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日前會同民政部印發《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并公布2014年度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指導地方改進和加強低保工作、分配中央財政城鄉低保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
辦法規定,民政部、財政部負責組織開展低保工作績效評價,根據需要可委托地方民政、財政部門和具備資質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等第三方組織具體實施。績效評價的主要流程是,各省份對照當年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價,民政部、財政部組織力量對各省份低保工作情況進行實地核查,根據自評情況、實地核查情況和相關數據對各省份低保工作績效作出綜合評價,劃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績效等級,并將評價結果通報各省份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
作者:田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