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
在會計處理上,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滿足準則規定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不滿足準則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在稅務處理上,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企業改變房屋、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外,應當增加該固定資產原值,其中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還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并相應調整計算折舊。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支出:發生的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一定比例以上;發生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延長一定年限以上;發生修理后的固定資產生產的產品性能得到實質性改進或市場售價明顯提高、生產成本顯著降低;其他情況表明發生修理后的固定資產性能得到實質性改進,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增加。
固定資產處置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根據準則規定,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在稅務處理上,企業出售、轉讓固定資產,應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確認為轉讓財產收入,并按第十六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該項資產的凈值和轉讓費用。企業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債務重組、分配股利和捐贈等,都要視同銷售。
企業所得稅處理的固定資產損失,包括企業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發生盤虧、淘汰、毀損、報廢、丟失、被盜等造成的凈損失。
對盤虧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確認損失:固定資產盤點表;盤虧情況說明,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盤虧,企業應逐項作出專項說明,由中介機構進行職業推斷和客觀評判后出具經濟鑒證證明;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內部核準文件等。
對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報廢、毀損,企業應逐項作出專項說明,并委托有技術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鑒定,出具鑒定說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當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如消防部門出具受災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事故現場處理報告、車輛報損證明,房管部門的房屋拆除證明,鍋爐、電梯等安檢部門的檢驗報告等;企業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情況說明及內部核批文件;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
對被盜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保險理賠以及責任賠償后的余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涉及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
固定資產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確認為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長期閑置不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由于技術進步原因,已經不可使用;已遭毀損,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因本身原因,使用后導致企業產生大量不合格品;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企業固定資產當有確鑿證據表明已形成財產損失或者已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時,應扣除變價收入、可收回金額以及責任和保險賠款后,再確認發生的財產損失。可收回金額可以由中介機構評估確定。已按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確認財產損失的固定資產必須保留會計記錄,各項資產實際清理報廢時,應根據實際清理報廢情況和已預計的可收回金額確認損益。企業的固定資產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情形,應依據下列證據認定財產損失:資產被淘汰、變質的經濟、技術等原因的說明;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資產已霉爛變質、已無使用價值或轉讓價值、已毀損等的書面申明;中介機構或有關技術部門的品質鑒定報告;有關資產的成本和價值回收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