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財務研究領域的一個新課題。本文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撇開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范式,從嵌入的角度重新審視企業,認為企業的實質是一個經濟契約網絡;以企業經濟契約網絡假說為基礎分析了企業財務目標,企業財務決策標準是企業社會總貢獻大于零、企業資本增值,并力爭使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收益均不小于零。
【關鍵詞】社會總貢獻最大化 財務目標 財務決策標準 社會責任 企業理論
一、問題的提出
大量事實和研究表明,有不少企業在擴大經營規模、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過程中存在忽視社會責任的問題。針對此,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全球范圍內掀起了一場關于企業是否應履行社會責任的熱烈討論。以Friedman為代表的反對者認為,企業的目標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是相悖的,企業從事社會責任活動損害了出資人的利益,其合法性值得質疑,并且經理在操作社會項目方面并沒有比較優勢。而以利益相關者理論堅持者為代表的一大批經濟與管理學家認為,企業應當在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
目前,利益相關者理論越來越被認為是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最為密切相關”的理論武器,并且已牢牢地占據主導地位。但是,多元目標協調的難度大使得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可操作性難以保證,從而也使得利益相關者理論依然未能從實踐層面解決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矛盾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