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通過對2007 ~ 2011年116個發(fā)生重大會計差錯的A股上市公司觀察值進行回歸分析發(fā)現(xiàn),審計傾向于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報告而非提高審計定價,以降低財務重述公司的審計風險。其中規(guī)模小、資產負債率高、經營能力差、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的上市公司更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因此審計師審計時對此應給予更多關注和警惕。
【關鍵詞】財務重述公司 審計師 風險管理
上市公司進行財務重述意味著前期公布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信息、誤導性信息及漏報信息等。在我國,利用重大會計差錯調節(jié)利潤的現(xiàn)象較為明顯,重述金額巨大,重述錯誤表述含糊不清。財務重述已經不是單純的會計差錯更正,其已成為企業(yè)操縱盈余的工具。而審計師審計發(fā)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將面臨更大的審計失敗風險,對此審計師會選擇何種應對策略呢?基于這個疑問,本文搜集了2007 ~ 2011年116個發(fā)生重大會計差錯的A股上市公司觀察值,通過實證分析比較審計師進行風險管理常采取的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報告和提高審計定價兩種策略。
一、文獻回顧
財務重述研究的內容主要體現(xiàn)在什么樣的公司更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和審計師對財務重述公司的反映兩大方面。針對這兩方面問題,國內外學者通過規(guī)范研究、實證研究或者兩者兼有的方法對此進行了探究。
1. 易發(fā)生重述上市公司的特征研究。國外學者研究發(fā)現(xiàn),規(guī)模較小上市公司更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Kinney等,1989;Ahemed和Goodwin,2007),國內學者對公司規(guī)模和財務重述的關系研究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魏志華等,2010;周曉蘇,2011)。他們認為規(guī)模大的上市公司有較高的信譽,其披露的財務信息透明度也相對較高,而小公司由于其內部控制系統(tǒng)相對不完善,更有可能進行財務重述來粉飾報表。但是也有學者指出公司規(guī)模越大越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Burns和Kedia,2006),公司規(guī)模與財務重述沒有任何關系(Richardison等2002)。
根據(jù)債務契約理論,債務契約是企業(yè)采用激進會計政策的動因之一,經營狀況差、資產負債率高的企業(yè)越傾向于提高當期收益以降低債務違約的可能性。國內外的學者通過研究都指出資產負債率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Kinney等,1989;Burns和Kedia,2006;魏志華等,2010)。
關于公司的成長性與財務重述的關系尚不確定。Kinney等(1989)和魏志華(2010)的研究指出,成長性越差的上市公司,面臨著較大的風險,其公司治理機構存在問題,因而越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而Ahmed、Goodwin(2007)和陳凌云等(2006)卻發(fā)現(xiàn)財務重述公司具備較高的成長機會,因為高的成長性伴隨著高額的融資需求,企業(yè)為了降低融資成本,企業(yè)可能會調整會計數(shù)據(jù)而導致會計重述。Burns和Kedia(2006)在研究中也沒有發(fā)現(xiàn)財務重述與公司成長性之間存在顯著關系。
在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與財務重述關系方面,已有的研究表明董事會開會次數(shù)越少、董事會成員越慵懶,財務重述的可能性則越大(Abbotte等,2004;Farber,2005);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比例、委員會的規(guī)模、會計專業(yè)人士的比例與財務重述現(xiàn)象的發(fā)生成負相關關系(蘭艷澤等,2011)。但是Beasley(1996)的研究卻并不支持這一結論。
現(xiàn)金流量作為公司風險的一種標志,可能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yè)判斷構成影響,現(xiàn)有的研究發(fā)現(xiàn),現(xiàn)金流量高的公司容易獲得標準審計意見(Clive Lennox,2002),較少發(fā)生財務重述,但是朱小平、余謙(2003)研究得出相反結論。
Young等(2008)以及Almer等(2008)的研究都發(fā)現(xiàn),經國際知名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發(fā)生財務重述的概率較低。
2. 關于審計師對財務重述公司的反應研究。國外學者研究發(fā)現(xiàn),審計客戶存在高控制風險,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概率越大,試圖通過此種方式將客戶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Chen等,2001;Randal Elder等,2008)。國內學者研究也進一步證明了這一結論:事務所對于操縱性水平高的公司,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傾向性越大(章永奎、劉峰,2002;夏立軍、楊海濱,2002;周曉蘇等,2011);超過重要性水平的錯報更容易被出具非標意見,且“大所”對超過重要性水平的錯誤更加敏感,更容易出具非標意見(王霞等,2009)。
