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永瑋
【摘要】2012年12月19日,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經過多年準備修改后,終于發布。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在全國施行。新單位的會計制度適用于境內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本文將通過對新舊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對新制度資產方面內容及變化進行解讀,加強對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理解。
【關鍵詞】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創新
為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于2012年12月6日、19日分別修訂印發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自2013年1月起全面施行。事業單位新會計政策適用于除按規定執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以外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新制度較為全面地規范了事業單位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既繼承了原制度的優點,又有了新的創新和突破。本文將就新制度的八大方面主要的變化進行分析。
1. 、配套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實現了會計規范與其他財政法規政策的有機銜接,有利于促進各項財政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實現了財政支出各個部分都能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填補了有些問題的法律空白。
二、創新引入了虛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這一改變一方面滿足了預算管理的需要,使事業單位會計反反映的支出數能夠與預算管理和年終決算的收付實現制口徑完全一致;并規定了“虛提”折舊和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即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沖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而非計入支出。促進事業單位落實“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原則,為事業單位進行內部成本核算提供會計數據支持。
三、明確規定了基建數據定期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原制度下,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與基本建設相關的資產、負債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賬套中反映,基建賬數據長期“游離”會計“大賬”。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對于基建投資,在按照基建會計核算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同時,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定期并入單位會計“大賬”。這一規定有助于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完整性,為事業單位全面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防范和降低財務風險發揮會計信息支撐作用。但新制度尚未明確基建并賬的具體賬務處理。
四、著力加強了對財政投入資金的會計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財政補助收入的核算口徑,要求在“事業支出”科目下單獨對財政補助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增加了“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兩個凈資產科目,對財政補助收入、財政支出情況和財政補助結余的形成過程制定了明確的制度規定,對于各個部門進行財政管理、加強財政資金的系統科學化管理有著重要的作用。
五、進一步規范了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會計核算。新制度嚴格區分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通過設置“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等科目,進一步將非財政補助資金區分結轉和結余分別核算, 并對非財政補助結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況設計了科學的賬務處理流程。這些規定符合“財政撥款結轉結余不參與預算單位的結余分配、不轉入事業基金”、“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等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有助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支出和分配行為,促進事業單位健康、可持續發展。
六、突出強化了資產的計價和入賬管理。新制度針對事業單位實務中普遍存在的對于接受捐贈、無償調入資產計量口徑不統一、相關資產不入賬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該種情況下資產的計量原則,要求在沒有相關憑據、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將所取得的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并要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以名義金額計量的資產情況。這些規定有利于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促進取得的資產及時入賬,通過資產的賬實核對手段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七、全面完善了會計科目體系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新制度按照此次改革要求,對現行制度下的科目體系進行了全面梳理和改進,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對個別科目名稱進行了修改,同時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內容、明細科目設置、確認計量原則、所涉及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賬務處理等內容。
八、系統改進了財務報表體系。新制度增加了“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改進了各報表的項目、結構和排列方式。使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體系與會計慣例更為協調,財務報表體系更為完整、更為有用,更好地滿足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等多方面信息需求。規范了財務報表體系、全面改革資產負債表、改進收入支出表結構、新設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強化輔助披露。比如改進了收入支出表結構,既全面反映事業單位一定會計期間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資金類別列示“財政補助結轉結余”、“事業結轉結余”和“經營結余”,同時可以反映事業單位年度非財補助結余的形成及分配情況。這些改進一方面使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體系與會計慣例更為協調,增強了科學性;另一方面,也兼顧了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使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體系更為完整、更為有用,更好地滿足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結束語】本片論文以引用監督處原文解釋為主,加入作者自己對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理解。這八大方面的改革舉措包括了事業單位財務、預算、資產、凈資產、負債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將完善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促進單位財務的健康穩定的實行和發展。認真學習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比新舊制度之間的差異,對提高事業單位財政科學合理化、提高財政業務管理水平有著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監督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解讀四.[S]2013.01.17
[2]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S]財政[2012]22號.20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