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恒等式是反映會計要素之間數量關系的數學公式。由于這一公式在數量上是恒等的,所以又稱為會計平衡公式、會計等式或會計方程式。
人類社會的生產是不斷發展的。隨著生產的不斷發展,社會形態也在不斷地發展。作為生產活動的管理職能之一的會計,也在不斷地變化和發展。這就促使會計的重要理論基礎——會計恒等式也在不斷地變革。
在資本主義社會里,其會計恒等式為:
資產 = 負債 + 資本
或 資產 = 負債 + 業主權益
當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日益發展,便促使商品經濟日益繁榮,進而促使社會的生產關系日益發展。于是,股份有限公司便應運而生。在股份制企業里,業主權益就變為股東權益。會計恒等式變革為:
資產 = 負債 + 股東權益
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前蘇聯的會計制度,其會計恒等式為:
資金占用 = 資金來源
在新中國創立以前,我國的會計沿襲西方會計制度,其會計恒等式為:
資產 = 負債 + 資本
或 資產 = 負債 + 業主權益
或 資產 = 負債 + 股東權益
自新中國創立以來,引進前蘇聯的會計制度,其會計恒等式為:
資金占用 = 資金來源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進入改革開放時期,對會計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中國會計改革的過程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相吻合的。”“最根本的標志是確立了國際通行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等式和相應的會計報表體系,為我國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創造了條件?!雹?br />
二、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就是會計對象的最基本的分類,即會計對象的具體化。它是設定會計科目的基本依據,也是會計報表的基本要素。”②
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公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自2007 年 1 月1日施行。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br />
上述規定把“所有者權益”列為會計要素,與“負債”并列。這樣會使“所有者權益”的含義不夠明確,邏輯不夠嚴密。因為“負債”也屬于“所有者權益” ,“負債”的所有者是債權人,所以,“負債”實質上是債權人權益。上述第十條規定里所列的“所有者權益”,應更新為“投資人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經濟資源所有者按國家的經濟法規和制度應享有的經濟權益。所有者權益按其所有者的不同,劃分為債權人權益和投資人權益。債權人權益就是負債,投資人權益就是業主權益或股東權益。
沒有任何理由把“負債”排斥于“所有者權益”這一概念之外?,F舉實例論證如下:
例:萬利公司與華豐銀行協商后,雙方簽 定借款合同:萬利公司向華豐銀行借人民幣八萬元,作為開發科技項目用,借款期為一年,按規定利率付利息。這一經濟業務就發生了這兩個單位之間的債權與債務關系。萬利公司會計人員根據此項經濟業務,應作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 銀行存款 80 000 元
貸 : 銀行借款 80 000元
華豐銀行的會計人員根據此項經濟業務,應做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科技貸款 80 000 元
貸 : 銀行存款 80 000元
從債權債務的關系分析,萬利公司向華豐銀行借入科技貸款,萬利公司的銀行借款科目增加八萬元,萬利公司對華豐銀行便承擔債務八萬元。此筆借款一年到期時,根據借款合同的規定,萬利公司就必須對華豐銀行還本付息。另一方面,華豐銀行貸款給萬利公司,科技貸款科目增加八萬元,華豐銀行對萬利公司便取得債權。此筆貸款一年到期時,根據借款合同的規定,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所以,華豐銀行根據借款合同的規定,享有收回此筆貸款并收取利息的權益。此項權益就是債權人華豐銀行應享有的權益,亦即債權人權益。
債權與債務是一物的兩面,是對立的統一。債權是收債的權利,債務是償債的義務。債權與債務的關系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互相依存,互相平衡。有一定數量的債權,同時就有一定數量的債務;反之,有一定數量的債務,同時就有一定數量的債權。
從上述實例可以看出: 萬利公司是華豐銀行的債務人,而華豐銀行則是萬利公司的債權人。銀行借款是萬利公司對華豐銀行的債務;科技貸款是華豐銀行對萬利公司的債權。由此看來,萬利公司賬上的銀行借款,按會計要素分析是負債,實質上是債權人權益。
根據上述論證,建議把《準則》里的“所有者權益”更新為“投資人權益”。這樣,含義才明確,與“負債”并列才符合邏輯。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公司所有者權益又稱股東權益?!?br />
《準則》所稱所有者權益,按理應包括投資人權益和債權人權益。因為,負債的所有者是債權人,所以,負債就是債權人權益。為此,所有者權益的外延,必須涵蓋投資人權益和債權人權益。這就清楚地說明,所有者權益必須包括負債。
第二十六條是對“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概念所下的定義。從語法上分析,“所有者權益”是這一句的主語,其謂語為:“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br />
在謂語內“扣除負債”,這樣對“所有者權益”所下的定義,就不包括“負債”。如上面的分析,“所有者權益”必須包括“負債”。這樣,此句的主語與謂語前后互相矛盾,形成謂語不能準確地表述主語,以致形成錯誤的判斷。從語法上分析,此句存在主語同謂語不相適應的缺陷。
另一方面,對上列關于“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再從形式邏輯上分析:
