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幾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議題備受學術界關注,某些領域的均等化問題也隨之受到社會關注,如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體育等,然而對于直接關乎國民就業、百姓生計、社會秩序和正義的公共就業服務(PES)卻很少談及。PES是市場經濟國家一項非常重要的職能,它能夠減少市場信息障礙,促進勞動力市場的高效、有序運行,同時又涉及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歧視以保障國民基本就業權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簡稱人社部)頒布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構建了我國PES體系框架,規定了PES的組織、對象、內容、管理職能以及同相關組織機構的關系等,但是體系的具體建設,比如,資源特別是財力的配置、推進道路選擇、評價標準等,還有待實踐工作者和理論工作者摸索和探討。
受不同經濟、社會、工業化情況以及就業政策影響,各國PES功能有所不同。國際勞工組織(ILO)總結各國PES共同特點,將PES定義為公共機構提供職業介紹、勞動力信息服務、勞動力市場調整計劃以及失業救濟等服務①。我國對PES的定義與ILO大體相同,但又強調對弱勢就業困難群體,如農民工、新畢業高校生、貧困家庭等的就業服務②。本文認為應該根據社會基本需要、經濟發展水平、財政供給能力和現實迫切性來確定最低PES水平、基本內容和重點服務對象。下面將探討以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為資源配置導向,逐步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1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缺位的實證分析
1.1 當前就業形勢
美國“次貸”危機繼續影響我國宏觀經濟,整體就業形勢不容樂觀。200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比2008年末上升0.1個百分點,2009年有10個省份城鎮登記失業率高于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預計2011年需要安排2 400萬城鎮勞動力和800萬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勞動力總體供大于求。從失業類型看,長期困擾我國的是摩擦性失業和結構性失業,其他失業結構情況見表1。雖然對此政府高度重視,在近幾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就業問題一直是工作的重點,但是受國際宏觀經濟因素以及2011年國內貨幣政策影響,我國許多勞動密集型的外銷型企業或倒閉,或大量裁員,或不再招聘新的員工,就業崗位急劇減少,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使得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就業面臨挑戰。
1.2 PES供給與需求相脫節
PES是大多數國家重要的社會保障組成部分,是勞動力市場的潤滑劑和穩定器,然而我國的PES供給與需求嚴重脫節。職業介紹、就業培訓和構建勞動力信息市場是PES最基本功能,也是能夠最有效率地促進就業的PES手段,從滿足我國現實需要、經濟條件和政府提供能力出發,應該把三者作為基本PES內容,并強調對就業弱勢群體的關注,然而基本PES現實情況堪憂。失業人員尋找工作方式中,介紹機構占11.3%,委托親友找工作占53.5%,參加招聘會占11.6%,應答或刊登廣告占2.6%,為自己經營作準備占6%,其他占15%。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所屬就業介紹機構37 123個,機構從業人員12.6萬人,登記求職人數5 805.7萬人,如果將委托親友找工作人員作為潛在的就業服務對象,剔除其他類型介紹機構分流人數后,公共就業介紹機構還有2.75億人次潛在服務需求,按現在PES機構情況遠不能滿足需求①。雖然現在PES機構大多實現了計算機化,但網絡化水平不高,只是一個個“信息孤島”,未能有效連接PES服務對象和雇主,而根據Behncke(2007)等人研究表明②,網絡能夠提高就業介紹、咨詢的效率和就業機會,這也是歐美國家降低社保支出,又能有效運行的一大原因。
1.3 PES“空間”不平衡
PES缺位不僅表現在落后現實需要上,還表現在地區差異上。基本PES已經是保障勞動者最低就業權益的界限,因此均等化的基本PES應該充分體現公平原則,保障每一個PES需求者能夠充分滿足其基本PES需求。公平原則在影響基本PES提供上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基本PES與財政提供能力無關甚至是負相關;另一方面是基本PES與影響勞動者基本PES需求的因素正相關。基于數據的可得性,財政能力指標可以用GDP、人均GDP、財政收入、人均財政收入表示,影響勞動者基本PES需求可以用勞動力、城鎮失業率、城鎮失業人數、城鄉就業人數表示。用PES職工數和PES結果④作為基本PES供給,使用Eviews軟件分別做它們與需求和財政提供能力影響因素的線性回歸方程,用自變量P值對自變量進行篩選,最后結果表明(見表2):PES職工數與勞動力強正相關,同地方財政收入顯著正相關;PES結果與勞動力和地方財政收入強正相關。從回歸結果看,還無法準確判斷地區差異情況,因此以下本文用基尼系數和泰爾指數來反映地區差異。
由于年鑒PES職工數不區分城鄉,因此這里借用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和泰爾指數分別來衡量地區間PES職工數和PES結果差異。受數據限制⑤只計算了部分年份的基尼系數和泰爾指數,從表3看PES職工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間存在差異,2006年基尼系數最低0.166 5,2002年最高0.239 1,如果按照收入基尼系數標準判斷,系數接近0.2,PES職工數屬于絕對均等,但該判斷不適用于基本PES均等化。因為基本PES已經是底線,更何況目前PES提供水平還遠無法滿足基本PES需求。PES泰爾指數也表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間存在差異,鄉村內差異是造成各地區PES結果差異的主要原因,最大時其貢獻率達到79.57%,而城鄉間差距因素也不容忽視。總體上看,基本PES各地客觀上存在差異,但有縮小的趨勢。
