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 企業社會風險源于企業忽視社會責任的戰略和經營決策。本文指出,無論從利益相關者理論還是從風險社會理論看,承擔和控制社會風險都是企業不可推卸的責任;而要防范和控制企業社會風險,就必須從治理和管理兩個層面建立自上而下的內部控制機制,即進行企業社會風險的治理控制和管理控制。
【關鍵詞】 企業社會風險 利益相關者理論 風險社會理論 治理控制 管理控制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全球范圍內開展,以及企業各利益相關者自我保護意識的日益增強及其參與公司治理的作用受到廣泛重視,企業正面臨著一種新的風險,即“企業社會風險”(Kytle和Ruggie,2005)。企業社會風險源于企業忽視社會責任的戰略和經營決策(Kytle和Ruggie,2005),它不僅對社會、環境等產生巨大危害,也給企業自身造成了額外價值損失,如承擔各種法律風險(Hansmann,2001)、增加交易費用(Roman等,1999)、喪失社會聲譽(Fombrun,1996)等,并最終成為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障礙。為此,各國政府、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組織都十分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制度建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規章和標準,以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促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減小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