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提高審計效益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益的關鍵,本文通過搞好工作協調、加強過程監督、加強重點監督、靈活運用方法、收集審計成果、加強工作主動性等幾個方面簡要介紹了提高審計效益的方法。
關鍵詞:審計,效益
通過改進審計工作的方法不斷提高審計效益,使有限的人力和時間資源得到最優配置,才能使審計發揮更大的作用。審計部門要注意審計成果的合理利用,盡可能做到資源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勞動,實現審計成果利用的最大化。
一、搞好工作協調,做到優勢互補。
審計部門與紀檢部門要共同建立四項制度:定期會議通報制度、資料共享制度、查辦案件配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主要內容包括:紀檢部門和審計部門確立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各自在審理、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雙方在工作需要的時候,經各自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調閱、摘錄、復印對方的檔案資料;雙方在工作過程中,根據需要可要求對方予以協助取證或提前介入;審計部門發現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和材料移送紀檢部門,而紀檢監察部門在辦案中,發現有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也應及時移送審計部門處理。
二、加強過程監督,實施跟蹤審計
提升審計質量、水平和作用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嚴肅審計執法,提高審計權威。而跟蹤審計,狠抓落實,是維護審計執法嚴肅性,樹立審計權威的重要措施。審計有“四部曲”,即:“是什么?為什么?怎么辦?辦了嗎?”。而跟蹤審計,狠抓落實,是落實審計決定和意見書“辦了嗎?”的問題;它是前“三部曲”的歸宿,如果沒有解決“辦了嗎”的問題,“為什么和怎么辦”就失去了意義,審計就成了走過場,提升審計質量、水平和作用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三、加強重點監督,實行全程審計
進一步促進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合理規范使用,防止工程建設中各類違紀問題的發生,確保工程質量。把資金投入大、對社會影響大的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作為重點審計項目,實行資金使用全程審計。在工程開工前,對工程立項審批、招標投標、隊伍資質、工程預算和資金到位情況進行認真審驗;工程施工中,項目進度每完成20%,即對該段施工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一次集中審計,著重對大額開支和大宗材料、設備采購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查證;并嚴格據實審查各項資金是否專款專用、及時到位以及有無挪用、擠占等問題;工程竣工后,在竣工驗收的基礎上,對工程決算進行審計驗證,核實工程投資總額,杜絕高估冒算和工程款“跑、冒、滴、漏”。對于審計中查實的擠占、挪用、貪污甚至私分工程建設資金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靈活運用方法,實行“捆綁”式審計。
對于兼職審計機構可以考慮采用“捆綁”式審計。所謂“捆綁”式審計,就是在同一時間內,圍繞某單項審計任務進行重點審計的同時,將其他不同項目的審計內容一并進行綜合審計。實踐證明,“捆綁”式審計可使審計時間減少三分之一以上,能較好地克服基層審計部門人少事多的矛盾,較好地解決兼職審計員兼職難盡職、不盡職的問題。
五、收集審計成果,加強轉化運用
對審計成果進行深入的綜合研究分析,在分類審計、專題報告的基礎上,對同一領域的不同問題以及不同領域的不同問題聯系起來加以分析研究,找到其中的內在聯系,發現一些政策、制度、體制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的、深層次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促進審計部門和相關單位加強管理,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是從總體上提升審計工作水平的一個重要途徑。
六、加強工作主動性,樹立服務意識
審計人員要牢固樹立審計就是服務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要在監督中搞好服務,通過服務進一步強化監督。牢牢把握依法施審的原則,對每個問題的定性和處理都要有充分的依據。對一些處理難度大、比較敏感的問題,要敢于碰硬,不為其他因素所動,堅持合法合規的反映問題和處理問題,同時要充分發揮審計的促進和服務作用,使得審計決定最終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