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農村財務管理出現審計手段不強、程序不規范、無法可依等問題。本文結合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對強化審計監督,規范財務管理,鞏固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實現農村管理的規范化進行分析。以期能趕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范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行為
關鍵詞:農村;財務;審計
一、農村審計的時代需求
隨著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的推進,農村審計在確保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穩定中的重要性越來越彰顯。經濟全球化又使國內經濟環境變得錯綜復雜,審計范圍日漸寬廣,審計對象日漸多元化,對審計人員的要求日益提高。隨著統籌城鄉發展戰略布署的鋪開,新一輪跨越式發展的全面推進,項目、資金劇增,歷年村級干部違法犯罪案件多數與村級集體經濟直接相關,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審計隊伍,推進農村審計規范化,提高農村審計水平,是目前農村基層反腐敗抓源頭工作面臨新的環境和嚴峻的挑戰。
二、農村財務審計存在的問題
1、 財務管理混亂
審計條例指出應要求被審計單位如實提供財務收支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會計報表、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其主要問題存在于會計帳目不齊全,沒有及時更新,賬務內容不全,數年不規范記賬,票據不規范,白條入帳,多手經管現金,管帳的也管錢,管錢的也花錢,瞞報收入虛列支出等等。我省目前已實行會計代理工作,在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電算化管理和財務計算機網絡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有力地推進了村集體財務理財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監督制度化,受到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的擁護。
但也有存在多種問題,在開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有的地方還存在著四權不變落實不到位,財務公開不及時、不完善等問題,導致審計工作無從下手。
2、調查取證難
在農村審計過程中,由于村級組織檔案管理的不健全,特別是在審計中涉及到年份較遠的歷史舊賬,導致一些與審計相關資料的丟失,從而無法對問題進行取證。有些個體工商戶,為了逃避國家稅收,用白條頂替正式稅務發票,審計人員核實取證時提供失真材料,刁難審計工作人員。
3、審計程序不規范
大多數村級組織沒有合理的中、長期審計計劃,更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案。而且對于審計的資料和審計后的有關文件沒有規范的送達文書和完整的審計檔案記錄。對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結論、審計取證、審計檔案整理與保存等一系列審計程序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或參照國家《審計法》規定執行。
4、審計決定落實難
審計本身具有強制性,應無條件地落實和執行審計決定。但是,審計決定執行是由鄉級政府來完成,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利益關系審計決定往往得不到有效執行,作為農業經管部門主審單位,缺乏有效執法手段。不僅審計出來的經濟問題不能及時得到處理,那些違法違紀人員也不能受到應有的懲治,而且影響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導致事倍功半。
5、審計內容不全面
大多數鄉鎮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查清了村級財務的收入、支出和清理鄉鎮債務,開展的只是財務收支審計,沒有將任期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等任期責任目標、財經法紀執行情況和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納入審計范圍。
6、審計隊伍質量不高
條例規定:農村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并持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村審計證上崗。目前,區級農審部門受編制制約,人員偏少,只能組織局部性突發性審計任務,對開展干部任期目標和離任審計村干部這種全局性的審計工作一般委托鄉鎮經管站及代理會計人員進行審計,審計專業能力不足,所以審計質量低,達不到預期的審計效果。
三、強化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意義
1、推行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揭露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集體所有制是我國生產資料公有制的一種形式,集體的財產屬于集體成員共有,任何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但是,目前農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層領導干部,利用職權侵占集體資產、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現象時有發生,亂收亂支現象屢見不鮮。這些不良行為嚴重削弱了集體經濟力量。如果任其發展,必然會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推行農村財務審計制度,能及時發現并糾正農村基層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正確、全面地落實農村政策,促進農村干部依法、依規地執行政策和管理財務。
2、推行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強化農村財務公開制度的落實
目前,仍有一些村組的村務民主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或者是公開的內容和帳內反映的內容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在農村推行農村財務審計制度,定期對村財務實施審核、檢查,將經過審核的內容向村民公開、這樣,有利于村民了解村組財務的收支狀況,也還群眾一個明白,有利于改善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3、推行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提高農村財會人員的業務水平
推行農村財務審計,幫助農村財會人員提高業務素質,以審計促進他們按照現代會計制度要求,完善會計科目、報表、憑證,確保帳目規范;以審計促進基層財會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建帳、記帳和報帳,保證會計資料的全面性和真實性。
4、推行農村財務審計.有利于農村集體資金合理、有效使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集體力量不斷壯大,積累了一定規模的農村集體資金、但是,農村集體資金在使用中卻存在著諸多不合理的現象。例如:對資金的使用沒有規劃,隨意開支、應收帳款占用額過大、各種非生產性開支比重增加等等本來資金就有限,現在又被不合理的占用,這樣資金更加缺少如果能夠推行農村財務審計,可以對農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議,使有限的財務資金用于壯大集體企業、提高農業科技含量、改善農村基礎條件等急需用資金的項目,促進農村各項工作步入一個良性的發展軌道。
四、完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措施
1、采取定期審計與不定期審計,專項審計與綜合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方式。定期審計是指利用每年冬春農閑季節對農村財務進行審計,每年對鄉鎮三分之一的村莊進行審計,三年全部村莊輪流審計一次。不定期審計是指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隨時進行的審計。專項審計是指針對某一個問題進行的審計,例如干部報酬,招待費用,大額集體收入、支出等。綜合審計是指對現金庫存、各項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合同兌現、征地款支付等綜合方面的審計。
2、突出審計當前農村出現的帶普遍性的熱點、難點問題
不管是采用哪種審計方式,我們的審計都要有所選擇和側重,例如:在村工程建設上搞暗箱操作。一些村干部利用職便,收受 村工程建設項目承包者的好處費,有的甚至參與工程的暗股,從中謀取利益。違規借貸村集體資產。如有的村在缺少借款合同、村民代表大會決策記錄的情況下,違規出借集體資金達上千萬元,且無利息收入;有的村委會主任私自將村民小組土地征補償款的銀行存單向銀行質押貸款,謀取私利,損害村民利益。虛報冒領,以各種欺騙手段貪污、侵占、非法占有村集體資金。有的巧立名目,超標準、超范圍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在村財中報支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同時,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可根據農村村委換屆,進一步開展以干部任期目標和離任審計為重點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
3、公開財務審計結果,嚴肅財務記律
審計結論做出后,鄉鎮要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將審計結果經鎮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進行公開。審計結果可在各村公開欄上進行公布,也可以在在黨員會、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布。公布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維護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4、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積極改善審計環境
多年來,農經部門人員少,地位低,權威性差,是長期困擾農村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一個客觀障礙。特別在審計結果執行上,往往因缺乏手段而不了了之。面對這些不利因素,要以加強農民負擔專項審計為突破口,充分利用與紀檢、監察等權威部門建立起來的業務工作關系,積極主動地配合查處案件,調解糾紛,盡職盡責地完成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取得他們對農村審計工作的重視和支持。通過努力,逐步改善審計工作環境。且第六條明確指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審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審計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五 結束語
文章提出加強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建議, 以促進農村財務審計工作的開展。筆者認為,強化農村財務審計工作,對于維護農民切身的利益,規劃農村經濟秩序,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有著十分重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