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命脈,同樣農村金融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核心和命脈。我國的新農村建設必需要有金融支持,但是我國的農村金融存在諸多問題,使其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不夠,嚴重阻礙了新農村建設的開展。因此在開展新農村建設的今天,必需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制定合理有效地法律,有政府財政支持,建立一個政策金融、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并存的完整的農村金融結構體系,以支持農村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關鍵詞:農村金融 新農村建設 金融支持
一、 農村金融體系的現狀
作為長期以來農村地區最重要金融機構的農業銀行,在其他國有商業銀行撤出農村金融市場后,非但沒能填補網點與業務上的空白,相反也緊隨其后收縮農村金融市場。更為重要的是,不論是國有商業銀行還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利潤最大化和資源配置有效性原則的約束下不愿將資金投入期限長、見效慢、風險高的農業項目,直接導致了金融機構對農業信貸投入的逐年減弱。農村信用社則由于資金實力和服務水平所限,以及不良資產等問題,難以滿足農村資金需求,資金缺口呈現愈來愈大之勢,“貸款難”的問題目前在農村極為普遍,銀行、信用社能提供的貸款可觀需求量的30%以下。為此,有70%以上的農戶是依靠民間借貸來解決資金需求的,有的鄉鎮企業因向金融部門借貸無門,也轉向社會集資和民間借貸。
二、 對農業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農業代扣和鄉鎮企業代扣不足,嚴重地影響了農村地區的發展。資本的不足將導致農村經濟的發展陷入不良循環的境況。因此,農村地區后續經濟實力不強,將使農業的產業態勢逐漸弱化。更嚴重的是,農業和鄉鎮企業作為消化農村勞動力及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產業和部門,一旦市區發展的源泉,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難度將大大增強,不但影響和諧社會的簡歷,而且危及社會的長治久安。長期毅力,金融資源不斷從貧困地區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影響農業先進技術的引進以及影響農村發展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民增產增收的難度將加大。
具體表現在:
1. 農村金融服務功能整體弱化。縣以下金融機構數量和業務快速萎縮。農村資金向城市逆向流動,導致城鄉差距越拉越大。農村金融服務整體上不能滿足“三農”的要求。過去農村的融資渠道有四大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合作基金會等多個聚道,現在多數地區對農戶、個人工商戶和中小企業貸款機構上只剩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渠道。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影響農村自己的整體供應。而民間金融長期被排斥在體制之外,現行農村金融具有明顯的金融抑制特征。長期以來,民間金融作為非正式金融,不能見光,只能“地下”活動。
2. 農村金融機構功能定位不明確。目前,農村經濟發展中金融服務體系單一,信貸資金供給不足。國有商業銀行縣域的分支機構主要以吸收存款為主,從農村吸收的資金更多地投向回報高的產業和地區。農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質不夠明晰,支農服務水平不高,對重點農戶和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的資金支持不到位。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其業務范圍相對較窄,機構設置較單一,難以起到積極地導向作用。農戶和農村企業貸款抵押難,擔保難,分散風險的機制不健全。金融監管部門對防范和打擊高利貸、地下錢莊比較重視,但對如何組織和引導民間借貸為“三農”服務重視不夠。農村金融機構撤并繼續延伸,一些偏遠貧困地區金融服務出現了“真空”,問題十分突出。現行的農村金融體系是一個服務于城市工業化的制度安排,沒有充分體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戰略思想。
3. 競爭性的金融制度安排扭曲了農村金融的本來面目,無法解決困擾農村金融市場的四大問題。將民間金融排斥在外的競爭性金融體系,無法客服農村金融市場固有的四大難題,結果很可能是將灰色金融推向黑色金融。這四大難題分別是:
(1) 信息不對稱問題。調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地財務報表和數據資料作為參考,農村放款人通常需要與農戶進行較長時間交往才嫩采集足夠的信息,用于判斷是夠提供信貸。由于貸款規模微小,正規金融機構極度缺乏有關農村客戶特點及活動的私人信息,無法承擔信息采集的時間和成本。
(2) 抵押物的問題。銀行不愿接受農村客戶提供的抵押品(沒有房產證得房屋、小企業廠房設施、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而且雙方在估計上差距甚大,這些物品在正規金融看來價值不大。即使銀行接受了這些抵押品,也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抵押品拍賣市場去處理。
(3) 特質性風險與成本問題。正規金融機構很難了解與應對農村生產活動中面臨的各類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市場風險,相對于較小的貸款本金而言,他們的信貸成本太高,高到難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風險溢價區彌補(因為受到監管機構規定利率上限的限制)。
