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余額寶是阿里巴巴集團打造的一款網絡創新金融工具,自2013年6月13日上線至2014年4月2日,余額寶共經歷了43次監管,在政策不明確的情況下,余額寶將何去何從?本文以余額寶為例,對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的盈利模式的可持續性、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潛在監管風險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余額寶 互聯網金融 基金公司
一、引言
余額寶是由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打造的一款網絡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余額增值和存款服務。其實質是第三方支付與貨幣基金的聯姻。2013年6月13日余額寶上線,用戶通過將錢轉入余額寶,可獲得比銀行活期存款利息高得多的收益,據新浪財經2014年4月1日的統計數據,余額寶7日年化收益率達到5.356%,遠高于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同時,用戶還能隨時使用余額寶進行消費支付與轉出,不產生任何手續費。此外,余額寶獲得門檻極低,用戶購買金額沒有限制,其目標在于吸引那些停留在支付寶上閑散資金。通過余額寶,用戶不僅能夠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同時在支付寶和余額寶兩者之間建立起橋梁,為支付寶沉淀的大量資金提供一個新的增值通道。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余額寶規模突破5 000億元,用戶數近8 100萬戶。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基金之一。
隨著余額寶一度被認為是金融創新和財務管理的擴展,余額寶概念在證券市場上的持續升溫。然而,與余額寶相關的網絡金融創新卻存在諸多問題。首先,科技的發展促使銀行產品和服務創新,余額寶在改變傳統金融業的業務模式,那么余額寶盈利收益是否可持續、盈利模式是否健全呢?其次,從監管層面上來說,與互聯網金融創新相適應的相關法律規范并未出臺,余額寶應如何規避監管風險,保障投資者本金的安全?第三,金額寶與銀行的業務有重疊,或對銀行造成沖擊。余額寶本身并無存、儲資金的資質,傳統金融業對余額寶的態度將會對余額寶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的探討
(一)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盈利的可持續性分析
余額寶是基于支付寶平臺的一項余額增值服務,其本質是將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銷系統嵌入支付寶平臺,用戶將資金換入或轉出“余額寶”時,后臺將自動購買或贖回基金,并且按照賬戶中資金的額度按日計算利息并支付給投資者,其中投資者所獲得的利息收益其實就是所投資基金的收益率。相對于銀行活期存款利率0.35%來看,余額寶所關聯的天虹增利寶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率約為4%。對于余額寶用戶來說,能夠獲得較高收益。此外,賬戶中的資金可以隨時用于網購、轉賬,因此,余額寶還保障了賬戶資金的流動性,對持有散錢的用戶來極具投資吸引力。余額寶的高收益是來自貨幣市場基金收益。
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組合對象的投資基金,由于貨幣基金的投資組合對象是各種違約風險都非常小、流動性較大的短期貨幣工具,致使其收益也較為穩定。同時,貨幣基金投資的各種貨幣工具期限都非常短,交易差價相對較小,回報率并不像股票等權益類投資那樣波動性極大。因此,為吸引投資者將持有的資金投資與貨幣基金,貨幣基金一般采用開放式基金管理形式,進而讓投資者取得與存款貨幣金融機構儲蓄一樣的方便與靈活性的同時,又可提高收益率。開放式貨幣基金組織方式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隨時據以簽發支票,用于轉賬或支付,因此,對基金公司的流動性提出了較高要求。用戶將資金換入 “余額寶”,后臺將自動購買了貨幣基金。余額寶投資同樣也具備了貨幣市場基金的基本特點:收入穩定、風險較小。
然而,盡管貨幣市場基金與銀行存款、資本市場基金相比,具有獨特的優勢,風險也比較低,但這并不意味著貨幣市場基金沒有風險。買入貨幣市場基金其本質仍然是投資,只要是投資行為就會有風險。未來市場的不確定性決定了未來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如由于利率預期與現實市場利率趨勢的差異所形成的投資損失,以及貨幣市場基金自身經營管理帶來的風險,如道德風險、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等。
其次,從我國當前貨幣市場基金的發展來看,我國金融管理體制、運作體系、市場體系均不成熟。貨幣市場基金是一種新型的投資工具,貨幣市場基金成立之后的收益直接取決于貨幣市場本身的發展。貨幣市場基金收益是否穩定直接取決于貨幣市場參與者的廣泛性、投資工具的豐富性、利率市場的完善性、貨幣政策執行的獨立性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由于貨幣市場基金并沒有像商業銀行和其他形式存款貨幣金融機構一樣,它并不能享受由全國性存款保險機構所給予的保險,一旦出現風險,就會引起連鎖反應,甚至導致大量投資者集中贖回投資,這又會加重貨幣基金的被動局面。
