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實現,市場經濟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然而市場經濟給企業帶來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增加了許多的風險。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在各個領域的法律都比較健全,但是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上還存在一定的問題。本文主要對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主要特征、分類、法律風險給企業造成的影響、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分析以及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措施進行了簡要的分析來闡述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與防控。
關鍵詞:企業;法律風險;成因;防控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述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念
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在法律實施過程中,由于企業外部的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各種主題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業法律風險貫穿于各種企業風險之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從形成原因和表現形式來看,具有多樣性。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特征
(1)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的法定性
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定的,它是制約員工不規范行為,是員工行為規范的準則,企業員工如果不遵守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那么導致企業法律風險產生。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結果的強制性。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果有違反法律法規,那么肯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法律責任是強制性的,如果企業法律風險產生,那么企業承受其結果的不好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況下,企業如果發生了法律風險,那么其結果是非常嚴重的。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領域的廣泛性。法律法規制約著企業的所有經營,即企業不管實施哪種行為都要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法律是企業開展一切活動的依據。因此,企業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從建立到結束的全過程。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形式的關聯性。企業風險并不是孤立的,在企業風險體系中,這些風險一般都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并且存在交叉和重疊。在企業風險體系中,法律風險和其他各種風險關系是最密切的。例如,如果企業發生了銷售風險或者財務風險,其一般也涉及法律風險。因為企業按照法律風險進行生產經營是企業經營最基本的,所以,在企業風險體系中,法律風險是企業最需要防范的基本風險。
?。?)企業法律風險發生后果的可預見性。由于法律風險導致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因此,它是可以通過各種有效手段來加以防范和控制的。
(6)可認知性。法律風險的可認知性主要表現在它在風險發生前進行風險預測,并通過改變行為改變的風險。
(7)專業性。法律風險的專業性主要由法律的專業性所決定。
(8)損失性。風險一般都會給企業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法律風險更不用說了,它甚至給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企業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比企業任何一種風險帶來的損失都大,如果法律風險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那么有可能導致企業倒閉。
(9)不可投保性。風險轉嫁是目前比較流行的避免風險的方法。但是法律風險的特殊性使得它根本就不能通過保險轉嫁風險。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分類
(1)直接的法律風險和間接的法律風險
由于法律因素導致或者在經營管理時缺乏法律支持而導致的企業的風險,這就是直接的法律風險,例如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而導致的管理風險等屬于直接的法律風險。間接的法律風險是指企業非法律風險發生后,最終給企業帶來各種法律后果,例如企業經營失敗后給企業帶來的民事賠償以及法律糾紛都屬于間接的法律風險。法律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是因事而異的。提高法律意識以及企業法務管理可以對直接的法律風險進行預防,而間接的法律風險則是通過各責任部門以及各專業人士來進行預防的。法律風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遇到的風險的其中之一,但是企業的任何一種風險最終都會帶來法律風險。
(2)客觀類法律風險和主觀類法律風險。這種分類重要是按照人的意識行為來進行劃分的。不因人的意識而轉移的客觀事件引起的法律風險就是客觀類法律風險。例如,由于自然災害而導致企業遭受損失,此時雖然管理漏洞中存在法律風險,但起因還只是自然災害的影響。由人有意識的行為引起的法律風險就是主觀類法律風險。對于客觀類的防范,應該把重點放在日常管理上進行;在防范主觀類的法律風險上,努力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因此,在進行主觀類的法律風險防范時,對于員工教育培訓是非常重要的。
(3)把主觀類法律風險進行細分可分為作為的法律風險和不作為的法律風險。企業主動實施一定行為造成的法律風險稱為作為的法律風險;而不作為的法律風險是指企業不采取必要或必須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風險,如企業未及時注冊自己的商標,而遭他人搶注。采取主動對各項業務活動進行評估和分析,對其風險采取完善的防范措施這是防范作為的法律風險的方法;對于不作為的法律風險主要是糾正對風險的錯誤認識。
(4)根據法律風險來源其可分為:外部法律風險和內部法律風險。內部法律風險是指由于企業內部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者約定造成的法律風險;外部法律風險是指由于外部法律環境及其變化給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外部法律風險它的引發因素不是企業可以控制的,需要企業適應,此法律風險是不能夠從根本上杜絕的,而只能采用某種適當的企業行為對外部環境變化進行適應,從而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率。內部法律風險本身的發生機制的改變是通過改變企業行為實現對法律風險形成因素的改變來達成的。從實際上來看,法律風險管理的重點是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二、法律風險給企業的影響
法律風險給企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是商業性的損失??赡軙е缕髽I的成本增加,也可能導致企業失去良好的商業優勢,從而大大地降低了企業競爭能力,甚至導致企業從激烈的市場中消失。其次,法律風險對企業的影響是連鎖反應。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無論是哪個法律行為出現了問題,必然會造成企業不同程度的損失。而一些法律風險,影響的是企業的商譽,這種情況下即使解決了法律風險,企業向從新獲得原來的商業優勢是非常困難的。再次,法律風險對企業造成的損害程度難以估量。
