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積極推廣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降低各級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
1月14日,省財政廳在長沙舉辦公私合作(PPP)模式專題研討會。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石建輝主持研討會,財政部金融司馬勇博士和中投公司專項投資部總監張勍對PPP模式進行專題講解。中央在湘和省直相關單位相關人員、全省財政工作會議代表、部分金融企業、大型國有企業以及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的代表參加會議。
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是指政府和企業(含民營和國有企業)為提供某項公共產品或服務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合作機制。PPP模式的核心是,將政府資源與私人部門投資相結合,為消費者供給最優公共產品。發達國家普遍將公私合作作為緩解財政壓力、提高公共服務效率的一次變革。
PPP與傳統的BOT模式(即建設—經營—轉讓模式,是私人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特殊的投資方式)有聯系,但也有很大區別。PPP和BOT都以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收費權為特征,主要區別在于PPP模式下政府更多地參與項目中后期工作,而私人部門更早地接入項目前期論證,可以說PPP是BOT的“升級版”。
當前,在我國正著力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鼓勵過剩產能“走出去”的背景下,推廣使用公私合作模式,不僅是一次微觀層面的“操作方式升級”,更是一次適應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適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適應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在宏觀層面的“體制機制變革”。積極推廣PPP模式,有利于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在降低財政支出壓力的同時,降低各級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特別是在當前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化解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的背景下,PPP模式有助于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轉變公共產品供給機制,由政府包辦轉為公私合作,緩解融資平臺債務高的問題;二是引入市場競爭激勵機制,由國有企業管理轉為公私共同管理,解決公共產品供給效率低的問題;三是拓寬投融資領域,降低或取消民營資本進入門檻,解決私人資本進入難的問題。
今年,湖南省財政廳準備選取部分市縣開展試點,力爭使PPP模式在湖南省率先試點、率先突破。
作者:辦公室、金融債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