此外,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和風險狀況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金投資顧問的專業水平以及基金管理機構操作系統的內部控制問題?;鸸芾碚叩耐顿Y決策失誤或基金內部管理的失靈,會導致貨幣市場基金凈值大幅縮水。這種失靈可能是由于人為的失誤欺詐、監管體系不完善、電腦系統發生故障、工作或技術流程粗線問題等。如光大證券的“烏龍指”事件,2013年8月16日光大證券錯誤交易指令導致滬深股市早盤瞬間放量暴漲,短短幾分鐘內,上證指數從跌近1%拉升到漲近3.5%,上證指數從2 066點直線拉升到2 198點,瞬間暴漲超過130點,午后滬深股指快速回落,石油、銀行、券商等71只藍籌股集體回落,創業板放量大跌。這一事件最后證實就是由于光大證券內部操作系統存在漏洞,給基金投資者帶來巨大虧損,促使基金管理重點主要放在了內部風險控制上,加強內部管理。
余額寶的高收益直接依賴于天弘增利寶的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收益。其收益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取決于貨幣市場基金收益的可持續性。由于貨幣市場基金作為投資工具所固有的特點,存在的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決定了其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同時,我國處于市場經濟深化改革階段,資本市場發育并不健全、各種金融法規有待完善,在保障貨幣市場基金市場方面仍存在問題;此外,貨幣市場基金并不能像傳統金融機構那樣,享受由全國性存款保險機構所給予的保險,因此余額寶的高收益并不是如阿里巴巴集團所宣傳的那樣,其高收益只是一種理想收益。余額寶的收益是購買貨幣基金所得,因此其收益是確定的。投資者應重視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積極加以防范,理性對待余額寶的投資收益與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潛在監管風險分析
金融化的自由發展推動了金融創新的發展。由于政府放松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管制和干預,促使著金融市場將閑散的資金轉化為投資,資金的集中高效投資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經濟發展又強化了對金融產業需求的刺激,促進金融產業發展,進而形成金融產業與經濟良性循環發展。近年來,由于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加劇了各國金融機構間的競爭,為提高競爭力等原因促使金融創新產品進一步發展。其次,金融消費者及投資者對金融產品的新需求和金融服務的人性化需求等因素,提出了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需求。最后,由于計算技術、通訊技術及網絡技術等的快速發展,進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借助技術支持,網絡金融創新產品迅速發展。
支付寶作為第三方支付平臺,最初始的功能是在買賣雙方在網上達成商品交易協議后,作為第三方中介向買方提供的賬戶貨款暫時保管服務,并在雙方確認買賣無誤后將貨款轉入賣方賬戶,其實質是一種信用中介服務。新興的第三方支付服務形成了互聯網金融的新布局。如余額寶作為一款互聯網金融創新工具,其發展速度迅猛,從推出之日起五個月的時間內,余額寶規模突破1 000億元,用戶數近3 000萬戶。
阻礙互聯網金融創新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障礙就是法律風險。由于法律建設的相對滯后、現行法律與網絡金融創新的沖突、直接規范金融創新領域的相關法律發生變化等原因,會導致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范、交易合約不具法律效力等,進而無法保障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的合法性。由于我國用來規范互聯網創新金融的相關法律尚未出臺,同時現有金融法律規范未做及時調整,投資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很可能存在潛在的監管風險。
從目前我國法律監管層面上來說,余額寶并不合法。2010 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明確了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法律地位。隨著《細則》的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也走向規范化。但同時支付寶作為第三方支付平臺,受央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和證監會制定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限制,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代銷基金。余額寶作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的一大突破,其金融工具最初的設計操作流程就是在支付寶網站內嵌入直銷基金,即將用戶通過支付寶網站轉入余額寶中的資金,直接購買了天弘基金的增利寶貨幣基金。從目前我國法律監管層面來看余額寶業務并不合法,但是余額寶業務是否是違法或違規處理,最終有待證監會判斷。在余額寶“備案門”之后,證監會發言人表示:余額寶是市場創新的積極探索,證監會支持市場創新發展,并為其提供制度保障和寬松環境。雖然這表明國家對網絡金融創新的態度是樂觀的,但是,一旦監管部門嚴格執行相關法律,余額寶將面臨全面的洗盤。因此,互聯網金融創新要進一步發展,迫切需要國家出來相應的相關法律規范,提供保障。
(三)互聯網金融創新對創新金融業的影響分析
余額寶的上線,一方面使余額寶用戶獲得了比商業銀行活期存款更高的收益。另一方面,余額寶同時保證了用戶資金與活期存款同等流動性。此外,余額寶對用戶的最低購買金額沒有限制。余額寶幾乎實現了與銀行活期幾乎無異的存儲功能。從理論上來說,除了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對銀行高資本、高技術支持的業務或法定執業資質限制的業務,傳統銀行的其他業務都有可能被第三方支付企業搶占。