三、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三鹿事件給不少企業帶來了很大的啟示,三鹿事件造成的結果在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管理者的法律風險方法意識太弱。識別風險、化解風險的基礎就是法律風險意識,而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同時也是構建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基礎。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高層管理者的法律意識淡薄。在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中,企業的領導的法律風險意識都比較弱,而且沒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在經營活動中主要靠常識來進行,一不小心就會掉進法律的法網。第二,企業在法律風險防范方面的投入比較少。我國主要以中小型企業為主,而這些企業根本沒有專業懂法律的人員也不聘請相關的人員,對全體員工根本沒有相應的法律教育,使得全體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都比較薄弱。第三,企業在法律方面的開支較少。事實上,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開支一般要占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一。可是,實際上,我國企業在法律事務方面的開支占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有點懸。
(二)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不能擔當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重任
對于有些已經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的企業,大部分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中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 并經注冊登記,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專業人員。在實際中,法律顧問并不是企業的專職人員,而只是從律師事務所聘請的律師來兼職做企業的法律工作。正是這種模式,使得兼職的律師工作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很小,其實在實際中,企業只有在遇到訴訟時才會想到法律顧問的重要性。因此,法律風險并沒有完全得以防范。在國外這方面做的是非常好的,一般情況下在重大經營決策、簽署合同時,都必須有律師在場,否則,就會讓對方感到你沒有誠意以及法律意識??墒?,在中國如果在簽署協議時,帶著律師那么對方會覺得你沒誠意,協議還沒簽就想著怎么打官司了。因此,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并不能夠有效地防范法律風險。
(三)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不健全
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主要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防范和化解企業的各種風險。在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企業存在防范法律風險的制度漏洞。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企業內部責任不清、決策草率、監管失控、工作效率低,也是企業存在潛在法律風險的主要原因。
四、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措施
(一)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首先,企業應對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企業要進行全面法律風險調查,研究以往案例,發現和識別企業所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點、風險源,梳理具體的風險清單,并進行歸類。依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損失程度、損失范圍等,對各類法律風險進行評分和分級排序,劃分風險等級。其次,在法律風險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制度和流程。重點從風險預警和防范入手,制訂法律風險防范的預警機制、預案機制以及補救方案,堅持對法律風險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以事后補救為輔,把企業的法律風險控制在最低程度。再次,由于企業法律風險是不斷變化的,因此,企業應定期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不斷改進、調整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以便企業更有效地防范企業法律風險。
(二)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防范企業法律風險,企業應建立全員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一般而言,大型企業應建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企業總法律顧問直接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全面領導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立和運作。企業應建立法律事務機構,法律事務機構人員由律師或企業法律顧問組成,法律事務機構具體負責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設計和監督執行、法律風險發生后的處理等,企業應充分發揮法律事務人員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專業特長和業務保障作用。各業務部門應熟知與本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業務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本部門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職責和任務。企業要明確每個員工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中的職責和任務,每個員工要自覺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圓滿地完成自己的任務。當然,企業各部門、每個員工應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有效運轉。
(三)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是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來源。因此,企業要防控企業法律風險需建立比較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并且要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全體員工的行為要受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的指引、規范和約束,實現企業一切的經濟活動法制化、規范化,從而使得企業經濟活動的可預測性大大增強,實現企業法律風險最低化。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也會由于企業員工違反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者沒有按照規范執行管理制度。因此,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堅持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確保管理制度實實在在的得以執行。對于企業員工違反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者沒有按照規范執行管理制度的這些行為,企業應該給予這些員工或者部門相應的處罰,確保嚴格且全面執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從而實現企業法律風險的有效防范。
(四)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
在企業經濟活動的過程中企業的各種法律關系基本上都是通過合同來體現的。因此,企業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加強合同管理,從而方法法律糾紛的產生,保證企業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在實際中,許多的糾紛都是由于合同條款不完善,合同內容不夠清晰,從而引起法律糾紛。因此在起草重大合同時,企業的法律事務人員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做到合同合法有效以及齊全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