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我們談一下評高會論文的質量要求:
1.高會評審論文原則上應該在公開發行的,有正式刊號的雜志上發表,但少數省市沒有這個要求,例如北京;
2.高會評審的發表數量上,大多省份要求2-3遍,發表的時間要有間隔,不能集中在一段時間發表,也不要集中于某一個雜志中發表,否則在評審時,評審老師會打低分;
3.每篇文章的字數有的省也有規定,多在2000-4000字左右;
4.“省級論文”和“國家級論文”的區別:主要是根據其主辦單位。一般說來,“國家級”期刊,是由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各部門,或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學會主辦的會刊。“省級”期刊,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屬部、委、辦、廳、局主辦的期刊與本科院校學報。
下面,我們來談一下高會評審的論文內容及體裁的要求:
提交的論文,應緊密結合自己取得會計師以后,所從事的會計管理工作及專業特點,由本人獨立撰寫;
考慮到申報人大多是從事實際管理工作的財務人員,而非理論研究人員,因此申報人撰寫的論文應是工作研究類的論文。
申報人論文應緊密結合實際工作,論點正確,論據充分,對本專業的理論問題和發展趨勢有獨到見解,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
撰寫高會論文要避免的幾種情況:
①論文的題目不能太大,因為財稅實務工作者的經歷和視野有限;掌握和積累的材料有限,對相應的問題不熟悉,使論文對有關工作的研究,出現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問題。
②論文不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只是泛泛的議論一些觀點和問題,講述眾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紹你接觸到的一些新知識、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對有關問題親自實踐和深入研究的內容。
③把教材上、報刊上的文章或別人寫過的東西大篇幅地抄襲、拼湊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報人自己的思想和觀點。
④以下資料不能作為參加評審的論文:撰寫的宣傳報道、會議發言稿、簡報、考察報告、項目報告、翻譯的作品,編寫的工作計劃、公司章程、財務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等。
編寫論文的要求:
①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據應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②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③申報論文須用A4紙單面打印、裝訂,并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④論文摘要字數在200-300字之間,正文字數在3000-4000字左右。
編寫論文的格式:
①封面(包括標題、作者姓名、作者單位、課題的專業方向);
②目錄;
③摘要;
④關鍵詞;
⑤緒論(說明研究背景、動機、意義和目的);
⑥論文主體;
⑦結論及建議;
⑧參考文獻表(應與正文中的加注對應);
⑨封底。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