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交通廳(局、委),部屬各單位:
為加強“十一五”期間的交通財務工作,部組織制定了《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綱要》,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抓好本規劃綱要的實施工作,并做好相應的財務規劃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綱要
“十一五”(2006年至201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實現建設小康社會公路水路交通跨越式發展目標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行業,做好“十一五”期間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財會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適應國家財政改革和交通新的跨越式發展的需要,促進交通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十一五”交通發展規劃,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交通財務“十一五”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未來五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經濟增長仍存在較大的發展潛力。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必將對公路水路交通發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交通行業籌資任務十分艱巨。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我部提出了“到2010年公路水路運輸緊張狀況得到總體緩解,對國民經濟的制約狀況得到總體改善”的新的跨越式發展目標。為了確保這一發展目標的實現,“十一五”期間,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提供數額巨大的資金予以保障。
隨著消費升級和外貿進出口的增加,車輛購置稅和港口建設費等中央建設專項資金會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但這部分中央資金遠不能滿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仍將有2萬億元交通建設資金需要通過市場籌集。因此,“十一五”期間,除了需要繼續做好規費征收工作外,交通建設還將面臨著通過市場籌集資金的巨大壓力。為了實現交通新的跨越式發展目標,需要進一步加大貸款籌資、債券籌資、股份籌資等工作力度,堅持不懈地創新籌資方式,拓寬籌資渠道。
(二)國家財稅改革將對交通財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隨著穩健財政政策的實施,公共財政體系的逐步建立,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制度的繼續深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建立,非稅收入收繳制度的逐步實施,以及隨之而來的相關財政政策的調整等,都將對交通行業財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隨著增值稅轉型、統一所得稅、車船稅調整、擇機出臺燃油稅等一系列稅制改革的推出,也將使交通財會工作面臨新的挑戰。
(三)國家投資體制改革將對交通行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融資工作產生重要影響。隨著《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進一步貫徹落實,投資管理改革措施的實施,尤其是《政府投資條例》的出臺,國家對不同投資主體的管理方式將發生較大的變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貼息等政府投資將區別項目性質,采用不同的監管方式。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和投資監管方式的多樣化,將使交通財會工作,尤其是交通籌融資和國有資產管理面臨新的考驗。
(四)國內經濟環境,使交通財會工作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消費升級、汽車進入家庭加速,將使車輛購置稅收入持續增長;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節約型行業目標的確立,將為交通財會工作創造良好的理財環境;高儲蓄率將為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交通建設創造有利條件;城鎮化進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增加了對運輸的需求,加大了交通建設任務,加重了交通建設的籌資任務;土地、信貸政策的收緊,交通建設成本的增加,加大了提高效益的難度。
(五)交通發展和廉政建設的形勢決定資金監管面臨艱巨的任務。“十一五”期間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任務依然十分繁重,交通廉政建設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資金監管制度和機制,仍需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
(六)經濟全球化對交通財務工作的有利因素與不利因素并存。一方面,國際資本流動加速、金融市場不斷深化,為創新交通籌資方式、擴大籌資范圍、降低籌資成本提供了依據;國際先進技術的引進和應用,為交通建設和運輸生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質量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伴隨著世貿組織體系的不斷完善,外貿進出口貨物的持續增長,也為水運和港口發展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國際石油價格的高位波動,貿易摩擦的加劇,金融風險控制的難度加大,發達國家的技術壟斷,又給交通財會工作,尤其是控制交通建設和發展的成本、防范資金風險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交通財務“十一五”工作的總體目標
到2010年,交通財務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有利于促進交通事業發展的財會管理體制與機制,形成規范的、有行業特色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塑造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行業財會隊伍,達到管理模式規范化、財會方法科學化、財會隊伍知識化、管理手段現代化,使交通財會工作在效率、質量和水平方面有較大提高;努力實現交通行業整體資源配置最優化,整體效益最大化,為交通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資金保障和財會服務。
具體目標概括為:健全一個體制(交通行業財務管理體制),強化兩個機制(資金保障機制和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夯實三個基礎(財會隊伍建設、財會信息化建設和會計基礎工作),完善四個體系(財會理論體系、制度法規體系、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和資金監管體系)。包括以下十大目標:
(一)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財政改革和交通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重點聯系、分類指導”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模式和體制,構建和諧的理財環境。
