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本文按照新會計準則對企業對外投資的分類、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的規定,根據國資委經濟增加值計算規則,詳細分析、推演了企業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業務對企業經濟增加值考核的影響,并提出了相應的提升經濟增加值的管理建議。
【關鍵詞】中央企業 對外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經濟增加值
一、國資委規定的經濟增加值計算規則
經濟增加值是國資委確定的央企經營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經濟增加值是指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減去資本成本后的余額。計算公式為:
經濟增加值=稅后凈營業利潤-資本成本=稅后凈營業利潤-調整后的資本×平均資本成本率
其中:稅后凈營業利潤=凈利潤+(利息支出+研究開發費用調整項-非經常性收益調整項×50%)×(1-25%)
調整后的資本=平均所有者權益+平均負債合計-平均無息流動負債-平均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