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我國知識產權質押業務的開展與知識產權的增長態勢相比處于相對滯后的狀態。知識產權的價值波動較大且評估存在障礙,中小企業的管理失范及誠信缺失,金融機構觀念保守陳舊,金融產品亟待更新,政府部門的支持缺乏力度,是我國知識產權質押陷入困境的社會、經濟與制度根源。
關鍵詞:知識產權質押 困境 根源分析
知識產權質押制度早在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就已經得到確立,旨在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此外,有關部門還先后制定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也明確規定了有關知識產權質押的若干規則,200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中亦明確規定:“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業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信貸等方面支持科學技術應用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然而,盡管有上述法律和規章作為知識產權質押的法律依據,但知識產權質押業務的開展仍處于困境之中,金融機構普遍對知識產權質押持觀望和謹慎態度,導致我國知識產權質押的相關規則形同虛設。目前我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是我國科技工作的指導方針,“自主創新”是上述方針的核心與靈魂;而知識產權質押則是促進和保障自主創新的重要措施。因此開展知識產權質押問題的研究非常必要。本文對我國知識產權質押困境的根源進行全方位地探析,以期為中小企業、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做出科學決策提供可資參考的依據。
一、知識產權質押困境的根源之一:知識產權出質的先天劣勢
(一)知識產權價值不易評估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知識產權質押最重要的環節。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目的在于:在不損害質押貸款借貸雙方利益的基礎上,為質權人(金融機構)提供設質知識產權的合理評估值,從而幫助金融機構就是否接受該項知識產權出質做出理性判斷,并最終確定授信額度。我國目前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雖然制定了無形資產評估準則,但準則并沒有針對專利評估、商標評估、商譽評估及版權評估等各類知識產權評估而分別制定適用的規則。由于各類知識產權各具特性,在評估時需要注意和考慮的事項和因素存在很大差異,例如,商標評估需要注意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有關注冊商標是否屆滿了“無爭議期”,而商譽評估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事項是企業的研究與開發狀況及有關骨干人員的聲譽;專利評估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有關專利的市場應用,而版權評估需要注意的一個重要現象則是有關的版權人是否屬于“演繹作品”的版權人等等。因此,即便無形資產評估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并且規定了注冊資產評估師在進行無形資產評估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但由于缺乏具體的評估標準,使得該準則的可操作性較弱。我國目前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方面存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忽略知識產權不同于有形資產的特點,照搬或基本照搬有形資產的評估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收益現值法、市場比較法等,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從而導致評估結果與有關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或市場價值相比相差甚大,難以形成一個借貸雙方都接受的具有公信力的評估結果。
(二)知識產權價值波動性較大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與銀行其他貸款的根本區別在于知識產權的價值是動態的,波動的幅度較大,而且在法律上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這使得銀行畏而止步。以商標權為例,其價值很可能在頃刻之間從數億跌落到零,甚至是負數,我國已經有這樣的實際案例,比如南京的“冠生園”因為使用了陳年的月餅餡,“冠生園”牌月餅讓人避之惟恐不及,那么其商標價值因為該事件幾乎是瞬間跌為負數,還有眾多的國際頂級品牌因為嚴重的質量問題被曝光,這些國際大品牌在國內的價值也因此而大打折扣。除了商品的質量問題之外,激烈的市場競爭也是影響商標價值的重要因素。從近幾年來《金融世界》公布的馳名商標價值排名表中,人們很難看到位置名次不變的商標,競爭使它們處于動蕩之中,甚至忽上忽下地大移位,例如,惠普、摩托羅拉、萬寶路等國際著名品牌都曾經歷了商標價值名次的劇烈變化。此外,消費者消費方式的改變也會對商標的價值產生重大影響。早期,由于商品不足,沒有挑選的余地,人們購買商品時不認品牌。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商品供應量不斷增加,新品牌不斷涌現,人們開始追逐名牌產品,因為人們有了選擇商品的余地和空間,消費者面對著呈現在眼前的眾多世界名牌會產生過分的偏愛。但現代消費者已走向更為成熟的階段。其成熟軌跡是從不認品牌到挑選名牌、從挑選名牌再到購買實惠性的商品。因此,那些聲譽與商品實用性都較好的品牌最容易在市場上取得較高的占有率,相應地,其商標價值也會大幅上揚,而片面追求商標價值卻忽視消費者基本追求的商標產品則有可能疏遠顧客,失去已經取得的市場份額,最終導致其商標的價值明顯下滑。除商標權之外,在技術產品市場的變化、技術的進步、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權利有效期的變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專利權的價值也會產生較大波動性。如果市場上一旦出現顛覆性的替代技術,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可能突然間變為分文不值,這對于質權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損失。知識產權時間價值的遞減性剛好與貨幣貸款的時間價值相反,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貸款銀行接受知識產權作為質押擔保的積極性。
二、知識產權質押困境的根源之二:中小企業誠信缺失
(一)中小企業管理失范
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高新技術企業絕大多數為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企業的投資者同時也是經營者,這種模式勢必給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負面影響。在這些企業中,企業領導者集權現象嚴重,并且對于經營管理的理論方法缺乏應有的認識和研究,致使其職責不分,越權行事,造成管理混亂,財務監控不嚴,會計信息失真等。企業沒有或無法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即使有也很難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無法清楚地了解企業財務的真實狀況。即使企業拿出的財務報表是真實的,但因報表中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很高,而沒有體現該無形資產的未來收益有多大,也使得銀行不敢貿然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二)中小企業借貸中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