(二)堅持“中央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交通籌融資體制,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進一步拓寬籌融資渠道,優化資金結構,防范債務風險,為交通建設與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三)按照建設節約型行業的要求,綜合運用價格、稅收、利率、匯率等經濟杠桿,充分利用行業內外和國內外各種資源,優化資產資本結構,建立方法科學、機制靈活、運行高效的交通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增收節支,提高行業整體投入產出效益。
(四)以提高理財能力為重點,加大培訓、交流、鍛煉力度,積極創造條件,提高交通財會人員學歷層次和技術等級,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交通財會隊伍,全面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
(五)加快交通財會信息化建設,初步建成部與省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重點聯系企業和部直屬單位互聯互通的交通財會網絡信息系統,主要財會業務實現網上操作。
(六)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強化會計基礎工作。
(七)深入開展具有交通行業特色的財會理論研究,力爭在涉及交通行業發展的一些關鍵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較為系統的交通財會理論體系。
(八)深化交通行業財會改革,加強交通財會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規范、完整的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制度體系,保證國家財政法規與政策在交通行業的有效實施。
(九)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以理順產權關系為基礎,以強化管理責任為重點,以確保安全、提高效益為目標,建立產權清晰、結構優化、流轉順暢、管理規范的交通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十)加大對資金的監管力度,創新監管形式,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交通財務資金監管體系,減少違規違紀行為,確保交通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交通財務“十一五”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指導原則
“十一五”期間交通財務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一五”交通發展目標,充分調動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積極性,開拓創新,積極進取,求真務實,誠信廉潔,全面履行“指導、協調、服務、監督”的財會職能,依法理財、科學理財,不斷提高交通財務工作的質量、效率和水平。全面推進交通財會發展目標的實現,為交通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十一五”交通財會工作應堅持以下指導原則:
(一)依法理財原則。堅持依照《會計法》等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基本要求,組織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管理,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地反映會計信息,為促進交通事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二)效益最大化原則。注重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正確處理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辯證統一關系,追求整體效益最大化。
(三)資源配置最優化原則。注重加強資金和成本管理,優化資產資本結構,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科學、合理地配置資源,使行業的整體資源結構不斷得以優化。
(四)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原則。依照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范圍、管理權限和管理職責,并針對不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業務性質、財務管理特點與會計核算要求,實施分級管理、分類指導。
(五)規范與創新相結合原則。既要強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又要鼓勵通過不斷創新,進一步提高交通財會工作的質量和服務水平。
(六)面向行業、依靠行業、服務行業原則。充分發揮交通行業管理的職能和作用,緊緊依靠行業內部各企事業單位和中介組織的力量,抓好行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為交通事業發展提供優質的財會服務。
四、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任務
(一)適應財政改革和交通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重點聯系、分類指導”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體制。
建立并不斷完善適應財政改革和交通發展要求的交通財務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理順管理關系,發揮中央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與企事業單位的積極性,構建和諧的交通理財環境,更好地適應交通新的跨越式發展需要;根據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按照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與財政主管部門相協調的交通財會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進一步強化行業財會主管部門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的綜合管理職能;發揮交通會計學會及其各專業委員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建立健全行業內部單位之間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為順利實現交通“十一五”發展目標提供資金保障和財會服務。
1.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完善交通財務管理體制。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原則,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按照財權與事權相適應的原則,規范管理行為,進一步理順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關系,完善和落實重點企業財務聯系制度,形成上下職責明確、管理有序、運行高效的財務管理體制。
2.適應國家財政改革的需要,按照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收支分類、非稅收入收繳制度等財政改革要求,在積極推進各項改革工作的同時,進一步調整內部機構職責,修訂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理順交通財務管理體制。
3.理順政企、政事關系,重點加大行業管理和指導力度。研究和探索在新形勢下發揮職能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依靠行業力量,服務行業發展;充分發揮交通會計學會及其各專業委員會在業務指導方面的優勢,建立相應的交流平臺,加強經驗交流和信息溝通;建立以服務為導向的行業管理工作機制,構建和諧的交通理財環境,不斷增強行業的凝聚力,提高行業的財會工作水平。
