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摘要】稅收優惠是鼓勵企業節能減排的一項財政政策,2008年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節能減排項目收入、其他收入和設備投入的稅收優惠做了具體的規定。本文分析我國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政策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建議。
【關鍵詞】節能減排 企業所得稅 稅收優惠
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但長期以來,由于經濟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導致我國經濟在快速增長的同時也付出了巨大的資源和環境代價,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趨尖銳。對此,我國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綱要中,都直接提出了節能減排的目標。例如“十二五”期間提出的目標是:“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
針對嚴峻的節能減排形勢,我國采取了稅收優惠政策來促進節能減排,它主要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的優惠政策。汪春竹(2011)以及張新(2009)認為:目前的稅收優惠形式單一,多是免稅、抵稅、退稅等直接優惠,沒有靈活地采用多種稅收優惠形式。另外,現行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對節能、環保科技進步與創新的優惠不足、鼓勵不強,影響節能減排效果。本文主要探討如何完善有關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