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辦公廳(國人廳發[2007]50號)及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湘財會考[2007]11號)文件要求,現將我省2007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文件之一規定的條件:
1、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1986年4月10日關于轉發財政部關于《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有關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職改字[1986]第55號);
2、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高教等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二、報考辦法
1、報名時間: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址:各市州財政部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縣級不設報名點)。中央駐長及省直在長單位統一到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民中路29號)三樓人事、財政窗口報名,其他單位按屬地原則在各市州報名。
3、攜帶資料:報名人員須攜帶下列資料:(1)所在單位審查蓋章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上貼一張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報名表可從省財政廳網站下載);(2)身份證、學歷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相關證明。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問題,取消參考參評資格。
4、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湘價函[2005]34號文件規定,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員,每人須交納報名費20元、考試費100元。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1、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
2、考試時間: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試地點:考點統一設在長沙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按報名屬地原則由各市州財政部門于2007年8月20日-9月1日工作日發放。
四、考試成績
1、參加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2、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根據我省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由省財政廳、人事廳共同確定我省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當年參評的成績證明。
上述有關情況可從省財政廳網站查閱。
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