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客觀上要求世界主要經濟體各自適用的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全面持續趨同,以期達到最終等效的目的。本文在分析會計準則國際差異根源的基礎上,全面解析了會計準則國際等效的進程,深度剖析了會計準則國際等效認定的基礎,最后提出了我國會計準則國際等效認定的發展策略。
【關鍵詞】會計準則國際等效 國際趨同 等效認定
會計準則國際等效這一概念首先由歐盟(EU)提出,2008年年初歐盟證券委員會(ESC)為認定第三國會計準則是否與歐盟實行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等效確立了衡量標準:如果按照第三國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與按照IFRS編制的財務報表相比,能夠讓投資者對證券發行企業的資產負債、財務狀況和盈利狀況及前景作出相似判斷,并且投資者很可能會做出相同的投資決定,那么就可以認為等效。
由于不同國家或地區所處的政治經濟環境的差異以及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性決定當前不可能在全球范圍內共同實施一套統一的會計準則,亦即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世界各國或地區所適用的會計準則間的差異將客觀存在。但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深入發展,迫切要求作為商業語言的會計信息實現國際無障礙流動,降低會計信息流通和轉換成本。正是基于這一客觀要求,21世紀的前十年,世界各主要經濟體都在積極謀求各自適用的會計準則國際趨同與等效,并取得了相當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