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以滬深兩市74家公司為樣本,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程度及其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總體狀況較差,但披露水平在不斷提高。實證分析還發現,股權制衡度、凈資產收益率、公司規模是影響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是否通過ISO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獨立董事比例對環境信息披露沒有顯著影響。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影響因素
一、引言
本文通過對我國滬深兩市紡織業、印染業、造紙業、制藥業和火電行業五個重污染行業公司2010年年報和社會責任報告中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進行實證分析,探究我國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本文期望通過研究獲得影響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關鍵因素,并對改善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提出政策建議。
二、文獻綜述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外學術界對環境信息披露進行了大量的實證研究,但得出的結論并不一致。Gray等人的研究顯示,規模大和盈利能力強的公司會披露更多的環境與社會責任信息;而Cowen、Ferreri等卻發現企業規模和行業類型是主要因素,與盈利能力無關。就公司規模而言,Trotman和Bradley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公司規模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關關系;而Lynn指出公司規模和社會責任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不具有相關性。
相比之下,國內學術界有關環境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開始較晚研究較少。湯亞莉、陳自力等(2006)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公司規模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上市公司規模越大,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傾向越高。喬旭東(2003)等研究發現公司績效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顯著正相關。張俊瑞、郭慧婷等(2008)的研究表明資產負債率越高,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傾向越高。李晚金、匡小蘭、龔光明(2008)通過實證分析發現,法人股比例對披露水平產生重要的影響,而直接控股股東的性質、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否二職合一、股權集中度及獨立董事比例的影響效果不顯著。蒙立元、李苗苗、張雅陶(2010)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董事會持股人數比例、董事長是否兼任總經理是影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獨立董事比例則對披露沒有顯著影響。樊繼潤(2011)的實證研究結果證明董事會規模、董事會獨立性、審計委員會的設置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顯著正相關。
由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我國環境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尚不成熟,實證研究方面的相關文獻相對較少,只是最近幾年才引起學者的關注。學者們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影響因素的研究結果差異分歧較大,為了進一步弄清各因素是否影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以及怎樣影響,本文在借鑒他人研究的基礎上,研究獨立董事比例、股權制衡度、公司規模、盈利水平及是否通過ISO14001環境認證五個因素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
本文的主要貢獻一方面在于在其他學者利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指數實證研究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的情況下,本文另辟蹊徑,利用Logistic模型研究,拓展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領域,另一方面本文引入新的因素股權制衡度和是否通過ISO環境管理認證作為解釋變量,研究其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是否顯著,這對深化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1.任何組織通過ISO14001認證后可證明該組織在環境管理方面達到了國際水平,有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促使企業在其生產、經營、服務及其他活動中考慮其對環境的影響,減少環境負荷,增強企業員工的環保意識。所以提出假設1:上市公司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正相關。
2.獨立董事的設立是為防止信息不對稱引起的管理層有意隱瞞信息披露的“道德風險”的一個重要工具。Forker(1992)認為,董事會中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比例越高,就越能加強對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的監控,從而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越大,監控經理層的機會主義行為就越有效,披露的環境信息也越多。所以提出假設2: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比例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
3.相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而言,規模較大的企業需要籌集更多的外部資金。為了獲得投資者的青睞,較大的公司愿意披露更多的信息,以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代理成本,從而獲得公眾的支持。由此,提出假設3:公司規模與環境信息披露正相關。
4.契約理論認為,高盈利公司的管理者更有積極性對外披露信息。由此,提出假設4:公司盈利能力與自愿性環境信息披露正相關。
5.Shleifer and Vishney (1986)主張股權制衡程度高的公司具有更高的經營績效;劉星、劉偉(2007)研究發現,股權制衡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其他大股東對控股股東的制衡能力越大,公司價值越高。因此,提出假設5:股權制衡度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正相關。
(二)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本文以紡織業、印染業、造紙業、制藥業和火電行業五個重污染行業2010年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并按照下列標準加以篩選:(1)剔除當年IPO的公司,因為這類公司的當年會計盈余與其他年份的差異較大;(2)剔除ST和*ST公司,因為這些公司已連續虧損兩年以上,面臨著退市危險,若將其納入研究樣本,可能會影響研究結論的可靠性和一致性;(3)剔除數據缺失的公司。經過篩選,最終得到74家樣本公司。本文的數據來自萬德數據庫、巨潮資訊網以及手工收集。
