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為使農審中心真正做到依群眾需求審計,在“審什么”和“怎么審”課題上提出了科學的指導性意見。更好落實農村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多措并舉,狠抓落實。
寧海縣位于三門灣與象山港之間,陸域面積1843平方公里,全縣下轄18個鄉鎮(街道)、363個行政村,實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合作社共計427個,人口61萬人(農業人口53萬人),201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4757元。近年來,寧海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農村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有力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為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我縣于2011年專門成立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縣審計局下屬事業單位),將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職能進行了劃轉。
一、職能劃轉初衷
(一)職能劃轉是強化審計獨立性的需要。我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原來由縣農林局下屬事業單位縣農經總站牽頭、各鄉鎮(街道)農經站負責。各農經站既負責本轄區村級財務管理和核算,又負責村級財務審計,不但工作任務繁重,而且也難以保障審計的獨立性。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作為縣審計局下屬事業單位,既具有審計獨立性,又配備有一定數量的專業審計人員,能夠客觀公正揭示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在開展農村審計方面有其特有優勢。
(二)職能劃轉是順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政府在農村實施的基本建設項目不斷激增,大量財政性資金流向農村,農村集體經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壯大。2011年,我縣針對農村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土地征用拆遷補償金達4.1億元,農村集體經濟總收入達2.09億元;年末村級集體資產總額達33.56億元,資產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村社有77個。如何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確保“三資”保值增值、促進農村集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成為加強“三農”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將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職能進行劃轉,以切實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
(三)職能劃轉是促進農村穩定和社會管理創新的需要。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一系列社會問題也隨之產生,農村群眾上訪現象時有發生,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信訪焦點絕大部分集中在國家、集體資產流失、三農資金使用不到位、村干部侵占挪用、農民利益分配不公等方面。因此,適時將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職能進行劃轉,強化農村審計的專業性和獨立性,促進審管有機結合,對創新社會管理、減少社會矛盾的觸點、降低燃點顯得尤為必要。
二、主要做法
(一)建機構配人員。為了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2011年7月,縣編委批準成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中心,核定編制18名。相關職能部門在解決中心“人、財、物”等關鍵問題上給予了全力配合。一是在人員調動上給予組織保障;二是在經費財力上給予充分保障;三是在辦公用房上給予積極落實。
(二)強指導解難題。為使農審中心真正做到依群眾需求審計,縣委縣政府專門組成調研組進行摸底調研,在“審什么”和“怎么審”課題上提出了科學的指導性意見。一是在解決“審什么”難題上,積極拓展審計內容,在對村級財務收支進行全面審計的基礎上,針對村干部報酬發放、招待費使用、債權債務、拆遷征用兌現款發放和工程建設及資產經營和承包等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把大額物資采購、現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村集體的資源資產等納入審計范圍;同時拓寬審計范圍,將村社組織下的老年協會、經濟聯合體等作為延伸審計范圍。為實現農村財務審管有機統一,做到以審促管,縣委、縣政府及時出臺了四個相關政策性文件。二是在解決“怎么審”難題上,將全縣集體經濟組織按照經濟收入規模和復雜程度劃分為三類,并按照不同的方式實施審計。同時,為確保審計證據的確鑿無誤,農審中心在審查賬內賬目基礎上,對需進一步核查的疑問,進行賬外調查核實,若存在調查取證障礙或困難,由縣紀委等部門派員予以協助。
(三)抓落實促整改。審而不改,不如不審。為了更好落實農村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中心依照“審而要改、審而要用、審而要究”的原則,多措并舉,狠抓落實。一是推行審計公開促整改。在充分考慮農村社會穩定,并在尊重和聽取鄉鎮(街道)意見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擴大審計結果公開范圍,如通報村民代表、村三委會成員或向上訪人員公布,提高村級財務收支情況的透明度,讓村民更好地行使監督權,通過群眾監督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二是明確工作機制促整改。明確各鄉鎮(街道)分管農業的副鄉鎮長(主任)為配合農村審計工作第一責任人,農經站長和鄉鎮代理會計為具體聯系人員,并將聯村干部配合農村審計工作的職責列入年度考核內容,使聯村干部有義務督促被審計村社向農審中心限期報送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同時,要求農林、紀檢、司法機關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農審中心開展工作,形成合力促整改,提高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三是加大查處力度促整改。要求相關部門對農村審計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和線索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如6月移送的躍龍街道南門經濟合作社出納葉某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和8月移送的某村前書記童某涉嫌違紀線索,縣公安局和縣紀委都分別進行了認真嚴肅查處,增強了農村審計監督的威懾力,起到“審計一村、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嚴肅了國家財經紀律。截至2012年9月底,農審中心共安排農村審計項目69個,覆蓋全縣18個鄉鎮(街道),已完成審計項目55個。查出違法違紀違規金額1020多萬元,收回侵占挪用集體資金70多萬元,提出審計建議157條,移交司法機關案件1件,移送縣紀委案件1件。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要求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落實責任,加強跟蹤檢查,嚴肅財經法規。農審中心運作近一年來,通過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賬內審計與實地勘察相結合、賬務審計與群眾參與相結合的方式,做到審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提高了審計的權威性和公信度,得到了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群眾的支持。
(二)促進了集體“三資”管理的進一步規范。通過農村審計,在摸清村社財務家底基礎上,幫助被審計村社進行債權債務清理,堵塞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漏洞,挖掘了存量“三資”的增值潛力,促進了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農村審計也進一步增強了村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使村干部更加重視村級財務管理,促進了村社“三資”管理的不斷規范。
(三)促進了農村社會進一步穩定。目前,少數村不規范的財務管理嚴重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農審中心通過審計,給被審計村社一個事實清楚、結論正確的審計報告,特別是對上訪村的審計,結合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精審細計,對有問題的村干部作出相應的處理,給群眾一個明白;對扎扎實實辦事卻遭到部分群眾質疑的村干部,經審計后還干部一個清白,減少了群眾對村干部的誤會,促進了干群關系的和諧。截至2012年9月底,農審中心已將10個上訪村審計完畢,其他30多個上訪村的審計計劃也正在有條不紊安排之中。從跟蹤回訪的情況看,已審計完畢村社的上訪人員對審計結果基本滿意,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促進了農村社會的進一步穩定。
作者單位:寧海縣審計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