對一個概念要下科學的定義,必須遵循定義的規則。《形式邏輯》指出:“定義項的外延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是全同的。定義項的外延多于被定義項,叫做定義太寬的錯誤。另一種情況是,定義項的外延少于被定義項的外延,叫做定義太狹的錯誤?!雹?br />
上列第二十六條對“所有者權益”所下的定義,其主語“所有者權益”是被定義項,它包括“負債”;其謂語“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是定義項。這樣對“所有者權益”所下的定義,由于在定義項內“扣除負債”就使定義項的外延少于被定義項的外延;這樣下定義,就犯了定義太狹的錯誤。
可是,如果將上列第二十六條內的 “所有者權益”更新為“投資人權益”,并將“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這一詞組內的“所有者”改為“投資人”;這樣,則不僅在語法上主語、謂語相適應,而且從形式邏輯上分析,便能符合“定義項的外延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是全同的?!边@一項定義的規則。
《準則》規定的六項會計要素,全面地、綜合地、系統地反映企業會計的對象,有利于企業準確、及時而科學地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確保會計信息質量。這六項會計要素互相聯系、互相制約、互相依存、互相滲透,形成系統而嚴密的會計核算和監督體系?,F在,分別列出數學公式,表明他們之間的關系如下:
資產 = 負債 + 投資人權益
收入 — 費用 = 利潤
利潤屬于投資人權益的內容的一部分,所以,上述兩個數學公式又可歸并如下:
三、新的會計恒等式與資產權益表
如上所述,所有者權益應包括債權人權益(負債)和投資人權益(股東權益)兩部分。且權益必然是所有者權益,而不是其他與所有權無干者的權益;為此,所有者權益可以簡稱為權益。為了簡化會計恒等式,使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鮮明的平衡性,建議將現在《準則》上規定使用的、同時也是國際上通用的、多年來采用的會計恒等式“資產 == 負債 + 所有者權益 ”,更新為:
資產 == 權益
資產和權益是一物的兩面,是對立的統一。有一定的資產,同時就有一定的權益;反之,有一定的權益,同時就有一定的資產。資產同權益的關系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互相依存,互相平衡。
“資產 == 權益”這一會計恒等式是會計最重要的理論基礎。會計的實際工作如:會計科目和賬戶的設置、復式記賬、試算平衡、結賬、財務報表的設計與編制,都必須以這一會計恒等式為指導。
既然會計恒等式更新為“資產 == 權益 ”,那么,作為企業財務報表的主要報表——資產負債表,也應與之同步,更新為“資產權益表”?,F擬制其基本格式如下:
資產權益表
編報單位: 年 月 日 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資 產
行次
年初數
期末數
權 益
行次
年初數
期末數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貨幣資金
短期借款
……
……
流動資產合計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投資:
長期負債:
長期投資
長期借款
固定資產:
……
固定資產原價
長期負債合計
減:累計折舊
投資人權益:
……
實收資本
固定資產合計
……
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
投資人權益合計
其他長期投資
資產總計
權益總計
為什么要將資產負債表更新為資產權益表呢?這是因為資產負債表這一名稱,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之處。諸如:
(1)名不副實。資產負債表的實際內容,包括資產、負債和投資人權益三個會計要素。將此表命名為資產負債表,漏掉了會計核算和監督的主要內容之一的投資人權益,致使此表存在名不副實的缺點。如果將此表更新為資產權益表,則可以使名實相副,亦即使此表的名稱同實際內容完全一致。權益包括債權人權益和投資人權益。負債只能反映債權人權益,不能包括投資人權益。將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一詞改為“權益”這一詞,使此表的名稱更新為資產權益表,便能使此表的名稱全面而綜合地反映會計的對象,達到名實相副。
(2)表的名稱是跛腳的。資產負債表的結構設計,是表的左方資產總額,必須同表的右方負債和投資人權益的總額,保持數量平衡關系。可是,表的名稱是資產負債表,而資產同負債不可能在總額上保持平衡關系;所以,此表的名稱不能體現平衡觀念,名稱是跛腳的。負債必須加上投資人權益,才能同資產保持總額上的數量平衡關系。現在,如果將資產負債表更新為資產權益表,由于資產總額必須恒等于權益總額;這樣,資產權益表這一名稱,就能使人加深會計平衡式的觀念。且由于“資產=權益”這一平衡公式,同會計的實際工作——分錄、記賬、試算、結賬、編表等工作,關系十分密切,是指導會計實際工作的重要基礎理論。所以,把資產負債表更新為資產權益表,有利于加強會計平衡觀念,有利于在實際工作中避免發生會計不平衡的差錯,有利于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四、資金運動與財務報表
會計的對象是資金運動。在企業的再生產過程中,企業的資金是在不斷地運動著的。以工業企業為例,企業從創立開始,首先要籌集資本金。投資人向企業投入資金,企業還要向債權人借入資金:這是資金的投入。其次,企業進入再生產過程,這一過程一般要經歷供應過程、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
第一階段,企業以資金購入原材料、輔助材料,支付采購費用,這樣,企業的資金便進入供應過程,資金便由貨幣資金變為儲備資金。
第二階段,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勞動者利用勞動資料如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對勞動對象如原材料、輔助材料等進行加工,成為勞動產品。這樣,企業的資金便由供應過程進入生產過程,資金由儲備資金變為生產資金、在產品資金、半成品資金和成品資金。
