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指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審計入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評判和界定的行為,它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指標體系則是正確進行考核評價的利器。評價指標體系可從經濟責任的內容層面和經濟責任的綜合特征層面(即合法合規性、效益性和目標性)兩個方向對領導人經濟責任進行評價,每個方面設置不同的權數,審計人員可根據審計要求選擇一個或兩個方向同時進行評價。這套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可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底稿,也可作為審計報告的一部分,幫助審計人員和干部管理部門評價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基于平衡計分卡在企業評價中所能夠體現出的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的平衡、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的平衡、外部和內部的平衡。結果和過程平衡、管理業績和經營業績的平衡等多方面,能夠抓住關鍵問題并找出原因,同時能反映企業綜合經營狀況,在企業的持續經營中起到良好的作用。
一、我國現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弊端
(一)依據標準過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在實施績效評價中多年來沿用1999年由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和國家計委聯合發布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其過于偏重財務評價,而對已設置的非財務指標不夠完善,對現金流量分析不夠重視。并且,評價體系在權重設計上仍然沿用了傳統的固定權數的方法,不能適用于非獨立核算單位。而2006年6月起施行的新《審計法》僅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和主要內容,對于經濟責任評價的標準卻沒有明確,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
(二)評價指標單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使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根據與企業經濟狀況相關的財務指標來制定,容易導致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一味強調短期財務成果,而不愿進行可能會降低當前盈利目標的資本投資去實現長期戰略目標,以至于企業在短期業績方面投資過多,而較少投資于企業長期的價值創造。同時,目前經濟責任審計所涉及的企業大多在國計民生中占據重要戰略地位,企業的經濟戰略往往不僅涉及企業的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還聯系著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因此,在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時,既要重視經濟發展指標,又要重視社會發展指標。由此在經濟快速發展、企業責任社會化的今天,領導干部履行職責通常涉及到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廉政建設等方面,設置一套科學而合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評價指標,成為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研究課題。
(三)可持續發展能力無法評估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是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大多建立在財務指標和目標的基礎上,這些指標在實現企業長期戰略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相互間聯系很小。因此,經濟責任評價體系不能很好地調動企業領導責任人積極有效地執行企業戰略,導致不少企業只注重短期財務業績。如在企業經營中,企業領導責任人只是追求短期效益,卻對企業可持續發展欠考慮,而國有企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往往掌控著大量稀缺資源,如果為了短期經濟效益最大化而喪失了對企業其他責任的考慮,有可能在短期內給企業帶來一定效益,但對企業的長遠利益帶來負面影響,最終妨礙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甚至還會給國家的整體宏觀經濟造成不良影響。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原則
(一)適用性原則選擇的經濟指標要能夠準確地量化反映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應結合被審計單位的行業特點、主要業務特征、生產工藝特征和技術特點、管理模式等,科學合理地選擇那些與單位業務緊密相關,最能充分反映單位領導人員經營業績的經濟指標。
(二)可比性原則選擇的經濟指標應是國家規定或社會公認的生產經營、資產管理、資產收益等方面的指標,其計算基礎、計算口徑應當一致。同時,要注意指標的時效性,因為經濟指標會隨著經濟發展和管理的需要發生變化。同一類型的企業,選用的經濟指標應該是相同的,以便進行比較、分析、評價。
(三)真實性衡量標準所謂真實性衡量標準,是指衡量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正確程度的標準。常見的做法是將審計人員審定后發現的差錯數據,與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所反映的數據進行比較,衡量其差錯的程度。如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資產總值為1000萬元,審查后發現有100萬元的漏計和差錯,那么差錯率為10%,而資產數據真實性為90%。真實性衡量標準,既可以根據差錯率確定,也可以根據正確程度確定。
(四)合法性衡量標準所謂合法性衡量標準,是指衡量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合法、合規的標準。常見的做法是將審計人員審定后發現的不合法、不合規的數據,與其相對的資金總量比較,衡量其不合可以從有關指標變動中了解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工作的努力程度,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發展趨勢和管理方面的改進情況。
三、基于平衡計分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
