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更是犀利的指出:“我覺得中央到目前為止的房價調控方法是錯的。”“我們中國的房價問題高是兩個原因造成:一是貨幣發行太多;二是我們的收入分配嚴重失衡。也就是說,少數人手上有非常多的房子,大量的人又買不起房子,這是結構性問題。我們現在通過資金鏈打壓房地產商,這不可持續。目前的政策不是能夠解決房價問題的。”
一、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研究
(一)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理論研究
房地產調控作為一種公共政策,其主要以保障市場機制運行的安全性為目的,通過政府干預的手段,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降低社會福利的損失,因此,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可簡單定義為:政府頒布的一系列政策法規未實現預期的目標,即使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其總體趨勢也呈現成本大于收益的形式,使得房地產企業長期處于虧損狀態。
(二)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表現
我國現行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市場供給結構失衡加重。我國房地產開發商一味注重提升自身經濟利潤,忽視了市場供給結構平衡的重要性,即大量的建造具有高利潤的高檔次商品房,僅有小部分土地建造小戶型、經濟商品房,增加了中低收入階層的群體的經濟壓力,造成大量高檔次商品房閑置,經濟商品房緊缺的不良現象,進一步加劇了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結構矛盾;另一方面是房地產投資過熱。房地產企業自興起前期,一時間我國整個社會陷入房地產投資過熱的局面,即社會范圍內各行各業紛紛介入房地產業,造成產業結構和經濟內部失衡,極易形成銀行的房地產金融風險。
二、影響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因素
(一)社會大眾行為
社會大眾行為是影響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重要因素。其主要體現在:一是非理性預期下的社會大眾行為。非理性預期是理性預期的對立面,對于理性預期而言,其指社會大眾運用一切可利用的信息對相關決策做出預期。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中,社會大眾需求由投機性需求、消費性需求以及購買性需求共同構成,通常狀況下,房地產預期價格與社會大眾需求呈現正相關;二是社會大眾與開發商房價博弈。就社會大眾而言,政府出臺的各種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均是圍繞房價進行,當開發商售房之際,社會大眾均會處于持幣待購狀態,等待開發商降低房價,若開發商長時間不愿意降低房價,社會大眾將相繼做出購房決策,此時,開發商將在一次提高房價;就開發商而言,由于房產的最終決定權在開發商手中,且開發商掌握著信息優勢,其可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營銷戰略,一旦社會大眾在房價博弈中處于劣勢地位,開發商將進一步提升房產價格。
(二)開發商行為
開發商行為是影響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基礎因素。其主要體現為信息不對稱。第一,房地產交易的信息不對稱。房地產交易信息主要包括供給數量、商品品質以及交易價格,在整個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房地產開發商始終處于絕對優勢地位,開發商往往通過隱藏真實房產相關信息,項目營銷包裝以及夸大廣告宣傳等方式抬高房價,將消費者引入誤區,不能夠真實的把握房地產交易信息;第二,房地產開發商的成本信息不對稱。房地產開發商的成本信息主要包括建設成本、稅費、低價與部分隱性成本。現行開發商成本信息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和隱蔽性,大大增加了開發商的市場價格控制能力,導致房價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開發商。
(三)地方政府行為
地方政府行為是影響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核心因素。地方政府在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對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首先是市場監管者和市場參與者矛盾日益突出。國家地方政策承擔著穩定轄區經濟、遏制轄區金融風險、維護轄區社會公平以及解決轄區民生問題等職責,而地方政府在房地產市場中具有雙重身份,作為市場參與者,地方政府希望房價上漲,作為市場監管者,地方政府希望房價降低,以維護轄區和諧;其次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利益博弈。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執行中央調控政策的動力,若地方政府過于追求自身經濟增長,將導致整體房地產調控政策順利實施,達到中央政府預期的目標。
三、我國房地產調控政策失效的調整措施
(一)合理引導社會大眾的投資消費需求
1、轉變住房消費觀念
我國是人口大國,其地域面積有限,以至于很多人們面臨著住房問題。為緩解住房問題,需要轉變大眾的住房觀念,不應過分追求超前住房消費觀念,打破傳統擁有產權的消費觀念,樹立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合理選擇租房和住房等消費形式。
2、完善市場預警系統
健全的房地產市場預警系統有助于社會公眾更好的了解房地產市場,并引導其理性投資。同時,房地產市場預警系統的運用,為政府部門、社會公眾以及開發商提供了充足的信息資源,使其能夠好調控房價,保障社會大眾科學合理的購房。
(二)強化對開發商的監督管理力度
1、建立監督管理機構,加強信息披露力度
現階段,我國政府部門尚未建立,監督管理機構,不利于政府部門全面清查房地產的經營狀況和遏制信息不對稱現象,因此應建立起監督管理機構和房地產信息披露制度,嚴格遵循公開性充分性、及時性以及有效性原則,對房地產經營全過程進行動態監控,充分披露房價成本等相關信息,以保障政府、社會大眾以及開發商之間的信息對稱性,確保政府部門能夠全面把握房地產經營實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