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6年新《企業會計準則》頒布之前,人們習慣于把“凈利潤”當作“實現損益”、“持續經營損益”看待。但是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改變了利潤表的列示內容與結構,有意識地將“持有損益”、“未實現損益”、“終止經營損益”單獨列示,以說明“凈利潤”不等于“實現損益”,也不等于“持續經營損益”。 本文擬從利潤表列報的最近兩次變化中提示報表使用者應改變過去對“凈利潤”的認識。
一、《企業會計制度》利潤表列報對凈利潤認識的誤導
對凈利潤的認識取決于利潤表的列報方式。不同列報方式傳遞不同信息,導致使用者的不同認識。為方便讀者扭轉對凈利潤的認識,先將《企業會計制度》利潤表列示如表1。
企業會計制度利潤表對凈利潤認識的誤導主要有兩方面。
(一)將凈利潤當作實現損益列報
1.謹慎性原則與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損益混列
我國財務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是在1992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首次提出的,主要的體現是對持有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防止歷史成本計量,遮擋報表使用者對企業財務實力的認識。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利潤表中雖然確認了減值損失,但不能看到減值損失的蹤跡。這張利潤表將資產減值損失混同于一般費用損失:將存貨跌價損失與應收款項壞賬損失計入“管理費用”;將“短期投資跌價損失”與“長期投資減值損失”計入“投資收益”的借項;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減值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而資產減值損失不同于一般費用損失,它屬于持有損失,發生損失的資產并沒有處置,還存在于企業,甚至處于使用中(如固定資產),只是假定在當前條件下處置可能發生的損失,具有“虛擬性”的特點。資產減值損失是根據謹慎性原則確認的“持有損失”,是對權責發生制確認原則的修訂。根據權責發生制判斷,資產減值損失并沒有真正地通過交易發生,資產的權責尚未改變,而是停留在持有狀態的內在價值發生了減損。這張利潤表掩蓋了資產減值損失的經濟特性。
2.相關性原則與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損益混列
財務會計的相關性原則要求將股權投資按享有被投資企業凈利潤份額確認投資收益,這種收益僅停留在觀念中,雖然確認,并未在握,因此這種收益也具有“虛擬性”特征。借助表1可以看到投資收益是一個籃子,把轉讓投資實現的收益與持有投資確認的虛擬收益混為一談。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是“相關性原則”對“權責發生制”的修訂。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判斷,該項收益的權利并沒有真正實現,但投資者關心他在被投資企業凈利潤中屬于他的部分,所以根據相關性原則確認這種屬于投資者享有或承擔的損益。
正是這張利潤表沒有將“謹慎性原則”與“相關性原則”確認的損益,與“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損益分別列示,使報表使用者誤將“凈利潤”當作“實現損益”對待。
3.將凈利潤當作實現損益對待的后果分析
通過上述分析論證凈利潤不等于實現損益。凈利潤中不僅包括權責發生之下確認的損益,還包括根據相關性原則與謹慎性原則確認的虛擬損益。確認的凈利潤未必全部實現。因此,以凈利潤作為獎勵考核標準,并作為分配基礎會導致現金流過度分配,消弱企業可持續經營能力。
(二)將凈利潤當作持續經營損益列報
報表使用者閱讀利潤表的動機是評價經營者業績和預測企業未來獲利能力。當經營者將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處置可能獲得巨額的收益。但是,這種收益卻是以斷送持續發展為代價。這種收益雖然是處置收益,已經實現,但僅只一次,不具有可持續性。
國際會計準則第35號對“終止經營”進行了定義,并對終止經營事項的確認、計量、披露進行了規范。“終止經營準則”的目的“是制定報告終止經營信息的原則,從而通過區分終止經營與持續經營信息,提高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現金流量、獲利能力及財務狀況進行預測的能力”。這個準則要求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披露終止經營資產與負債,在利潤表中披露處置終止經營資產、負債的損益。
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利潤表中,雖然列示了營業外收入與支出,但沒有單獨列示終止經營損益(處置終止經營資產、負債的損益),影響報表使用者對企業未來獲利能力的判斷。
二、《企業會計準則》利潤表列報對凈利潤認識的澄清
為方便讀者認知,將《企業會計準則》利潤表列示如表2。
在這張利潤表中,我們看到:單獨列示了資產減值損失,突出了謹慎性原則確認的損失,提醒報表使用者,這種損失不同于權責發生之下確認的損失,屬于虛擬損失;單獨列示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對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的投資收益,旨在提醒報表使用者,這些損益是為迎合投資者思維觀念傾向給預確認、列報的,并沒有真正實現;單獨列示了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以提供終止經營損益的信息。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利潤表將“虛擬損益”單獨列示,告知了報表使用者“凈利潤不等于實現損益”。由于《企業會計準則》利潤表將“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單獨列示,告知了報表使用者“凈利潤不等于持續經營損益”。從而,澄清了人們對凈利潤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