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新審計準則的頒布及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不斷完善,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模式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內審機構所運用。但由于我國大多數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在引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存在著對理論理解偏差,及理論本身缺乏科學的風險評估工具、標準等原因,導致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應用中無法真正發揮作用。本文通過對目前我國企業在內審中引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所面臨的問題入手,提出幾點解決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問題 對策
所謂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對企業進行審計前,先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按照評估值確定審計重點領域,對企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進行有針對性的審計,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具體內容為:一是對企業所處的行業現狀、國家扶持稅收政策、利率、匯率等影響因素進行風險評估,從整體層面掌握企業出現報表舞弊的可能性。例如,某出口貿易企業當出現國際金融危機時,其銷售收入一定會受到國外市場的影響,審計人員通過了解后將“銷售收入”科目作為審計的重點。二是對企業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首先,了解企業是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如審計人員發現企業未建立相關內控制度或相關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則要對企業進行重點、詳細的審計程序。其次,按照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將其分為銷售收款、生產付款、籌資投資等循環,了解并測試每個控制點是否建立完善可行的內控制度及運行情況,將內控執行不到位的環節作為審計的重點領域。例如,當內審人員發現銀行存款余額表由出納編制時,則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對賬單進行核對作為審計的重點。
風險導向審計克服了以往賬項審計、制度審計的工作量大、無法有效發現企業財務漏洞的弊端。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引用,使內審人員能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現企業財務核算中存在的問題,使審計工作有的放矢,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更好地發揮了內審機構的財務預警、監督職能。
一、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企業內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風險導向理論體系不完善,導致內審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無法有效應用
審計風險導向理論是從2006年從國外相關審計理論中引入至我國,由于在我國企業應用時間尚短,該理論仍處在不斷探索、研究階段,風險導向理論存在著如缺少統一的風險評估標準等一系列問題,加之企業對該理論缺乏重視,使內審人員無法真正發揮風險導向理論降低審計成本的作用。
(二)無統一的風險評估量化標準,導致內審人員在確定風險程度時存在較大的主觀性
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據對企業存在的潛在市場、政策風險及內控中存在的漏洞,評估企業風險程度,以確定審計工作量及重點,而我國目前出臺的內部審計準則等規范文件,未針對我國企業不同行業的經營特點制定統一的風險評估實務標準,無法通過數字將風險水平進行量化,進而指導內審人員應采取何種審計措施。
(三)內審人員業務素質較低,無法達到風險導向審計工作對業務水平的要求
風險審計導向審計理論不但需要內審人員掌握財經等相關法律外,還必須能準確地發現企業內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根據風險導向理論進行合理的評估,最終確定審計重點。而目前我國企業中從事內部審計的人員多數為長期從事財務核算的會計人員,由于缺少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加之平時不注重對新財務審計知識的學習,很難適應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工作,最終導致新審計理論形同虛設,大大降低了審計效率。
二、解決企業應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問題的對策
(一)組織財經專家進行調研,出臺風險導向審計實務指南
政府應在全國范圍內征集企業審計人員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調查反饋,組織社會各界財經專家、財務工作人員對調查結果進行研討,制定適合于各種規模、行業類型的審計實務指南,作為審計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的行為準則,進一步規范企業內審工作,發揮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方面的作用。
(二)制定行業風險評估標準,量化企業存在的潛在財務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最重要的步驟就是根據企業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科學的評估,以確定審計重點及審計程序,而在實際內審工作中,由于缺少統一的風險評估標準,內審人員對風險評估如何進行量化判斷不準確。建議分行業出臺風險評估標準,首先,按照資產總額、利潤水平、現金流量等指標將企業進行分類,再按照風險類型將企業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細分,并分別各種類型風險制定量化指標,以方便內審人員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例如,將流動資產負債率低于2:1作為存在潛在償債風險的信號,內審人員應將流動資產是否可短期變現,債務利息是否有保障作為審計重點。
(三)引進審計專業型人才,提高內審業務水平
首先,企業應在大學院校、會計和法律等社會中介機構引進專業人才,尤其可聘請注冊會計師、執業律師作為內審機構主要負責人,改善企業內審人才結構,提升內審工作整體的業務水平。其次,企業定期組織內審人員進行審計業務知識培訓學習,逐步改變傳統審計理念,培養內審人員風險導向意識。最后,內部審計協會應定期對企業內審人員進行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宣傳、培訓,提高內審人員業務知識水平;通過組織審計業務考核、評比,增強內審人員學習審計理論的積極性。
(四)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為風險導向審計提供軟環境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不但可以規范企業經濟運行,也為內審人員按照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確定審計重點提供線索。企業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詳細、科學的內控流程說明,督促企業各控制點工作人員嚴格履行內控制度,在防范企業出現貪污舞弊行為的同時,為企業內審人員確定審計重點領域提供有效的評估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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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