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建筑施工企業會計集中核算的必要性和實施辦法
蘇建陽
近年來,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發展迅速,各項法規相繼完善,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方式發生了質的變化。建筑施工企業呈現出施工量大,作業周期長,資產規模龐大及管理面寬等三大特點,管理成本隨之升高;與此同時,其財務管理機制不健全,加重了成本核算的難題。為了建立適應建筑施工企業發展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優化會計核算管理流程,集中核算制逐步走入人們的視野。
在對由山東建設建工有限責任公司及山東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XYZ公司的調查中發現:2009年前該公司未采用集中核算制,由于工作流程不順暢造成的內部損失成本及外部損失成本高達37%及43%;而在采用了集中核算之后,內部損失成本及外部損失成本分別降至2012年的21%及25%,且呈繼續下降的趨勢。這從現實角度驗證了集中核算制的有效性,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實施已成為一種發展趨勢。
一、會計集中核算概述
(一)會計集中核算的定義和特點
企業會計集中核算是指在集團式企業內部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將集團下屬單位及項目部的會計核算業務,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各下屬企業的資金使用權、財務自主權和會計責任主體不變,按照“集中管理,統一開戶”的原則,實行分戶會計集中核算。核算中心承擔了下屬企業的“代理記賬”業務,下屬單位實現會計和財務的真正分離,不再從事會計核算業務,而將主要精力放在財務管理方面。
按照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會計集中核算實現了機制上的創新,即“三分離一公開”:會計業務的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分離;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的分離;會計憑證的存放管理與形成單位相分離。
(二)建筑施工企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的意義
現在,會計集中核算已成為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的主要方式,實踐證明這種制度在優化企業的財務管理上效果明顯,體現在以下方面:
1.集中管控能強化投資管理,優化投資方向。集中管理將集團的項目資金完全置于集團的監控之下,從總體上把握資金投向和重點投資項目,避免分散投資及重復建設,確保資金和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還可避免出現財權分散、下屬單位各自為政的不利局面,項目負責人卸下會計審核責任后,也有更多精力投身于項目的建設。
2.制度化和專業化的財務處理能優化會計信息質量,強化財務管理職能。項目會計易受外界干擾,處理不當會出現虛增潛虧。集中核算則可使財務人員的工作制度化,降低其受外界干擾的可能性,保證了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可靠性和真實性。此外,會計集中管理在集中財務權限的基礎上將戰略決策職能和財務的執行職能分離,實現了會計核算的專業化,降低了財務管理成本,完善了財務管理職能。此外,財務人員的直接領導方為核算中心,有效遏止了貪腐和監守自盜等不正之風。
3.能夠提高自身整體實力,強化企業財務監督效果。工程量大、管理面寬及資金規模大等特征致使建筑企業在財務監督審核方面有諸多漏洞;多次分包也容易導致工程核算雙方的財務數據不對等,易產生資產流失。因此,必須完善會計核算制度、嚴格項目資金流向和財務管理、提高事前監督效率,確保各部門責權統一,加強資金管控力度,從而推動企業良性發展。
4.促進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集中核算前,各項目部業務單一,有些會計人員甚至罔顧財務制度,按照自身習慣核算,隨意性大,出現核算不實,財務管理混亂;集中核算后,統一了會計核算辦法,核算內容更加準確,在強化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同時,提高了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
5.提高建筑施工企業整體融資能力。會計集中管理后,企業集團取代各子公司進行信貸活動,提升了企業集團的對外信用額度,融資能力與償債能力得以加強,更易于從銀行獲得融資,為公司的發展和提高競爭力提供充足資本。
二、建筑施工企業當前內外部形勢分析
集中核算也需因地制宜,只有摸準國情,才能找出適合我國建筑施工企業的集中核算制度。通過比較分析,我國建筑施工企業所面對的外部環境特征呈現在以下方面:
1.建筑施工企業的信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屢遭破壞,面臨著巨大的生存挑戰。建筑施工企業是利用投標獲取承攬工程項目的資格,信譽對于一個建筑施工企業來說至關重要。但是,近年來建筑施工行業經濟運行環境多變,施工企業與很多客戶之間的不信任現象嚴重,企業的信譽和形象由于不斷攀升的應收賬款、資金墊付以及急劇增多的財務經費而遭到嚴重破壞,致使建筑施工企業步履維艱。
2.現代企業制度尚不完善,影響了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決策傳遞。當前建筑施工企業在變革創新的過程中,在很多舊問題尚未解決的同時形成許多新問題,有些問題甚至會影響企業的整體發展形勢。許多建筑施工企業產權不明晰,權責不明確,各個機構缺乏合理有效的制約和配合,財務管理較為混亂;同時,由于很多事情需要層層上報,資金需要層層下撥,這也使得決策響應時間變長,不利于及時決策。
3.企業經營成本過大。由于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一個工程項目從工程信息的取得到中標簽約,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極大。大額的經營成本已經成為建筑施工企業的沉重負擔,嚴重影響了建筑施工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4.債權、債務不能及時清理。竣工工程結算工作嚴重滯后,大量存在多年應收賬款,嚴重影響了企業資產和損益的真實可靠性;存在大量預付分包工程款掛賬,形成企業資產的虛增或潛虧。
三、建筑施工企業集中核算的具體實施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統籌規劃
預算的編制要把握“先急后緩,統籌兼顧,量入為出,保障重點”的編制原則,采取上下結合的程序模式進行編制,并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選擇控制重點。在項目進行及財務核算過程中,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控,發現預算執行差異,及時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及時調整執行偏差,提高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實效性。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應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完善管理程序、提高會計專業化核算水平,保證財務工作的正常、安全平穩地運行。在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方面,建立企業會計核算中心賬務系統,按照財務事前預測、會計過程監控、數據決策分析三階段設置相應的工作崗位,外派到下屬單位的會計人員主要履行會計監控職能。
(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實施動態監控
成本管理制度的健全與動態監控之間有著緊密聯系,會計核算中心應外派會計人員到下屬單位或部門施動態監控。首先,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成本核算分析和檢查。要求項目部定期報送單位工程工作量分析報表,各項費用消耗與預算的差異分析報表,并對發生的差異原因做出分析和說明,視具體情況做出及時調整。其次,財務部門要會同審計等部門,定期對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費用開支情況、材料消耗情況、分包工程清算情況以及是否存在惡意拖欠情況等責任成本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差異,做好抵補和調整工作。最后,工程完工結算后,竣工項目的各種剩余材料應由財務等部門會同項目部根據成本核算原則進行處理,總分包結算全部結清,應上交款項全部足額上交,清理內外部往來款項。此外,核算中心會計人員應定期到下屬單位或項目部進行調研和審計,監督工作應利用電算化、網絡化等手段,逐步推行和建立遠程報賬、實時查賬等功能系統,實現財務數據資源的及時共享。
(四)加強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強化集中核算管理
會計集中核算嚴格了流程,對財務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就需要財務會計人員加強學習,積極發現并及時解決問題,完善工作制度,理順工作流程,恪守職責權限,嚴把會計核算關口。在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的同時,還應持續強化思想和政治覺悟,以法、以規約束核算行為,做好對經濟業務的監督控制工作。
四、結語
建筑施工企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企業財務人員應該不斷學習這些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豐富核算管理手段,促使企業財務管理模式不斷發展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