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收支金額,是指由企業財務部匯入各部門銀行賬戶內的金額,支出金額則僅指各部門的費用。各部門應支付一切費用,包括可控制費用與不可控制費用,均應自財務部匯入的金額中支付。
二、各單位的可控制費用統一每月月底前由財務部根據下月份各單位的費用概算一次性(必要時得分次)匯入各部門的賬戶內備支。
三、各部門的收入款項除財務部匯入的款項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企業內收回的應收賬款(包括現金及支票),其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依賬款管理辦法的規定,悉數寄回企業財務部。
四、“現金收支旬報表”的填寫應一次復寫兩聯,第一聯于每旬第1日(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項編妥,連同費用科目的正式收據或憑單呈部門主管簽核后限時轉送財務部;第二聯由各單位自行匯訂成冊作為費用明細賬,并憑此于月底當天填制“費用預算分析表”。
五、“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的編號是就費用的筆項而言,采用每月一次連續編號方式,月內的每月編號應相互銜接并連續編至當月月底,次月1日再行重新編號。
六、“現金收支旬報表”上科目欄中的類別,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其分屬類別,分別以“營”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質的區分如下。
(一)銷售費用:凡屬營業人員(包括營業主任及外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二)服務費用:凡屬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三)管理費用:凡銷售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現金支旬報表”上的科目欄中的“名稱”是指各項費用的科目名稱,其明細如下。
(一)營業費:即營業人員(包括營業主任及外務員)所發生的下列費用。
1. 凡司機人員需要的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
2. 凡營業人員計程車資及營業員因業務之需所付的差旅費。
3. 凡營業人員因業務上應酬所需要費用。
4. 凡營業人員薪資(包括工資、交通津貼、交際津貼、成交獎金、各項獎金及值班費等)。
5. 凡賬款尾數無法收回,或倒賬企業損失。
6. 凡營業人員所印名片費。
(二)服務費用:即服務人員(包括服務主任及服務員)所發生的下列費用。
1. 凡司機服務人員所支的汽油、機油、過橋費、寄車費。
2. 凡服務人員所支之計程車資及服務人員因服務需要所支的差旅費。
3. 凡服務人員因服務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際費。
4. 凡服務全體員工的薪資(包括工資、交通津貼、績效獎金、獎金及值班費等)。
5. 凡賬款尾數無法收回的費用。
6. 凡服務全體員工所印的名片費。
7. 凡單價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費。
(三)管理費用:凡銷售費用及服務費用外所發生的費用。
1. 凡司機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汽油、機油費。
2. 凡營業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計程車資及出差旅費。
3. 裝載貨物所支付的費用。
4. 凡日常所用的文具紙張費。
5. 凡清潔單位衛生所支的費用。
6. 凡郵寄函件及包裹的郵資及購郵票費。
7. 凡業務上的長途電話及市區電話費。
8. 凡因業務上的需要而支付的電報費。
9. 凡訂閱報刊雜志所支付的費用。
10. 凡營業人員及服務人員外所支付的交際費。
八、上述費用項目,會計員應按其性質區分(即銷售費用、服務費用、管理費用等),分類報支,不得相互混淆。
九、各部門全體員工的借支總額在3 000元以內者,須經企業主管核準后由首存現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發薪時一次扣回;借支總額超過3 000元者,應依權責劃分逐筆專案報批,核準后始得由企業財務部匯寄支付。
十、每月月底當天,企業會計員應憑留存的當月份該單位“現金收支旬報表”,依費用類別分別統計當月份各項費用的總額,詳填于“費用預算分析表”中呈單位主管,并詳細分析可控制費用中的各項費用其實際與預算的差異。
十一、各單位應于每月3日前將“費用預算分析表”(一式兩聯)連同“直線單位經營績效評核表”一并寄送企業業務部,由業務部據此以查核與“直線單位績效評核表”所填的費用數字相符后,即轉送企業財務部復核并上報所屬副總經理填具總評后,第一聯由財務部留存,據以分析全場費用差異,第二聯寄回各單位存查。
十二、“費用預算分析表”上的費用率系指當月份的費用與營業額的百分比。“本月費用的預算”一欄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服務費用”預算=上月服務費用×(1±本月服務收入成長率) 本月“管理費用”預算=上月管理費用×(1±本月營業及服務總收入成長率×20%) 本月“銷售費用”預算+上月銷售費用×(1±本月營業收入成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