(二)完善“政府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交通投融資體制,逐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
進一步發揮中央、地方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優勢,建立多渠道、寬領域、全方位的籌融資機制,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在資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加強交通規費的征收管理,充分利用好現有籌融資渠道,拓寬新的籌資渠道,積極引入社會資金參與交通建設,優化籌資結構,降低籌資成本,防范財務風險,逐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
1.進一步加強公路養路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港口建設費、船舶港務費、航道養護費等交通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級交通財會、征稽部門要保證各項規費的足額征收,及時解繳,規范使用,并積極配合國稅部門做好車輛購置稅的征收工作。
2.積極爭取各級財政部門的支持,最大限度地爭取預算內資金、國債資金、車輛購置稅資金、船舶噸稅資金等財政撥款用于交通事業發展。
3.進一步拓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渠道,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大吸引非國有資本進入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領域的力度,制定《鼓勵社會資金進入交通基礎設施領域規范財務管理的指導意見》,積極鼓勵引導,適時適度規范。
4.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積極探索并逐步完善收費公路權益有償轉讓的政策規定,有效規范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行為,盤活公路存量資產,規范使用增量資金,充分發揮現有收費公路的籌資功能,積極研究探索建立公路收費權特許經營制度,規范收費公路投資建設經營行為。
5.適應經濟發展對水路運輸增長的需要,進一步拓寬水運發展的籌資渠道,積極探索水路基礎設施有償使用的新機制。
6.積極探索有利于促進農村公路發展的新機制,進一步拓寬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資金渠道。
7.認真總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措經驗,規范資產重組、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公司上市、發行債券、金融機構借款等籌資行為,積極開拓新的籌融資渠道,保證“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8.積極探索與金融、保險、社保等機構的合作形式,為交通建設和運輸生產搭建融資平臺,為充分利用社會資金推動交通事業的發展創造條件。
9.研究探索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優化籌資結構,降低籌資成本,防范財務風險,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積極探索創建節約型行業的途徑和方法,建立方法科學、機制靈活、運行高效的資源優化配置機制。
根據創建節約型行業和加快交通增長方式轉變的要求,進一步發揮交通財會部門在產權制度改革、優化資產結構、籌劃資本經營、加強資金和成本管理、增收節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探索建立節約型行業的有效形式,建立交通資源優化配置機制。
1.狠抓增收節支,深入開展經濟活動分析,運用差異分析法等分析方法,發掘節約的途徑和潛力,充分利用現代理財手段,探索在交通領域建立循環經濟的模式,進一步提高交通行業的整體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交通績效考評工作的開展。制定交通預算項目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績效考評范圍,建立交通資金使用“追蹤問效”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交通資金績效評價的管理體系,從總體上提高交通資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強交通行業風險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風險預警機制,防范交通國有資產流失。
4.發揮資金在科技創新中的引導作用,增強交通自主創新能力,爭取有利于交通科技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加大對科研成果轉化的資金政策引導,為提高交通自主創新能力創造條件。
5.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協調發展”的原則,提高預算安排的科學性,保證農村公路、西部開發等重點領域建設資金的需要。
6.加強增收節支經驗的總結、交流和推廣工作,提高交通行業總體經濟效益。
7.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資金、財稅和投資政策上的支持,充分發揮交通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廣大財會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探索充分利用行業內外部資源發展交通的有效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優化資源配置機制,加快節約型行業的建設步伐。
(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交通財會隊伍。
適應交通建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以提高依法理財、科學理財能力為重點,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多種形式的國內外分行業、分層次的知識更新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通過參與科研項目、掛職鍛煉、組織干部交流等多種途徑,進一步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使交通財會隊伍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專業技術職稱結構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到“十一五”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會人員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比例達到35%以上,分別比“十五”末提高15個百分點。通過制定“十一五”交通財會隊伍建設規劃,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抓好實施工作。
1.加強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依托科研項目和建設項目,充分利用交通財會培訓基地,增加國內外學術交流,加大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力度,使其在理論研究、政策制定、財會培訓、業務咨詢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通過全方位的鍛煉,逐步成為財會領域的學術權威,為推動交通財會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做出貢獻。
