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交換為例,對其中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會計處理作一些分析與探討,以為實務工作者提供參考。
【關鍵詞】一般納稅人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增值稅 營業稅
一、應稅增值稅的固定資產交換
應稅增值稅的固定資產項目間的交換,首先要區分交換固定資產的取得時間按不同稅率計算增值稅額。其次,要區分交換的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及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進而判斷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或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一)交換的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
1. 雙方交換的固定資產是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