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試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符合原四川省人事廳、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4]102 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 (二)考試組織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全國會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確定合格標準。 1、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 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2、全省考點統一設置在成都市區,考試時間為2011 年9 月4 日(星期日 )上午8:30 —12:00。 3、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此證在全國范圍內3 年有效。 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安排,10 月底前公布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并核發成績合格證。 (三)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1 年6 月27 日至7 月8 日。報名地點為綿陽市及各縣(市、區)財 政局會計考試機構。市財政局地點:涪城區安昌路35 號法規會計科。 (四)報名手續 1、凡符合報名條件并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并由所在單位初審后送當地考試報名機構進行復審。凡承擔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均須在所審查的材料上明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材料審查經辦人要對本人負責審查的材料予以簽名備查。 2、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以上所有證件須持原件到報名點審查,僅持復印件者不予報名。 (五)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復函》(川價函[2004]46 號)文件規定,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報名收費標準為每科50 元。 (六)考試用書 全國會計考辦統一印制《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2011 年),是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唯一依據。為了幫助廣大考生了解和掌握《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的全部內容,中國會計學會編寫出版了《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輔導用書(2011)》,考生自愿訂購(征訂單附后)。 二、評審 (一)申報條件 申報2011 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統一考試并成績合格,且考試成績在有效期內。 3、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達到全省統一要求。 (二)申報材料 1、有關表格。“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附件1)1 份、“高級專業技 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附件2)1 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四川省人事廳制)一式5 份、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簡表一式2 份(附件3)。 2、業績材料: (1)“單位綜合推薦材料”(1000 字以內)一式5 份,內容主要包括擔任會計師(或取得中級職稱)以來被推薦者的政治素質、學識水平、專業能力,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與貢獻,由單位負責人審查簽名并加蓋公章(必備); (2)任現職以來的業務自傳(必備)、省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的論文(著作)或財務分析報告兩篇以上(必備)、內部刊物發表的論文及交流材料、規章制度和中長期會計工作規劃、專業課程授課講稿及證明、大型的專業方案等業績、成果材料各1 份 。申請人在向高評委辦公室報送本人發表的,經所在單位審查并蓋章確認的論文、著作復印件時,必須同時出示原件。 3、其他資料。學歷證書(從參加工作開始的各級學歷,包括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等)、中級資格證書、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或達到相應要求的證明復印件各2 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電算化證書、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各種獲獎證書、連續五年以上的會計師資格聘用文件或聘書等復印件各1 份。以上材料需將原件報高評委辦公室審查,復印件需所在單位審查后加蓋確認章。 4、材料裝訂要求。 (1)主評材料:包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單位綜合推薦材料、業績材料、各種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各1 份,需整理裝訂成1 冊。 (2)輔評材料:包括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1 份、“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1 份、“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人員簡表”2 份、單位綜合推薦材料 4 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4 份、學歷證書(從參加工作開始的各級學歷, 包括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等)1 份、中級資格證書1 份、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1 份、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或達到相應要求的證明1 份,以上所有材料不裝訂。 (三)申報程序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后,應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評審表》,再由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報市、州職稱管理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申報材料可由主管部門或當地財政部門轉送至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委會辦公室。中央在川單位的評審工作,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組織進行;沒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其在川單位可按規定進行委托評審。凡委托四川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相應資格的人員,其專業知識成績必須符合我省有關規定,中央在川單位委托 評審應呈報委托函。 (四)申報時間、地點 1.2011 年度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時間為11 月1 日至 12 月10 日。 2.申報地點。四川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會計處)。 (五)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復函》(川價函[2004]46 號),每人次240 元。 附件:1.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173932.doc 2.2011 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173933.doc 3.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綜合情況表173934.doc 4.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173935.doc 5.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簡表1739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