已有研究表明審計師對財務重述公司會提高審計定價,因為當出現(xiàn)盈余操縱風險的時候注冊會計師會實施更為深入、范圍更廣的測試,這種關系在較高的公司治理風險的情況下會進一步被放大(Bedard和Johnstone,2004)。財務重述公司意味著較高的審計風險,審計師審計時會調整審計計劃(Graham和Beard,2009),擴大審計范圍,這些將會增加審計成本,最終審計師會提高審計定價。胡南薇、曹強(2011)研究發(fā)現(xiàn)注冊會計師對重述公司的審計定價顯著高于非重述公司,而且更為重視舞弊導致的財務重述,審計定價對其風險調整程度顯著高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財務重述。但也有研究表明審計師沒有對高風險的客戶收取更高的審計費用。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財務重述的發(fā)生意味著上市公司之前年度發(fā)布的財務報告存在錯報、漏報等調整事項,而這些事項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造成。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被認為存在盈余管理現(xiàn)象,則意味著該公司內部的經營風險將會增加,審計師審計該上市公司時將面臨更大的審計失敗風險。在風險導向型審計下,注冊會計師則傾向于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在上市公司公布的財務報告中,盈余管理的存在會嚴重影響所披露財務信息的客觀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從而可能誤導財務信息的使用者做出不合理甚至錯誤的投資決策。外部審計師的認定是鑒定財務信息是否符合市場和準則要求的一項重要指標。在理論上,審計意見作為審計師進行認定工作的成果,應該能夠恰當?shù)胤从吵龉居喙芾碜儎拥闹萍s程度?;诖?,本文提出假設1:面臨財務重述公司,審計師傾向于選擇出具非標審計意見風險管理策略。
財務重述會使審計師降低對上市公司誠信及管理人員能力的綜合評價,審計師面臨的審計失敗風險較高。在風險導向型審計下,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被評估為高水平。這時審計師只能通過擴大控制測試范圍、實施追加的控制測試、配置專家人員或者修改計劃實施的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等以降低檢查風險,從而將審計失敗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減少訴訟和對聲譽的損害。但是無論審計師對審計計劃做出什么樣的調整,都將導致審計成本的增加,并最終都會以提高審計定價的形式來彌補審計成本。Palmorse等(2004)研究發(fā)現(xiàn)財務重述尤其是核心錯報引起后續(xù)訴訟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事務所的預期訴訟失敗成本會增加。由于審計成本和預期訴訟成本的增加,審計師對重述公司的審計定價將會提高。因此本文提出假設2:面臨財務重述公司,審計師傾向于選擇提高審計定價風險管理策略。
三、研究設計
1. 變量選擇。本文以重述幅度為被解釋變量,其反映了以前年度盈余錯報的程度,重述幅度愈大,表明盈余錯報愈嚴重。計算方法與Palmrose等(2004)相同,即用財務重述對留存收益的累計影響額除以重述前的總資產。如果上市公司的重述涉及到一個以上年度,那么取最近一年的重述幅度。本文借鑒業(yè)內的通行做法,即以總資產或營業(yè)收入的0.5%至1%作為重要性水平,出于謹慎性原則,這里將不小于0.5%的重述幅度作為重大重述。本文在選擇樣本時剔除了非重大重述樣本,因為考慮到重述幅度過小可能不會引起審計師關注。
解釋變量包括審計意見和審計收費。同時結合前述相關學者的研究成果,我們選取了資產規(guī)模、資產負債率、營業(yè)收入增長率、現(xiàn)金流量、是否兩職合一、是否是國內十大會計師事務所變量來控制這些因素所導致的重述幅度差異。
表 1 變量定義及解釋
2. 模型設計。由于本文是從審計意見和審計收費的角度來考查審計師對財務重述公司的風險管理策略選擇,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建立如下模型,檢驗我們提出的假設:
Reraito=β1+β2×OP+β3×LnFee+β4×LnAsset+β5×LEV+β6 ×Grow+β7×CCF+β8×Same+β9×Big10+ɛ
四、實證分析
1. 樣本選擇。本文的研究樣本來源于國泰安數(shù)據(jù)庫和wind數(shù)據(jù)庫的2007 ~ 2011年116個A股上市公司年度觀察值,財務重述的觀察值通過查閱2007 ~ 2011年A股上市公司年報及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其中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的收集是在巨潮網的年報披露中,在“補充及更正”公告類型下,通過關鍵詞搜索獲得。
按照以下幾個標準來篩選初始樣本:①剔除樣本中金融業(yè)上市公司的年度觀察值,主要是因為金融行業(yè)與非金融行業(yè)企業(yè)存在著重大的差異;②剔除審計意見、審計收費等數(shù)據(jù)缺失的樣本年度觀察值。
2. 描述性統(tǒng)計。由表2可知,樣本中的116家發(fā)生重大重述的上市公司,重述幅度最大達到581.80%,其平均值已經達到13.54%,意味著盈余錯報相當嚴重。資產負債率的標準差為4 335.41,表明各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差異較大。從現(xiàn)金流量與營業(yè)收入增長率的最小值與最大值來看,發(fā)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的經營能力和成長能力差距懸殊。