(一)評價指標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可以將評價指標根據平衡計分卡的結構設立為四個層面的評價指標體系,即財務層面、客戶層面、流程層面和發展層面,并按一定的權重進行打分,最后按公式計算出綜合評價分值。
(1)財務層面(權重50%)。財務層面定量評價指標由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狀況、資產質量狀況、債務風險狀況和經營增長狀況等4個方面的基本指標構成,用于綜合評價企業財務會計報表所反映的經營績效狀況。
企業盈利能力狀況以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費用利潤率、資本收益率4個指標進行評價,主要反映企業一定經營期間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質量。
企業資產質量狀況以總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和不良資產比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指標進行評價,主要反映企業所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
企業債務風險狀況以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或有負債比率4個指標進行評價,主要反映企業的債務負擔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
企業經營增長狀況以銷售(營業)增長率、資本保值增值率、總資產增長率、技術投入比率4個指標進行評價,主要反映企業的經營增長水平、資本增值狀況及發展后勁。
(2)客戶層面(權重20%)。行業影響評價主要反映企業主營業務的市場占有率、對國民經濟及區域經濟的影響力與帶動力、主要產品的市場認可程度、是否具有核心競爭能力以及產業引導能力等方面的情況。社會貢獻評價主要反映企業在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吸納就業、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上繳稅收、商業誠信、和諧社會建設等方面的貢獻程度和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
(3)流程層面(權重20%)。決策管理評價主要反映企業在決策管理、決策程序、決策方法、決策執行、決策監督、責任追究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實施效果,重點反映企業是否存在重大經營決策失誤。風險控制評價主要反映企業在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
險、管理風險、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等方面的管理與控制措施及效果,包括風險控制標準、風險評估程序、風險防范與化解措施等。基礎管理評價主要反映企業在制度建設、內部控制、重大事項管理、信息化建設、標準化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包括財務管理、對外投資、采購與銷售、存貨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法律事務等。遵紀守法主要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被審計人員任期內的廉潔自律情況。
(4)發展層面(權重10%)。發展創新評價主要反映企業在經營管理創新、工藝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品牌培育、市場拓展、專利申請及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人力資源評價主要反映企業人才結構、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儲備、人事調配、員工績效管理、分配與激勵、企業文化建設、員工工作熱情等方面的情況。信息系統反映組織的學習能力、發展和技術創新能力。
(二)評價標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定性指標中,單項定性指標以評價為“好”100分、評價為“較好”75分、評價為“一般”50分、評價為“較差”25分、評價為“差”0分進行計算,各單項指標最后平均加權計算出該層面的得分。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定量指標可采用加權平均法:(1)計算各指標的實際值;(2)用各指標的實際值除以標準值,乘以該指標的分值,再乘以評價內容的權數(各類評價內容權數合計100%);(3)匯總得出定量指標的總分。標準值可采用本單位歷史年度該指標平均值或本行業該指標平均值,同類評價內容中各指標所占分值(分值合計100分)由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任務的實際情況設定。
綜合評價分數=財務層面評價分數×50%+客戶層面評價分數x 2()%+流程層面評價分數×20%+發展層面評價分數×10%
財務層面(50%)由盈利能力狀況、資產質量狀況、債務風險狀況、經營增長狀況共同決定;客戶層面(20%)由行業影響、社會貢獻率、社會積累率、人均利稅額決定;流程層面(20%)由經營決策、風險控制、基礎管理、遵紀守法情況決定;其中違紀違規金額比率=任期內違紀違規總額,審計總金額×100%;發展層面(10%)由發展創新、人力資源、信息系統情況決定。
(三)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在基于平衡計分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平衡計分卡是作為一種審計工具和手段而被運用于審計操作過程中的。政府部門一般提供公共服務,因此,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其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應先從客戶人手,其次再設計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以及財務類指標,財務類指標包括成本和效益類指標,對于地方政府官員還應考慮政府財力和吸引外資的增長。然后將審計總體目標分解為平衡計分卡的各個層面的分目標并按照設計原則設計具體指標(可以是定量指標也可以是定性指標)、目標值(可以參考標桿),在此基礎上計算、統計指標值,對指標值結合目標值進行分析比較,看是否有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最終形成審計意見。
將平衡計分卡用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吸取西方先進管理經驗,借鑒先進管理方法的一種創新,在創新過程中,要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目標來取舍,結合國有企業的特點進一步探索,使得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有更廣泛的使用價值和適應性,平衡計分卡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的運用仍然需要較長的時間和大量的實踐來研究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