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專員辦的定位是財政部整體工作在地方的延伸,財政監督面臨的形勢在變,理念和方法也需要加以改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戰略部署。在《決定》的第五部分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黨中央關于財政的新定位和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新思路,對財政監督和專員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對此,結合近兩年多來的一點工作實踐,談一談做好財政監督工作的一些淺陋的看法和認識。
一是圍繞中心,把握重點。專員辦的定位是財政部整體工作在地方的延伸,因此在工作的開展上,要堅持圍繞中央重大決策和重大財稅政策開展監督檢查,規范政策執行,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確保財政改革順利推進。在探索預算執行的過程監控工作中,要抓大放小,把握重點,選取中央重點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中央重大項目的預算執行實施過程監控。專員辦人少事多的矛盾在一定時期內仍會存在,因此,需要合理調配人力資源,科學謀劃監管重點,求深不求多,把重點事項監管好,并逐步積累經驗,為專員辦轉型打好基礎。
二是統籌兼顧,提升質量。財政監督面臨的形勢在變,理念和方法也需要加以改變。個人以為,在發展過程中,要兼顧好現有工作和創新的關系,不能因為要轉型要創新要融入財政工作主體就淡化了對現有工作的重視程度,盲目求進會打亂自身的發展節奏;當然也不能因此而裹足不前、因循守舊。理論上大膽探索,實踐上審慎創新,統籌謀劃、協調安排、有序推進才有利于專員辦的長遠發展。此外,要更加注重工作質量的提升。從財政部近期的文件和2014年的工作計劃安排看,專項檢查和會計監督工作將主要由財政部統一部署開展,并且強化質量監督與考核。所以,進一步提高人員素質,提升工作質量,對于促進專員辦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完善手段,提高效率。做好預算執行過程監控工作,至少需要完善兩個手段:一是信息采集手段。目前我辦的信息采集手段落后且不完備,成本和收益很不匹配,對資金分配、撥付、管理的全鏈條監管機制基本沒有建立起來,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支出監管的發展,制約了專員辦的轉型進程。目前,隨機抽樣式的事后監管作用有限、范圍有限、成效有限。所以,需要完善信息化手段,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制約手段。近年來我辦在日常跟蹤監管中探索并實施了一些資料報備和進度反饋的新方式和新舉措,但從實際情況看,由于缺乏制約手段,反饋效果并不理想。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制約機制建設,合理利用和借助財政、審計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監管合力,做到有查必處、有處必嚴,并采取典型案例通報等方式,加強財政監督的威懾力和震懾力。
作者:沈祖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