由于商業銀行注重貸款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而中小企業和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大型企業相比,企業規模小、創業時間短、缺乏歷史信用記錄,其財務經營狀況和未來發展前景不易判斷,銀行在審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申請時,很大一部分工作是針對企業的經營團隊,包括經營者的綜合素質、企業核心管理層人員的素質以及技術研發團隊的工作能力等,并且要求企業主要經營者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負債、主要財產等詳細情況。這使得商業銀行獲取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成本過高。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銀行就會按照平均的風險成本對中小企業設立一個固定的貸款利率。然而中小企業質量參差不齊,風險偏好不同,面對同一貸款利率,高質量低風險的企業因不愿接受或無力承擔較高的利率而離開銀行借貸市場,而那些風險高、質量差的企業卻愿意承擔較高的利率。這樣,銀行將面臨大量的高風險、低質量的借款企業,從而導致逆向選擇。此外,借款人取得貸款后,銀行難以了解企業的資金使用情況,企業可能改變貸款投向,將貸款投入高風險、高收益項目,這就是道德風險現象。為了覆蓋風險成本,銀行必須進一步提高貸款利率,而貸款利率的攀升,使有意融資的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大量的中小企業仍被排斥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
三、知識產權質押困境的根源之三:銀行信貸體制改革不到位
(一)銀行創新力度不夠,缺乏專業技術支撐
近些年來,商業銀行在產品和服務方面的創新步伐有所加快,金融產品種類增多,差異化服務有所體現。然而,仔細分析不難發現,目前的產品和服務創新仍然是以大企業、大客戶為中心,以公司理財為代表的一些中間業務也以大企業為服務對象。對于中小企業,與銀行維系的資金借貸和結算關系一直得不到擴展和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技術遲遲得不到突破。目前大多數中小企業對貸款的需求呈現“急、頻、少、高”的特點,即貸款需求很急,貸款頻繁,貸款數量少,貸款成本高,這主要是由于商業銀行沒有專門的審批機制,批量處理技術欠缺,效率低下,使得單個中小企業貸款的交易成本過高。
(二)來自于銀行方面的“惰性”
目前,各商業銀行的利潤均比較可觀,巨額利潤造成銀行的“惰性”,使銀行不愿主動尋找業務,更不愿冒風險為企業貸款。另外,目前國內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很少,缺乏成熟的實踐經驗,缺少具體的操作辦法,這使得國內絕大多數的金融機構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持謹慎和觀望態度。而且,對于貸款企業,銀行關心的是現金流,不論企業將其產品說得如何好,如果不能形成現金流,銀行絕不會放貸。優化金融環境是發展經濟的重要環節,否則,發展經濟尤其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支持,而金融部門有錢貸不出去,這將成為金融產業發展的難題,嚴重影響著經濟的快速發展。
四、知識產權質押困境的根源之四:政府部門支持乏力
(一)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亟待建立
用作質押的財產必須具有流通性,不僅應具備法律上的流通性,而且還必須具有實際的可變現性。與傳統的不動產抵押相比,知識產權的流通性不及不動產,因而處理就相應的困難。特別是在現階段國內知識產權意識普遍不高、知識產權轉讓市場狹小的情況下,知識產權的變現尤為不易。為了化解上述困難,促進專利的轉移轉化,搭建市場平臺,從2006年開始,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始實施《全國專利技術展示交易平臺計劃》。截至目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展示交易中心有43家,分布于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這些展示交易中心的定位以公益性為主,通過積極探索服務模式,為專利技術供需雙方特別是非職務發明人和中小企業及中小投資人提供具有高誠信、低成本的常設展示交易場所。然而這40多家專利展示交易中心,真正運營得較好的只有北京、上海等地區,而且各中心之間尚未形成高效的業務協調機制,無法實現全國范圍內的資源共享、互通有無,形成發展合力。因此,政府應充分發揮“制定政策,搭建平臺,營造環境”的職能,以其公信力作為支撐,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入股等各個方面的為技術交易參與各方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專業化服務,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供價值發現、交易和處置渠道,降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
(二)貸款成本與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缺失
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企業除了支付昂貴的評估和中介費用之外,還需按照基準利率基礎之上上浮一定比例的貸款利率承擔貸款利息,這些因素都為中小型企業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設置了障礙。北京市科委為了鼓勵企業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融資,降低企業的貸款成本,2008年特別設立資金規模為1 000萬元的專項資金,對企業進行資金補貼。具體方式是:該專項資金采用后補貼的形式,對以發明專利貸款的企業補貼貸款成本的70%;對以實用新型專利、馳名商標貸款的企業補貼貸款成本的50%;對以商標貸款的企業補貼貸款成本的30%。2008年度市科委已經分兩批實施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補貼。對其中已按時歸還本金和利息的25家企業,共獲貸款2.03億元,并得到了1 500萬元的專項資金補貼。目前,北京市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已經成為全國其他地方學習的對象。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是銀行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持觀望和謹慎態度,從而導致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步履維艱的最重要原因。為了降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擴大銀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資金規模,使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受益,政府應嘗試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當金融機構發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到期后企業未能還款,通過處置質押品不能完全實現其債權時,由該專項基金為未實現債權的款項給予補償。這樣做便能化解銀行貸款風險,增強銀行的抗風險能力,鼓勵支持銀行為中小企業放貸,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S
(注:本文系河北省科學技術廳2012年度河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控制與立法選擇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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