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額 自營工程 結算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作為企業取得固定資產的一種方式,其又細分為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自營建造,也就是我們下面要說的自營工程,是指企業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即企業自行組織工程物資采購、自行組織施工人員從事施工。
現在企業在實務中較少采用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但在最近接觸的一家大型集團公司時,發現該公司工程管理中對自行建造的工程大多采用了自營建造形式,而少用出包建造。通過近一步了解得知,該公司財務管理中有如下特點:一、在自營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人工、機械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生產成本;二、自營工程完工時全部采用工程定額結算,財務核算中用該定額結轉資產,同時沖減生產成本;三、產成品為零庫存管理,即年末庫存商品為零;四、自營工程大多為零星工程,最終完工后很多都不確認其形成固定資產,而是費用化。從該企業的核算程序再結合會計知識,我們可以簡單得出以下結論:在企業當期全部庫存商品均銷售無庫存的情況下,如工程完工后形成固定資產,該核算將導致企業的固定資產與當期成本不實,若工程完工后全部費用化,則對財務報表不產生影響。
這種核算模式是否值得我們在工程核算時進行借鑒呢?下面,我們就分析一下這種核算方式的利與弊。既然有企業采用定額結算這種方式來核算自營工程,其有利的一面就不容忽視,我認為該種核算方式對企業管理有利的方面有以下幾點:
一、工程完工時結算快捷。在工程完工結算時不再依賴于財務數據,可由施工管理的業務部門提供工程中所用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后,由預算管理人員直接套用定額就可以得出結算金額,保證工程結算的快捷。
二、財務核算簡單。自營工程的財務核算不用再使用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科目,也不用按工程項目分別對材料進行單獨核算,所用材料均直接計入生產成本即可。
三、利于公司內考核要求。定額一經制定,往往數年內不再變動,用定額核算的工程成本不受材料價格等市場波動影響,十分方便對公司內工程管理的成本考核。
四、有利于用預算制度對成本進行提前控制。在年初時公司制定年度計劃時,可根據工程預算直接計劃工程費用,最后結算的工程價款與工程預算一般變動不大,利于公司成本管理。
五、對達到預轉固條件的固定資產核算更符合實際支出情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在工程已完工可投入使用,但財務上關于該工程的數據尚未結算時,采用定額價格結算將使固定資產的核算更接近于工程實際成本。
但該種核算方式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這種核算方式與現行會計的相關規定不符。對于自營工程的會計核算,《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中明確規定:“無論采用何種方式,所建工程都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企業如有以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其成本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而企業的這種定額核算方式顯然與該講解的規定是相悖的。
其次,這種核算將導致財務賬面核算的資產成本與工程實際支出不符。根據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中對可靠性的相關規定,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而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原則,對資產的確認條件中也要求“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在實務中,企業取得的許多資產都是發生了實際成本的,例如,企業購買或者生產的存貨、企業購置的廠房或者設備等,對于這些資產,只要實際發生的購買成本或者生產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就視為符合了資產確認的可計量條件。而企業的工程定額與實際支出肯定是有差異的,尤其在工程定額不能及時根據市場變動情況修訂的情況下,定額與實際支出的差額還有可能很大,這樣對資產的核算金額兩者就會相差較大,用工程定額核算的固定資產就不能反映資產的實際支出情況了。
再者說,這種核算方式適用范圍限制較多。根據該公司的情況,可以總結出,定額核算自營工程要想對企業的會計報表不產生影響,需要企業滿足的條件較多,如工程項目要為費用化的支出,且產成品當期全部銷售,期末無庫存,否則將影響企業對當期營業成本與固定資產的核算金額。
最后,這樣的工程核算方式要對工程所用材料單獨考慮需做進項稅轉出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中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企業對自營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要根據該工程是否歸屬于不動產而分別對進項稅作出是否轉出的處理。
綜上所述,盡管使用定額來核算自營工程對企業的工程管理造成了一定的便利條件,但一方面采用該種核算的限制條件太多,大多數企業均不能滿足這些條件,而且這種核算方式與《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不符,因此建議企業應慎用定額來核算自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