2.加強財會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的使用培養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把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財會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的培養,作為交通財會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實、抓好,使他們成為既精通財務管理,掌握金融、財政、稅務、法律等方面知識,又懂得交通建設、運輸生產業務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使優秀拔尖人才脫穎而出,為他們發揮聰明才智創造條件。
3.發揮行業人才資源整體優勢,搭建交通財會人才資源管理平臺。加快交通系統財會人才庫的建設,建立健全交通財會高層次人才信息溝通渠道,逐步形成發現、吸引、培養和用好人才的良好環境和人才發展機制。設立交通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交通財會主管部門的輔助決策機構,對交通建設、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財會問題提供政策建議和業務咨詢。
4.加強交通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全面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通過落實“十一五”交通財會隊伍建設規劃,抓好培訓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繼續組織做好部屬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輪訓工作,并積極推動交通行業財會人員培訓工作的開展。重點加強財會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及時更新知識,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深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全面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5.啟動交通財會“十百千萬”人才工程,強化分層次的交通財會人才梯隊建設,建立財會精英、頂尖人才、拔尖人才和業務骨干的選拔、培養、使用制度,引入激勵和淘汰機制,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建功立業搭建平臺,加強交通財會人才的培養,為推進交通財會工作,服務交通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6.加強各級交通會計學會建設,充分發揮交通會計學會的參謀助手和橋梁紐帶作用,充分利用各專業委員會的優勢,促進交通財會人才的培養。
7.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養方面的優勢,積極探索利用社會資源,優化交通財會隊伍的機制、途徑和方法;依托高等院校共建交通財會培訓基地,并針對交通行業財會業務特點和培訓需要,出版理論水平高、針對性強、密切結合現實的交通財會培訓系列教材;依托科研院所結合課題研究,加強對交通財會人才的培養。
8.加強財會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財會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獎懲機制,激發交通行業財會人員愛崗敬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
(五)建立涵蓋主要財會業務,與省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重點聯系企業和部屬單位互聯互通的交通財會網絡信息系統。
適應信息化發展的需要,提高交通財會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信息資源在行業決策和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交通財務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全面開發財務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交通財會基礎數據庫,健全信息化管理體系,為行業有關單位提供準確、及時、有效的財會信息服務。
1.建設以網絡技術為基礎的交通財會信息系統應用平臺,開發涵蓋主要財會業務的系統應用軟件。進一步完善報表集成系統和人才庫系統,提高網絡運行速度和應用水平;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系統,擴大應用覆蓋范圍;開發交通事業單位預算定額編制管理系統,提高預算編制管理水平;組織開發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管理系統,強化交通規費征收管理;推廣交通企業財務集成系統的應用。
2.建立交通財會基礎數據庫,提高交通信息資源的使用效益和共享程度。進一步完善交通財會指標數據庫分析系統,建立和充實基礎數據資料,逐步形成分單位分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分析數據庫,單位收入、成本(支出)、利潤(結余)的效益指標數據庫,以及資產、負債、權益(凈資產)等反映基本財務狀況的動態數據庫及其分析系統。
3.加強交通財會網站建設,建立交通行業財會信息報送和發布制度。及時搜集、整理、匯總、分析和發布交通行業財會信息,為行業決策和企事業單位改進內部管理,提高市場競爭力提供信息服務,促進行業單位之間的良性互動。
4.加強交通財會信息化管理體系建設,完善內部信息化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整合信息資源,實現網絡互聯、信息互通、財務資源共享,提高財會信息應用系統的管理水平。
5.加強交通財會信息技術人才培養。通過多種途徑,加快培養一批既熟悉財會業務又精通計算機網絡應用技術的交通財會信息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作為推動交通財會信息化建設的骨干力量,加快推進交通財會信息化建設步伐。
(六)健全交通行業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強化交通行業會計基礎工作。
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提高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能力,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強化會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保障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完整,不斷提高交通行業財會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
1.以財政部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為依據,結合交通行業特點,制定交通行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交通行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的建設。
2.強化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力度,完善相關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落到實處。
3.加強建設項目和基層單位財會基礎工作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落實分級管理責任,進一步健全會計機構,加大指導和監管力度。
4.進一步提高交通行業財會電算化水平,到“十一五”末,交通行業獨立核算的單位基本實現會計電算化。
5.完善和修訂《交通部部屬企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實施辦法》,組織和開展部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復查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開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不斷總結經驗,推動交通行業會計基礎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七)加強對交通財會工作規律的研究,建立具有交通行業特色的財會理論體系。