3. 相關性檢驗。由表3可知,模型中各變量的相關性程度均比較低,其中資產規(guī)模與資產負債率的相關程度最高,其相關系數(shù)也只有-0.408,均小于0.5,這表明模型中不存在嚴重的共線性問題。
4. 線性回歸結果。從表4中可知,整體樣本回歸結果調整后R2為0.922,模型擬合度很高。從回歸模型總體顯著性上看,F(xiàn)統(tǒng)計量171.017,說明回歸模型中變量對財務重述共同影響是顯著的,可以建立該模型。
審計意見與財務重述幅度在5%的水平上顯著正相關,這表明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公司,越可能存在問題,那么需要重述的問題就越多,重述幅度越大。換言之,審計師對重述幅度較大的上市公司更易出具非標審計意見。而重述幅度與審計收費之間的回歸系數(shù)的顯著性檢驗的概率P值大于顯著性水平10%,因此財務重述與審計收費的線性關系不顯著。這可能是因為當前的市場環(huán)境所造成,如果市場中事務所是供大于需,事務所為了保持現(xiàn)有的市場占有額或者收益率,不愿意采取提高審計定價來應對審計失敗風險。因此,審計師對發(fā)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有所察覺并傾向于對盈余錯報程度較大的上市公司出具非標意見而非提高審計定價來應對審計風險,支持假設1,拒絕假設2。
此外,資產規(guī)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與重述幅度顯著負相關,這表明企業(yè)規(guī)模較大、經營能力較強的重述公司發(fā)生盈余錯報的程度較低。是否兩職合一與重述幅度在10%水平上顯著正相關,這表明上市公司中董事與總經理兩職合一,更有利于管理層的盈余操控。資產負債率與重述幅度顯著正相關關系,且在1%水平上顯著,這表明負債較高的上市公司更有動機采取操控盈余來達到粉飾報表的目的。
五、敏感性檢驗
為了考察審計師對重述幅度敏感性,筆者取重述幅度在0.5%±0.2%的配對樣本進行回歸分析。
回歸結果顯示當重述幅度不小于0.3%或者0.7%時均得到統(tǒng)一的結論:審計師對發(fā)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傾向出具非標審計意見而非提高審計定價;規(guī)模小、資產負債率高、經營能力差、存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上市公司更容易發(fā)生財務重述。因此支持假設1,拒絕假設2,這進一步驗證了前文獲得的結論。
從模型的擬合程度來看,當樣本重述幅度不小于0.3%、0.5%和0.7%時,模型擬合程度分別為0.921、0.922和0.924。即重述幅度越高,模型擬合程度越高,這表明審計師對重述幅度較為敏感,對重述幅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警惕,并且通過出具非標審計意見以降低審計風險。
六、總結
本文運用線性回歸的方法研究審計師面對財務重述上市公司審計風險時所采取的風險管理策略,得出結論如下:①審計師對重述幅度較大的上市公司的風險管理策略更傾向于選擇出具非標審計意見,而非提高審計定價策略。②審計師對重述幅度較為敏感,對重述幅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警惕,并通過出具非標審計意見來降低審計風險。③資產規(guī)模小、資產負債率高、經營能力差、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上市公司,發(fā)生財務報表重述的可能性更高。故審計師在對此類公司審計時應格外警惕,必須適當?shù)恼{整審計計劃,配置專業(yè)技術人員等進行審計工作,以降低審計失敗的風險以及減少訴訟和聲譽的損害。
本文研究還存在許多不足和缺點:①指標的選取存在經驗判斷,本文所選用的指標是站在以前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大量指標的篩選后確定的,但是該指標計算模型的指標篩選是否完全合理,還有待進一步研究。②本文僅是就財務重述的一個方面重述幅度方面進行研究,未考慮重述方向、重述范圍、重述原因等。就上市公司進行財務重述的原因而言,又可以從公司治理、公司內部控制缺陷、公司業(yè)務復雜性或者是管理存的盈余操縱等方面進行更詳細的研究分析。③本文只是研究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策略和提高審計定價策略,將調整審計計劃戰(zhàn)略和配置專業(yè)人員戰(zhàn)略歸入收取審計溢價費用戰(zhàn)略,其合理性還有待商榷。
【注】本文系江西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會計師事務所智力資本、競爭戰(zhàn)略和審計市場績效研究”(項目編號:JJ110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參考文獻
1. 佘曉燕.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重述研究.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08
2. Kinney W. R.,Mcdaniel L. S.. Characterisitics of Firms Correcting Previously Reported Quarterly Earnings.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9;11
3. 魏志華,李常青,陳太穎.中國上市公司年報重述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商業(yè)經濟與管理,2010;4
【作 者】
王 蕓(教授) 湯 文
【作者單位】
(華東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南昌 3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