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得到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拉大。這就使得統籌城鄉發展成為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而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更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中之重。本文通過整理歸納目前國內外的理論研究,希望能對我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帶來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國外研究綜述
Tiejun Cheng和Mark Selden(1994)把中國1949年以后的戶籍制度與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制度連在一起,對中國從社會主義改造到集體化、人民公社直至改革開放的整個政治經濟制度變遷過程進行反思,提出中國的國家與社會、城市與鄉村的關系,是一種控制與被控制、剝奪于被剝奪的關系,戶籍政策則是一種政治邏輯的組成部分,他們認為戶籍制度導致了中國社會的“空間等級結構”的形成。
格雷(J.Gurley)和懷特 (M.K.Whyte)指出中國農民的行動以及中國農村的社會結構都與中國二元的戶籍制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例如農民的居住、受教育、及職業選擇等方面都受到城鄉戶籍分割的限制。Kam Wing Chan將造成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視為“看不見的墻”(invisible walls),并系統研究了戶籍制度影響下的中國人口遷移與城市化進程。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2011)的一份調查報告認為,中國的戶籍改革應該重新定位建立在戶籍制度之上的制度性框架,應該以公共產品和服務改革為主要突破口,要轉變政府保護行為,改變相應的政績考核評價指標。
二、國內研究綜述
(一)對戶籍制度產生根源及其社會經濟影響的研究
黃忠順(2008)認為,我國戶籍制度根源于中國戶籍制度劃分身份功能的深厚歷史淵源和中國傳統文化中關于平等的思想觀念歷來比較缺乏的事實。張鵬(2007)則認為,戶籍制度嚴格限制人口遷移的功能根源于新中國成立以后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選擇和城市因人口過度涌入而產生的巨大壓力。
陸益龍(2003)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考察和分析了戶籍制度對資源配置、收入分配、階層地位等方面的影響,解釋了戶籍制度在以城鄉差別和身份差別為主要特征的中國社會分層結構的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
研究“三農問題”的學者基本上都認為戶籍制度限制人口遷移的功能嚴重阻礙了農業和農村的發展。池建宇等(2003)認為,我國的戶籍制度限制人口遷移的功能是為了與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和工業化目標相適應。改革開放以后,戶籍制度限制人遷移的功能是違背市場經濟要求的,阻礙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進步。
王紅麗(2003)指出,我國現行戶籍制度使得人口流動成本高,不利于資源優化配置,且加大人口管理難度。陳凌云(2006)更加強調了我國現行戶籍制度所帶有的終身制和世襲制色彩的弊端。
(二)對于戶籍制度改革的討論
彭希哲、郭秀云(2007)認為,戶籍制度已發展成為我國公共福利體制的載體性制度,改革應當循序漸進,按照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進行,使戶籍管理功能回歸本位,使福利制度與普遍的公民身份而不是歧視性的戶籍制度相聯系。張靜(2009)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城市暫住人口居住登記制度,在其他相關制度領域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規則。
關于戶籍改革的研究,早期集中在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和農村人口城鎮化方面,近來主要集中在改革力度超前的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新政、效果和引發的問題上。楊占營、吳誠毅(2003)運用公共物品理論中的“連帶供給下的用腳投票理論”及其產生的集權和分權兩種改革路徑很好地描述了不同地域戶籍改革的差異性現象。
唐亞霞(2008)則從城鄉統籌發展的角度提出實現戶籍制度功能轉變的改革思路,她認為戶籍制度改革的終極目標是實現戶籍管理制度的城鄉統一。楊紅香(2009)對各地區旨在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戶籍制度改革情況進行了總結,并對在各地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具體對策。
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的難點,王太元(2007)認為最大的難點在于利益調節,城鄉之間存在著環境、資源、利益分配的巨大差異,各個地區、部門甚至每個人之間,都存在既得利益的保護、新增任務的分擔等問題。
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的措施,孫愛華(2007)認為應通過漸進的方式對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進行改革:一是穩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實現遷徙自由;二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三是改革與戶籍制度相配套的各項措施。赫廣義(2007)認為推動戶籍制度創新的策略可分為兩步:首先是達成“遷徙自由”的共識,保障農民工的生存權與發展權;其次是探索多樣化的戶籍改革模式,逐步實現以身份證為基準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消除依附在戶籍上的特權和社會經濟利益關系。
三、研究評價
目前的戶籍制度改革研究極大的豐富了我國戶籍政策的理論體系,推動了戶籍改革實踐的發展。但是當前的研究還有需要深入的地方。如一些學者提出的改革辦法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多數研究者將研究重點放在中小城市而對錯綜復雜的大城市戶籍政策改革避而不談。因此,本文通過梳理目前國內外的理論研究現狀,希望能對繼續深入我國戶籍制度改革帶來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