因借記科目不一致帶來的困擾。
對此,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副總經理雷東升也表示了同樣的觀點。他說,雖然之前遇到國有獨資企業之間無償劃撥子公司的會計處理問題時,已采取了類似的處理方式,但《征求意見稿》在這方面的明確為今后企業財務報表的規范提供了依據。
對于劃入企業所涉及到的會計處理,宋家興則建議,如能進一步明確其編制個別財務報表對無償劃入的子公司凈資產為負數時的會計處理,將更有助于企業操作。
擴充涵蓋范圍定位“僵尸企業”
清理“僵尸企業”是“三去一降一補”工作中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是目前對“僵尸企業”并未有一個統一的定義。
對此,邢臺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副總會計師楊津認為,“僵尸企業”對優質企業有較大影響,價格戰、地方保護主義等時有發生,不能充分發揮市場優化配置的作用。在各地方政府對僵尸企業運用兼并重組、資產重組和破產清算等方式時,難點多集中于如何判定“僵尸企業”以及其會計計量基礎。
目前在《征求意見稿》中,企業按照政府推動化解過剩產能的有關規定界定成“僵尸企業”、且將依規定進行關閉出清的,通常表明其具有非持續經營的特征, 如果繼續按照持續經營假設下的會計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報告,不能客觀反映其實際情況。
為此,《征求意見稿》規定根據這些企業的特點,改按不同于持續經營的計量基礎進行計量,從而客觀反映其財務狀況等信息。
對非持續經營的“僵尸企業”自身而言,應當自非持續經營當期期初開始,對資產改按清算價值計量、負債改按預計的結算金額計量,有關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在母公司合并財務報表方面,開灤集團公司財務部副主任鄒世春認為,由于子公司自非持續經營當期期初開始,對資產改按清算價值計量、負債改按預計的結算金額計量,則母公司也應從該期期初開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明確政策性投入處理
在財政部門投入1000億元支持去產能的背景下,中央企業對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的會計處理自然成了企業關注的焦點。《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收到專項獎補資金,按要求開展化解產能相關工作并經核查清算后,按照財政部清算的有關金額,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有關損益科目。
鄒世春認為,這是需要考慮兩點:一是專項獎補資金可能存在跨年度使用;二是獎補資金主要用于職工安置,企業在化解產能過程中,相應的支出可能記入“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生產成本”等科目,在結轉清算獎補資金時,企業是否對應實際發生支出的列支渠道結轉?如果在非全額補助的情況下,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很難一一對應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