(三)變量解釋(見表1)
(四)模型的構建
當被解釋變量為0/1二值變量時,無法直接采用一般的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建模,需采用Logistic回歸。因此本文構建了Logstic模型來研究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
LogitP =ln[■]=a0+β1 ISO+β2IDR+β3 EQU +β4 ROE +β5 FSIZE +β6 TRADABLE +β7 GROP+β8 LEV
其中,P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概率,P 取值越大,說明可能披露概率越大;反之,越低;a0、βi分別表示常數項和系數。
四、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分析
由表2可以看出披露值的均值是0.7297,因披露值是0/1二值變量,則該均值說明我們所研究的行業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環境會計信息。樣本中有8.11%的公司通過了ISO環境管理認證,標準差為0.27482,說明分布比較集中,且峰度大于0,說明正態分布較陡峭。各公司獨立董事所占比例的平均水平為36.78%,偏度小于0,說明左偏即長尾拖在左邊。第二到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之比的平均值為56.62%。公司盈利水平凈資產收益率最大值為40%,最小值-15%,盈利能力差距較大。表示公司規模的總資產自然對數的均值為12.4747,標準差為1.16380,說明分布比較集中,且峰度大于0,說明正態分布比較陡峭。
(二)Logistic回歸結果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假設1上市公司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正相關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可能是因為我國有關環境方面的政策法規等監管制度還不夠完善,監督力度還不夠。假設2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說明,獨立董事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不明顯。假設3股權制衡度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通過了10%的顯著性水平檢驗。我們發現股權制衡程度高的公司具有更高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外部大股東發揮向控股股東和管理層提供有效監督進而改善公司經營績效的職能。假設4代表盈利水平的凈資產收益率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一定正向影響。說明在市場有效、公司治理機制完善、公司盈利能力較好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并進一步提高自身利益, 公司管理者會偏好于完全的信息披露。所以,凈資產收益率越高,公司盈利能力越好,公司越有可能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假設5上市公司規模與其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該假設通過了檢驗,而且是在顯著性水平為 0.05 的條件下通過了檢驗。由此可見,本文在假設階段提出的觀點是可以被接受的,即規模較大的公司更容易受到政府和公眾的關注,導致了外界對其信息披露有著更高的要求;而且當公司的規模越大時,其對外部資金的需求也越大,由此大公司有更大的動力來披露相關信息(包括環境信息),以維護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最終達到融資的目的。
因為logistic回歸不提供標準化的回歸系數,給自變量相對作用的比較帶來了不便,所以本文通過如下計算公式給出標準化logistic 回歸系數:
β=(bi×si)/(π/■)≈(bi×si)/1.8138
其中βi為第i 個自變量的標準化系數;bi為第i 個自變量的非標準化回歸系數,ISO、獨立董事比例、股權制衡度、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自然對數的非標準化回歸系數分別為20.296、5.965、0.506、0.919、0.928、3.246(見表4)。si為第i個自變量的標準差,5個自變量的標準差分別為0.27482、0.08288、0.51396、0.08325、1.16380 (見表2);π/■實際是標準logistic分布的標準差,近似等于1.8138。代入上述公式,得ISO、獨立董事比例、股權制衡度、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自然對數的標準化logistic回歸系數分別約為3.075、0.273、0.143、0.042和0.595。
五、結論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盡管我國上市公司披露的環境信息呈逐年增長趨勢,但總體水平仍然很低。(2)公司規模大、盈利能力好的上市公司會披露更多的環境信息,說明規模大、盈利能力強的企業承擔了更多的社會環境保護的責任。(3)由于缺乏具體的強制性披露規范,總體上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情況不甚理想,已披露公司所披露信息主要局限于非財務方面。本研究結論反映了在現階段我國經濟環境下,完全依靠企業的自愿動機來披露環境會計信息尚不可行,強化法定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十分必要。因此為了實現高水準的信息披露,首先要提高企業的環保意識;同時,應制定環境信息披露的會計準則、重視環境質量評價,因為通過環境質量的評價,可弄清區域環境污染變化發展的規律,從而制定區域環境系統工程方案,使環境在演變過程中保持較好的生態平衡,還應規范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形式與內容,加強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政府監管,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真正促進上市公司和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J
(注:本文系教育部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基金項目,項目編號:TS11882,研究期限:2010年5月——2012年12月;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品牌專業建設基金項目,項目編號:2010年度第147號)
參考文獻:
1.Anderson,J.,Frankle,A.Voluntary Social Reporting:An Iso-Beta Portfolio Analysis.Accounting Review,1980,(55):467-479.
2.Freedman,M.,Jaggi,B.Pollution Disclosure,Pollution Performanc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olicy,1982,(10):167-176.
3.李晚金,匡小蘭,龔光明.環境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研究——基于滬市 201 家上市公司的實證檢驗[J].財務與會計,2008,5(29):47-51.
4.湯亞莉.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狀況及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J].管理世界,2006,(1):158-159
5.蒙立元等.公司治理結構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關系實證研究[J].財會通訊,201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