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新氣象。2013年伊始,我國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以下簡稱“政府會計”)中的事業單位會計改革進入了新的階段。
財政部于2012年12月先后修訂發布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會計制度》)從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再加上2012年2月發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實施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以及2010年12月修訂發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的《醫院會計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進展。據了解,會計標準的適用性問題或在2013年得到解決。另外,業內人士認為,2013年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值得期待,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建設或將“全面開花”。
“三步走”的改革路線圖
政府會計是我國會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政府會計標準體系是我國會計標準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作為政府會計改革的一部分,事業單位會計改革有關內容被列入財政部2011年9月9日發布的《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之中?!兑巹澗V要》明確,“十二五”期間會計改革與發展的主要目標及任務之一就是要全面推進事業單位會計改革。
在2012年2月13日召開的2012全國會計管理工作會議(以下簡稱“管理工作會”)上,財政部會計司司長楊敏提出,2012年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的會計改革,修訂發布《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事業單位行業會計制度,并印發相關新舊制度銜接規定。在“管理工作會”后的2012年2月22日,財政部就下發《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兩份文件并公開征求意見。2012年9月7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轉發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再次對《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征求意見。
在此輪征求意見之后,財政部于年底正式發布了新的《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
據悉,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改革分為三個步驟。首先,推進新《醫院會計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在全國的貫徹實施,修改完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其次,立足于為事業單位會計體系建立統一的概念基礎和框架,全面修訂《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相配套,全面修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同時修訂《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在遵循《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單獨建賬核算的同時,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定期并入事業單位“大賬”。
第三,全面梳理《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試行)》、《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現行行業會計制度,分析研究行業制度取消、整合或修訂的可行性和實施方案,落實開展相關工作。
對照上述安排,目前,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改革正處于第二階段。
雖然原計劃2012年面世、2013年實施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沒能出臺,但近日財政部和教育部卻聯合發布了修訂后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中小學校財務制度》,這兩項制度均自2013年1月1日起實行,這被業內視作是為《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出臺做鋪墊。
新《會計準則》首次引入“財務報告”概念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改革舉措兼顧了事業單位財務、預算、資產、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能在一定程度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提升財政對事業單位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事業單位健康可持續發展。
該負責人介紹,新《會計準則》共分為總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財務會計報告、附則等9章49條。在維持原準則基本框架結構的基礎上,刪除了7條,新增了15條,對其余的條款合并調整,并對大部分內容作了修改和完善。
與原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擴大了準則的統馭范圍,由原先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擴大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明確了事業單位反映“受托責任”兼顧“決策有用”的會計核算科目;合理界定了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基礎;合理界定了會計要素;強化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根據核算需要,增加了部分科目;明確了各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固 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由財政部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調整了凈資產項目構成;完善了財務會計報告體系。新《會計準則》首次引入“財務會計報告”概念,對其構成進行了明確,并統一規定了相關報表的基本列報格式。
該負責人還介紹,與原制度相比較,新《會計制度》主要有八大方面的變化:一是配套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二是創新引入了“虛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三是明確規定了基建數據定期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四是著力加強了對財政投入資金的會計核算;五是進一步規范了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會計核算;六是突出強化了資產的計價和入賬管理;七是全面完善了會計科目體系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八是系統改進了財務報表結構和體系。
《會計準則》與《財務規則》相協調 便于事業單位執行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基本形成于1998年前后,主要由《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醫院、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科研事業單位、測繪事業單位、地質勘探單位等行業制度構成。
《規劃綱要》提出的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改革目標是,適應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重新定位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全面梳理各項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構建科學合理、相互協調、務實先進的新事業單位會計體系。改革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將包括《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醫院、高等學校等行業會計制度。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會計準則》在事業單位會計標準體系中起著統馭作用,《會計制度》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制定必須遵循《會計準則》的規定。一般來講,如果事業單位所處的行業存在國家統一規定的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則該事業單位適用特定的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如公立醫院適用《醫院會計制度》);沒有國家統一規定的特定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都適用新《會計制度》。
新《會計制度》的適用范圍,還有一個排除和一個另行規定需要注意:一是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不執行新《會計制度》;二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適用問題,將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此外,《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修訂還有與《財務規則》相銜接的問題。《財務規則》在維持現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和財務制度框架體系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重點針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等各項財政改革對相應的內容作了修訂。新《會計準則》在適用范圍、會計核算基礎定位、會計要素定義等重大問題上與《財務規則》保持了一致。新《會計制度》在適用范圍、會計核算基礎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類、資產負債確認計量等方面與《財務規則》保持了基本一致。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稱,新《會計準則》與新《財務規則》相協調,便于事業單位執行。既繼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內容,又體現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創新。
財政部將出臺《會計制度》銜接辦法
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將積極貫徹落實新《會計準則》,組織開展新《會計準則》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對地方開展學習培訓的指導服務,全面提高事業單位對新《會計準則》的認識和理解。根據新《會計準則》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辦法,逐步修訂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完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
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一般情況下,財政部每修訂發布一項會計制度,都會同時或隨后發布新舊制度銜接辦法。此次發布新《會計制度》,特別是此次修訂制度涉及到引入“虛提”折舊、基建并賬、變更收支科目結轉方式等重大變動內容,新舊銜接所涉及事項和處理方法比較復雜,起草發布新舊銜接辦法以統一和規范銜接政策就顯得尤為重要。
該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將盡快發布新舊《會計制度》銜接辦法,對新舊科目結轉、追溯調整事項、基建“并賬”操作等做出具體規定,為事業單位順利實現新舊制度過渡提供統一的政策和技術指導。
此外,財政部將加強對新舊制度銜接的指導和監督,加強對新準則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分析執行情況和效果,認真總結并促進各地交流實施經驗,及時應對和解決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會計制度》發布后,隨著各項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發布實施,2013年財政部將研究行業事業單位對《會計制度》的適用問題?;驹瓌t是,如果行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用或基本適用新 《會計制度》,則不再修訂相關的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原執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將轉為執行新《會計制度》。
記者手記
2013年事業單位會計改革值得期待。
根據財政部《規劃綱要》中關于事業單位會計改革“路線圖”的描述,筆者以為,2013年的事業單位會計改革至少有三項期待。
期待之一:原計劃2012年面世、2013年實施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在2013年能正式出臺。
期待之二: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及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之間的適用問題能夠加以明確。
期待之三:相關部門能夠在2013年修訂《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