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一些企業優惠項目條件不符合,卻在稅務處理時享受了稅收優惠,這也會給企業帶來納稅風險。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難以用貨幣予以計量,但在進行方案選擇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實際操作執行不當,稅收優惠政策難以兌現
一是誤解、曲解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要嚴格執行政策,運用多種方式、準確把握企業基本情況和減免稅項目并核實其是否真正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如詳細測算企業的經營額、查實它是否真正達到起征點。
二是執行稅收優惠政策走樣、打折扣。對此,企業應提高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與主動性。
三是濫用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需要知曉自身所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效規范和提高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程度和減免稅核算水平,防止和減少濫用稅收優惠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
優惠項目未單獨核算,取消稅收優惠待遇
一些企業經營范圍廣泛,普遍存在兼營業務、混業經營,既有稅收優惠項目,也有非優惠項目。按照規定,優惠項目都需要單獨核算銷售額或所得額,并根據這一銷售額或所得額計算減免的增值稅或所得稅,而不能將優惠項目和非優惠項目一并計算稅款。否則,企業將存在較大的稅務風險。
優惠項目條件不符,不具備稅收優惠資格
一些企業優惠項目條件不符合,卻在稅務處理時享受了稅收優惠,這也會給企業帶來納稅風險。
例如,青島國稅局2012年實地核查某環??萍脊緯r發現,該公司2010年8月按照相關規定備案享受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和熱力增值稅優惠,但備案資料中沒有規定要求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另外,該公司2012年2月備案享受垃圾處理勞務征前減免增值稅政策,但并未取得由環保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根據核查情況,青島國稅局取消了該公司的增值稅減免資格,并要求其依法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實際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稅收優惠資格終止
納稅人享受優惠的條件發生變化、不再具備稅收優惠資格的,應終止稅收優惠資格。倘若對相關業務繼續進行稅收優惠處理,將會給企業帶來稅收風險。
如果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合減免稅規定條件的或采用欺騙手段獲取減免稅的、享受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的,以及未按規定程序報批而自行減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法終止稅收優惠并按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忽視成本費用因素
不同的優惠政策所帶來的預期稅收利益和成本費用,以及對稅后利潤總額的影響是不一樣的。稅收優惠政策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指為滿足某一稅收優惠政策的要求,對目前企業經濟狀況的改變而發生的經濟資源的消耗。此外,直接成本還包括稅收安排實際發生的費用。間接成本主要是指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因素而造成的風險費用。例如,因社會經濟因素的變化而使正在執行的優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或者在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因企業經營策略的改變,或其他意外因素使企業不再具備或不再完全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而被迫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間接成本的發生一般具有不確定性,因此,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難以用貨幣予以計量,但在進行方案選擇時應予以充分考慮。只有當著稅收利益大于成本因素時,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才具有可行性。稅收利益一般根據優惠政策帶來的凈收益現值與成本現值的差額確定。
作者:樊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