第三階段,在企業的銷售過程中,企業出售產品而取得銷售收入,收回貨幣資金。企業在供應過程、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中耗費的成本,均通過取得銷售收入而獲得補償。在銷售過程中,資金由成品資金又變為貨幣資金。但此項收回的貨幣資金,既包括勞動耗費(含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耗費)的收回,還應包括生產經營所取得的利潤和應交的稅金。
企業的經營資金,在再生產過程中,首先以貨幣資金的形態進入供應過程;其次以儲備資金的形態進入生產過程;再其次,以成品資金的形態進入銷售過程;最后,通過出售產品,將成品資金變為貨幣資金:這就是資金循環。由于企業的再生產過程是不斷進行的,于是,企業再將貨幣資金購買材料,使資金再次進入供應過程。這樣,企業的資金又進入下一次的循環。如此連續不斷的、周而復始的資金循環,便形成資金周轉。
企業的資金的具體表現形態是資產。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是資金的占用。
權益說明企業資金取得的渠道,權益是資金的來源,權益是所有者權益。權益分為債權人權益(負債)和投資人權益(股東權益)。
資產和權益是資金的兩個方面,企業有一定數量的資產,同時就有一定數量的權益。所以,∑資產=∑權益
“無論什么事物的運動都采取兩種狀態,相對地靜止的狀態和顯著地變動的狀態?!雹?br />
資金運動也是如此。資金占用——資產和資金來源——權益,是資金運動在一定時點處于相對地靜止的狀態。另一方面,資金的循環和周轉、資金的耗費和收回、資金的投入(籌資)和退出、資金的投出(投資)和收回,是資金運動在一定期間處于顯著地變動的狀態。
《準則》公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二條規定:“財務報表是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一)資產負債表;(二)利潤表;(三)現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五)附注。”
如上所述,(一)資產負債表應更新為資產權益表,(四)所有者權益應更新為投資人權益。
企業編制的資產權益表,報告企業在一定時點的財務狀況,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特定時點上處于相對地靜止的狀態。企業編制的利潤表,報告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特定的會計期間內處于顯著地變動的狀態。
企業編制的現金流量表,報告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量和流出量的信息。本表的現金流入小計和現金流出小計,反映企業在資金運動中的現金流量,體現現金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增減變化的數量,亦即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屬于現金部分)在特定的會計期間內處于顯著地變動的狀態。另一方面,本表所列“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中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的凈額,亦即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屬于現金部分)在特定的時點處于相對地靜止的狀態。
資產權益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分別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這三個財務報表互相聯系,互相制約,互相滲透,互相配合,系統地、綜合地、全面地反映企業的資金運動,形成一整套科學的分析、監督、考核和評價企業經濟效益的經濟指標體系,為加強企業經濟管理,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提供優良的會計信息,發揮重要的作用。
“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都處在不斷運動、變化和發展中?!雹薇疚奶岢龅臅嫼愕仁降淖兏?以及相應的關于資產負債表的變革,正體現了在我國改革開放時期,會計制度的變化、發展的要求。
當今世界,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科學技術無國界,學術研究也無國界。本文探討的會計理論問題,一方面,要體現我國會計制度力求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以利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另一方面,我們還應注意,通過我國的會計改革,還可以促進國際會計的改革,以利于共謀合作與發展。
本文關于更新會計恒等式和資產負債表的建議,涉及國際通用的基礎會計理論。為此,迫切需要我國和國際會計界的專家、教授、學者和會計工作者共同關注,共同探討,以便求得一個國際會計界公認的正確結論,從而推動會計理論的創新和發展,據以指導會計制度的變革。
參考文獻:
①王建新:《國際會計》第209頁至第211頁,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②王宗湖、夏貴華:《會計學原理》第21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③金岳霖:《形式邏輯》第57頁至第58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④劉峰:《會計學基礎》第26頁上的圖式作為參考。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⑤《毛澤東選集》(袖珍本)第306頁。
⑥向在仁、陽正太:《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第75頁,成都出版社1990年版。
注∶ 本文已在2007年第二期《會計師雜志》上公開發表。
作者: 楊 文 聰
作者單位: 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技術職稱: 高級講師、注冊會計師
地址: 成都沙河堡靜康路5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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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