憑借其高收益、高流動性優勢,余額寶實質上具備了優于銀行的“吸儲”能力,促使支付寶用戶將存儲在銀行的閑置資金轉入到余額寶中,以獲取更高的收益。余額寶業務將直接搶占傳統金融業的業務,與銀行形成正面競爭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會危及銀行的利益。
同時,隨著第三方對傳統金融業務和產品的滲透越來越深入,傳統銀行將越來越難以掌握客戶的交易、支付行為和信用信息。因此,傳統銀行要生存,必將引入信息技術,創新其產品和服務。馬云曾經講過,如果銀行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ヂ摼W金融創新模式正在改變著傳統金融業的模式。
三、互聯網金融創新的若干啟示
(一)要制定適應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法律規范
互聯網金融創新是金融自由化與信息技術結合的產物。創新供給主體推出一項金融創新措施后,會給創新受眾(包括余額寶的使用者、基金管理公司、阿里巴巴集團以及相關的電子商務企業等)帶來福利,促進經濟發展、帶來金融制度變革。同時,互聯網金融創新給金融體系帶來了更大的波動性和不確定性。因此,政府應對互聯網金融創新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通過對監管對象、監管手段等入手,確定合理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安排。首先,應嚴格實施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通過這種監管,將不合要求、資質低下的交易機構排除在外,降低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其次,制定相適應的法律規范,保障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合法性與可持續發展。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法律效力較高的基本法律初步形成,但一套完善的監管法規及監管規則體系尚未形成,金融產品的創新甚至造成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漏洞。到目前為止,證監會仍未對余額寶業務是否合法、合規做出明確表態。在余額寶“備案門”后,證監會也只是表示容忍態度。針對余額寶業務的政策擦邊球行為持默許態度。從法律監管上來看,余額寶仍然隨時存在因監管問題被洗盤的風險。因此,制定相適應的法律規范,保障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合法地位,是保障互聯網金融創新長遠、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
(二)互聯網金融創新刺激傳統金融業創新
余額寶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整體偏負面,主要體現在余額寶對銀行存款、金融理財、基金代銷業務造成沖擊。隨著未來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更多樣化以及未來國內監管環境進一步放松的話,互聯網金融創新,會更加廣泛的搶占傳統金融業的市場。網絡經濟的興起,改變著傳統的銀行服務模式,促使傳統金融行業探索基于信息技術的金融服務,以滿足顧客需求。
1. 互聯網金融創新促使傳統金融業進行產品服務創新最為直接。傳統的金融業的商業模式是提供信貸金融服務,獲得利差收益。然而,信息技術的發展極大地豐富了顧客對快速、便捷、隨時隨地的金融服務的需求,同時,信息技術也不斷應用于傳統金融業的智能、高效管理和風險控制。因此,通過推出新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如大力發展虛擬銀行、移動金融業務、更為便捷的理財產品、快速的小額貸款業務等,改變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將有助于滿足顧客需求,從而提升顧客滿意度,并獲得更高的回報。金融服務創新是商業銀行持續發展的動力所在。
2. 傳統金融業的組織管理創新。信息技術促進傳統金融行業管理體制變革,要求更多地關注與組織內部結構的調整和變革,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促使開發出高效、先進管理系統,極大提高組織管理效率,這有助于間接提升企業的收益。傳統金融業產品或服務的創新,主要體現為盈利模式上,其結果是獲得相應的收益,獲得競爭優勢,提升市場占有率。而傳統金融機構管理體制的創新則可以提升金融服務效率,以獲得顧客滿意,并在通過高效的運營系統獲得收益。
(三)投資者應理性看待互聯網金融創新
余額寶的高收益遠高于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來源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收益。余額寶收益并不像所宣傳的那樣高收益、低風險。從收益實現形式上來看,通過互聯網創新金融工具獲得的高收益,其收益來源更具隱蔽性和復雜性。風險與收益總是相伴相隨的,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余額寶的風險比活期存款的風險高得多。因此,投資者應具備一定的理財知識,分析收益背后的真正來源,理性對待互聯網金融創新帶來的高收益回報。
主要參考文獻
1. 于小洋,高雪.基于第三方支付視角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探究.電子測試,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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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劉海川.余額寶解決淘寶店鋪融資問題的探索.財會月刊,2013;24
【作 者】
趙 澄
【作者單位】
(吉林大學珠海學院 珠海 51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