加強對交通財會工作規律的研究,緊密結合行業特點,形成具有交通特色的財會理論,為深化交通財會改革,促進交通財會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理論依據。
1.加強交通行業籌融資政策的研究,建立堅持可持續發展的資金保障機制,以適應交通事業快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
2.加強對交通科學理財方法和途徑的研究,探索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的理論與方法,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加強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方法的研究,以適應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需要。
3.加強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管的研究,探索有效的資金監管形式,以適應加強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4.加強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政策研究,為深化財會改革、加快制度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5.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問題研究,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業國有資產監管,以確保交通行業國有資產安全運行,實現交通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6.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研究,建立健全交通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以適應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行為、提高經濟效益的要求。
7.加強交通行業財稅政策的研究,為積極爭取有利于交通發展的財稅政策奠定基礎,促進交通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8.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在財會理論與學術研究方面的優勢,采取科研課題、研討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有行業特色的財會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以促進交通財會管理總體水平的提高。
(八)深化交通行業財會改革,加快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制度體系的建設步伐。
1.以提高交通行業財會工作質量和服務效率,規范財務管理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加大行業財會改革力度。
(1)繼續推進部門預算改革。深化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改革,抓緊制定交通事業單位分類預算定額和經費預算編制管理辦法,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建立和完善交通預算項目庫,加強對已安排項目的清理工作,完善預算項目論證、比選、審核、排序的程序和方法,穩步推進項目預算的滾動管理;推進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提高部門預算的透明度;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規范預算外資金管理,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管。
(2)繼續深化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擴大支付范圍,規范支付程序和會計核算行為,強化資金使用監管。
(3)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加強政府采購制度建設,制定交通部所屬單位的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加強對交通投資項目政府采購的監督指導;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將財政性資金逐步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加強對非招投標方式使用財政性資金的管理;規范采購行為,逐步推進“采管分離”。
(4)配合國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改革,采取措施,規范交通國有資本收益的管理,規范公路收費權益轉讓行為;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防范投資風險。
(5)配合稅收制度改革,加大對相關稅收制度和政策的研究,結合交通行業的實際,提出配套的改革措施,爭取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2.按照依法理財、規范管理的要求和各項改革實施的進程,結合交通財會業務的特點,進一步加快交通財會法規、制度的建設,盡快形成以國家財會法規制度為基礎、以行業制度辦法為主體、以單位內部制度細則為補充的具有行業特色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1)加強交通企業財會制度建設。推動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貫徹實施,制定《交通行業物流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公路經營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等交通企業特殊業務的示范制度。
(2)加強交通行政事業單位財會制度建設。抓緊修訂《公路養護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辦法》,制定《公路收費還貸業務會計核算辦法》等相關財會制度,規范交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會行為。
(3)加強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抓緊出臺《公路收費權益轉讓管理辦法》,規范公路收費權益轉讓行為;制定《交通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規范部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4)加強對交通企事業單位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建設的指導,通過政策引導、制度規范、業務交流、專項資金檢查、開展交通財會咨詢等活動,推動交通單位進一步完善內部財會管理制度。
(九)加快建立產權清晰、結構優化、流轉順暢、管理規范的交通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加強交通國有資產管理,確保交通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發揮交通國有資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實現交通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加快建立與健全產權清晰、結構優化、流轉順暢、管理規范的交通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1.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交通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有效的交通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
