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穩健會計是通過會計穩健原則來實現的。會計穩健原則是會計報表的重要基石,是會計報告中一項長期存在的準則,也是會計理論和實踐中的一個中心原則,還被認為是最有影響力的會計計量原則。本文對會計穩健的相關理論問題進行了探討。
本文立足于會計穩健原則,引入和借鑒了國外學者的研究成果。首先,提出并分析了對穩健原則的四種解釋,闡述了對會計穩健的檢驗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盈余反應不對稱方法和會計應計程序分析法,從而對穩健會計概念加以界定。
其次,從契約理論、股東訴訟、稅收因素和監管機構等方面對穩健會計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并著重從契約理論的角度,指出穩健原則能約束管理層在契約中操縱會計數字的機會主義行為。因此,穩健主義是一個有效的契約機制。同時,還指出了不支持穩健會計的理由:穩健會計對于中立會計的偏離,對會計信息的質量產生了影響;穩健原則會產生對企業利潤的操縱行為等。
再次,在對穩健會計的概念界定和對其產生的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將會計穩健劃分為有條件穩健(盈余穩健)、應計項目穩健和無條件穩健(資產負債表穩健)等,并對穩健的三個來源,即會計報表不能反映凈現值為正的項目和資產價值的增加、凈資產賬面價值的最小化和對損失的確認比對收入的確認及時進行分析。作者在對會計穩健度的三種檢驗方法進行具體探討的基礎上,對有條件穩健和無條件穩健衡量指標檢驗方法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探討,認為應計項目是導致兩者差異的關鍵。
最后,作者從三個方面分析了本研究意義之所在,以期為后續研究提供參考。
(張金松整理自《財會通訊•學術版》2007年第2期下,作者:劉舒文 伍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