(4) 非生產性借貸問題。農村借貸尤其是小額的農戶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滿足日常生活之需,這與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生產性用途是相悖的。而競爭性金融體系將民間金融排斥在體制之外,無法適應農村金融市場的固有特性,間接助長了“潛行于地下”的農村灰色金融(合理不合法,對社會有益)的發展,隱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尤其當民間金融與地下經濟和不恰當的行政干預緊密結合時,情況尤其危險,隨時都有可能向黑色金融(不合理也不合法,對社會有害)轉化。不僅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宏觀調控的正常效果受到干擾,更深層次地說是對整個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安全的嚴峻挑戰。
三、 對加強構建農村新型金融體系的思考和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建立起多層次并能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從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環境,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這里提出一些解決的辦法思路。
1、 關于財政性資金的運用。財政性資金雖然對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所需資金只是杯水車薪,但是如果能把僅有的有效財政資金運用好,能夠為其他性質的自今年創造良好的輿論和導向,以便引導其積極參加到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中啦。國家應該逐步提高支農資金占財政總支持的份額,逐步提高對農村特別是農村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并為其他性質的資金跟進創造條件。
2、 應拓展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和職能,推進農村政策性金融工作的開展 。農業政策性銀行工作的開展。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達程度是以個國家農業發達程度的重要體現。農發行在市場化條件下的生存能力,用市場化手段彌補政策性支農資金不足,這樣不但可以減少對央行的再貸款的依賴,而且可以引導社會自己流向農村。
3、 各種性質的商業銀行特別是農業銀行業可以在心農村建設中大有作為。對于商業性金融,也應該與時俱進,在心農村建設中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以農業銀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脫掉了草鞋,穿上了皮鞋,這作為商業化運營的措施無可厚非,但商業銀行可以在風險控制的同時,應抓住財政性資金和政策性金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機遇期,發掘優質客戶,針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支持農村農業的產銷以及精粗加工企業,糧、油、水果加工等大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
4、 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進一步發揮支農主力軍的作用。雖然目前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產權還需進一步明晰,法人合理結構還需進一步完善,資金結算受到、經營理念和管理手段仍需進一步提高,還需通過利潤核銷和央行專向票據置換等方式優化其資產結構。可以根據地方實際考慮將農村信用社改組成股份制商業銀行或農業信貸銀行等形式,規范運營,減少地方政府的不合理干預。
5、 郵政儲蓄銀行組建后,盡快拓展業務,是郵政儲蓄吸收的農村自己回流農村。郵政儲蓄銀行組建后,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建立完善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的機制,比如把縣以下鄉鎮郵政儲蓄吸收的存款通過人民銀行全額用于增加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再貸款,由這些農村金融機構放給農戶和農業企業等農村經濟組織。,郵政儲蓄 櫻花成立后,從嘗試發放給農戶和農業企業等農村經濟組織。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從嘗試發放農村小額貸款做起,逐步拓展服務農村經濟的其他業務。
6、 積極發揮非正規金融的作用。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的研究報告顯示,中國農民的貸款余額中,來自非正規金融的約為來自正規金融(主要是指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4倍。近年來,非正規金融發展狀況良好,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農村固定觀察點采集的農戶數據顯示,2003年農戶借款來源中,來自正規金融的約占17%,剩余部分來自非正規金融。可見,非正規金融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中已占用不可低估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