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人員學術水平和工作業績要求:
(一)學術水平申報人員應能較系統地掌握財務會計理論和專業知識,近五年內,在省市級專業雜志(包括有刊號的內部刊物)上發表過由本人獨立撰寫,有實用價值的財務會計專業論文,或編寫過大專以上程度的財務會計教材等。
對本科(含)以上學歷者須提交2篇(含)以上(其中1篇須在有刊號的雜志上發表);對大專學歷者須提交3篇(含)以上(其中2篇須在有刊號的雜志上發表)。
申報人員在提交的論文中自行確定1篇作為主送論文(字數不低于3000字)。
(二)工作業績
申報人員應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對經濟活動中較為復雜的會計業務及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判斷,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能勝任一個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在會計師任職期間,在以下方面作出貢獻:
1.在規范會計基礎管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會計信息真實性)的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并起主要作用;
2.在以財務預算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全面預算管理(即: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及財務預算)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3.在深化企業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發揮參謀決策作用,并在資產經營、資本運作、資金管理、內控制度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4.在貫徹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解決重大實際問題方面,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5.參加重點工程項目或引進項目的經濟技術論證和可行性調查審定,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措施并被采納。
第十六條申報人員均須參加由市會計高評委組織的答辯(面試)。
第十七條經市會計高評委評審通過的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發給由市人事局統一印制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
撰寫高會論文要避免的幾種情況:
①論文的題目不能太大,因為財稅實務工作者的經歷和視野有限;掌握和積累的材料有限,對相應的問題不熟悉,使論文對有關工作的研究,出現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問題。
②論文不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只是泛泛的議論一些觀點和問題,講述眾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紹你接觸到的一些新知識、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對有關問題親自實踐和深入研究的內容。
③把教材上、報刊上的文章或別人寫過的東西大篇幅地抄襲、拼湊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報人自己的思想和觀點。
④以下資料不能作為參加評審的論文:撰寫的宣傳報道、會議發言稿、簡報、考察報告、項目報告、翻譯的作品,編寫的工作計劃、公司章程、財務辦法以及事務性、操作性的具體工作方案等。
編寫論文的要求:
①論文中引用的文字、數據應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②論文中引用的表格應在表格下面注釋原作者、原文章名稱、頁碼、日期;
③申報論文須用A4紙單面打印、裝訂,并按照編寫格式中的項目順序裝訂;
④論文摘要字數在200-300字之間,正文字數在3000-4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