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國家為了鼓勵和支持經濟效益好的國有企業兼并困難國有企業,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國家為了鼓勵和支持經濟效益好的國有企業兼并困難國有企業,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經濟效益好的國有企業兼并困難國有企業,根據被兼并企業資產負債的實際狀況,經銀行核查同意后,可免收被兼并企業原欠銀行的貸款利息;在計劃還款期內,對被兼并企業的原貸款本金可實行停息掛帳,流動資金貸款的停息期限不超過2年,固定資產貸款停息期限不超過3年;對計劃還款期后仍不能歸還的貸款,銀行可從到期之日起,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的各項計息、加息、罰息及計收復利的有關規定。?
2.被兼并企業屬于政策性虧損的,其產權轉讓成交后,兼并企業可以在被兼并企業原核定虧損補貼范圍內,繼續享受一定期限的虧損補貼,具體由兼并企業的同級主管財政部門根據兼并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予以核定。?
根據上述規定,免收的已計提的貸款利息,應區分不同的情況處理:對于免收的固定資產貸款利息,屬于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的貸款利息,計入當期損益,應借記“長期借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屬于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貸款利息,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應借記“長期借款”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對于免收已計提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應借記“預提費用”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免收的未計提的貸款利息,可不作帳務處理。在計劃還款期內,對被兼并企業的原貸款本金實行2年或3年停息掛帳的,停收的利息不作會計處理。對于超過計劃還貸期仍不能歸還的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算的利息及
計收的復利,按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兼并企業按規定計算應收的補貼時,借記“應收補貼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收到補貼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補貼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