2.完善交通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法規,明確交通專項資金的投資主體,建立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完善國有資產投資決策程序,規范部屬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管理,進一步強化交通國有資產管理。
3.按照國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管;開展對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專項清理整頓工作,規范公路收費權益轉讓行為。
4.全面開展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摸清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家底,建立部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研究制定部屬事業單位資產配額標準及相關定額,加強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環節的管理。
5.引入市場機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逐步推動交通行業產權交易的市場化運作,探索盤活交通存量資產的有效形式,形成流轉順暢的國有資產運行機制,在流轉中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與增值,逐步形成以存量求增量、滾動發展的交通國有資產運行體系。
(十)加大對交通行業財務資金的監管力度,建立規范的財務資金監管體系。
按照建設節約型行業和打造廉潔交通的要求,認真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交通行業資金監管的特點和規律,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和現代信息管理技術,逐步建立健全資金分級監管體系,強化對交通建設、生產和科研資金的監管,保證資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1.加強對公路、水運基礎設施和支持保障系統建設資金的監管,制定《交通建設項目資金監管規程》,規范資金監管程序,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對重點項目、關鍵環節、薄弱部位的監督管理。促進決策的民主化、規范化、科學化,依法支持財務人員參與項目的決策,實現全過程的控制,強化對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2.加強建設項目前期的財務管理與資金監督工作,從源頭上防范各類財務風險。
3.加強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財務管理與資金監督工作,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的管理,規范材料、設備采購行為,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建設項目竣工階段的財務管理與資金監督工作,按照規范要求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正確核定工程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如實反映投資借款償還情況,遏制超規模投資建設、挪用資金等違紀、違規行為。
5.積極開展財務與審計的共建活動,強化資金監管力度,創新資金監管方式,通過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強化日常財務管理和過程控制,力求監督“關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6.加強對交通企業和部屬單位收支的資金監管,強化對外投資、企業改制重組、資產處置等的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對社團組織的資金監管,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
五、實現交通財務“十一五”工作目標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領導要關心、重視和支持財會人員的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營造為廣大財會人員干事業和干成事業的工作環境。
認真貫徹落實《會計法》,單位負責人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的意識,樹立第一責任人的觀念,加強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積極支持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工作職責,模范地遵守財經紀律,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健全財會機構,充實財會人員。
各單位要根據《會計法》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財會人員。國有大中型交通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大中型交通事業單位可依據本單位業務工作的需要,申請設置總會計師;交通中、小型企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單獨設置財會機構,配備財會機構負責人,對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單位,必須在有關機構中配備會計主管人員,對設置專門會計機構和配備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會計人員確有困難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交通建設項目單位也要配備財會人員,切實保證依法組織會計核算,保障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內控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強內部監督,保障各單位財會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加大投入,為實現“十一五”財會工作目標提供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切實重視財會工作,在財會改革、財會信息化建設、財會人員培訓、財會制度法規建設、財會課題研究等方面給予資金保障,予以重點支持,不斷提高交通財會的技術手段、工作條件和管理水平。
(四)創新工作機制,充分運用行業內外部資源推進交通財會工作。
積極探索交通財會工作的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交通會計學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在培訓、科研等方面的優勢,整合行業內外部資源,促進交通行業整體優勢的發揮,不斷提高交通財會的工作效率、質量和服務水平。
(五)加大宣傳力度,構建和諧的交通理財環境。
通過加大對財經法規和財經政策的宣傳,增強交通行業廣大干部職工執行財經法規的主動性,積極支持財政改革,自覺遵守財經紀律;通過對增收節支活動等典型事例的大力宣傳,引導和推動創建節約型行業的深入開展;通過宣傳交通行業的公益性特點,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對交通事業的理解和支持,為實現交通發展創造和諧的理財環境,促進交通財會“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的順利實施,為實現交通發展的新跨越做出積極的貢獻。
主題詞:交通 財務 工作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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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財政部,審計署,部內有關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