2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基本手段:轉移支付
2.1 政府支出安排
科學界定各級政府公共就業服務支出是實施轉移支付安排的前提條件。談及政府支出,有必要區分兩個概念:公共產品生產者和公共產品提供者。公共產品生產者和提供者可以分開,也可以是一個整體,如果分開,兩者承擔不同的職責(見表4)。對于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的支出安排,有學者傾向于通過支出安排直接達到均等化的目標。比如,義務教育服務均等化,劃分中西部或幾個等級地區,不同地區各級政府支出比例不同。本文認為這種劃分過于粗糙,且不利于地方政府明確責任和中央政府的調控。PES生產和提供主體要視項目公共屬性和我國財稅制度特點有所區別。我們實行分稅制度,目前只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間真正實行,而中央下面各級政府間財稅分配受行政干預大,財權往上集中,而事權層層下放,結果越下層政府財力越有限。考慮提供PES效率、相關資源的分布情況(比如培訓的教師資源及相關配合機構分布)以及對本區域公共就業需要了解情況,建議將縣一級作為PES的中心。職業介紹、咨詢指導和一般培訓可由市一級政府提供。信息網絡建設,它的最終目標是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勞動力信息平臺,根據公共產品的外溢性,它最好由中央政府提供。針對就業困難群體的PES與為一般群體提供服務所需資源有可共享之處,因此后面針對他們的支出主要涉及個別群體的獨特就業服務。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PES可以同扶貧項目相配合提供服務,而殘疾人PES需要同殘聯配合提供服務。新近畢業高校生頭幾年具有較強流動性,建議主要由省級政府和國家共同提供。農民工也具有很強的流動性,與高校生不同的是,很多農民工往往要每年回家,然后由家出發外出尋找工作,相當部分是跨省流動到東南沿海省份打工。因此對于農民工公共就業服務,應由省和國家共同負擔,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地區間橫向轉移支付制度。
2.2 縱向轉移支付制度安排
轉移支付一般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有條件的,一類是無條件的。有條件的轉移支付是指規定了資金的具體用途或以某些方式與接受撥款的政府行為聯系在一起的一級政府對另一級政府的撥款;無條件轉移支付是指對撥款的使用沒有具體限制,接受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支出。其中,有條件的財政轉移支付可以采取不封頂配合形式、封頂配合形式或非配合(整額)形式。配合形式是指中央政府為支持地方政府某項活動每支出1單位貨幣,地方政府也必須支出一定數額;非配合形式是指中央政府提供一筆固定數量的資金,但規定了它的具體用途,如專項撥款。各類政府間轉移支付形式對接受方政府的行為和福利的影響是不同的,因而可以用來實現不同的轉移支付目的。轉移支付目的主要有3類:實現財政公平、內化外部效應和體現撥款者意圖與偏好。一般認為無條件的轉移支付可以更好地實現財政公平,有條件的轉移支付能夠內化外部效應,體現撥款者意圖與偏好的轉移支付形式則比較復雜,如果是為了保證某一公共產品的提供不低于某一水平,適宜的方式應該是封頂條件撥款或專項撥款。為保證公共產品供給水平和內化外溢性,對農民工和新畢業高校生的公共就業服務轉移支付建議采用封頂條件撥款或專項撥款方式;針對貧困人口、殘疾人提供的公共就業服務轉移支付建議采用專項撥款方式;對于一般公共就業服務建議采用無條件撥款方式。
PES轉移支付測算應根據轉移方式不同而有所變化。因素法被廣泛用于轉移支付安度測算,研究現有的資料發現,影響轉移支付的因素大都歸于財政供給能力、公共服務財政需求和財政努力程度3類指標。本文也從這3類指標出發并根據PES實際情況做出改進,確立轉移支付模型。
對于專項撥款只需確定該項PES需求就可確定轉移支付的額度。這里借鑒呂煒 等(2008)確定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的方法,具體如下:
(1)Dt1i = Bt1×Qt1i
Dt1i表示i地該項PES(t1)需求,Bt1表示該服務標準人最低需求,Qt1i表示該區域服務對象數量。
服務標準人需求是指全國范圍內,一個單位公民應該享有的服務資源,他可能高于個人的實際需求,也可能低于個人的需要。標準人需求是個動態指標,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而發生變化,如經濟發展水平、國際的平均情況、全國的平均水平、政府偏好以及現實迫切需要等。當然他可以由一些基本因素來確定。
(2)Bt1的確定過程如下:
Bt1=c0+c1x1t1+c2x2t1+c3x3t1+…+e1y1t1+e2yt1+e3yt1+…+ε
xjt1,yjt1分別表示影響PES最低需求的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j=1,2,…,n。
(3)Qt1i的確定過程如下:
Qt1i=Ft1i×Lt1iSt1i(a1,a2,a3,…,an)
Ft1i表示i地戶籍PES服務對象人口,Lt1i表示該區域流動人口系數,St1i(a1,a2,a3,…,an)表示影響該區域PES服務數量的人口結構因素,如性別、老齡化、城市化等。
其他轉移支付方式特別是無條件轉移支付方式下,PES具體轉移支付額度的確定,本文認為不宜采用這種方法直接測量該服務財政需求,然后將其與該服務財政提供能力之差作為轉移支付額度。主要有3方面原因:一是單項公共服務政府財政提供能力不易測算,測算所需數據往往不易獲得或是難以精確,而且各級政府對不同公共服務存在不同的供給偏好,項目眾多的服務難以一一確定,從而難以反映真實的該項服務提供能力。二是不同區域的居民對不同公共服務偏好不同,失業嚴重地區居民可能會對公共就業服務比較關注,而污染嚴重地區居民對環境問題可能更加關注,有些地區居民可能更難以忍受糟糕的交通。三是不利于地方政府靈活地、創造性地和積極地提供服務,如果每項轉移支付都具體測度,那和專項撥款又有何區別?對于PES的條件轉移支付應該采取保障一級政府財力最低公共服務提供原則。
2.3 農民工公共就業服務的橫向轉移支付制度
東部地區特別是珠三角經濟區、長三角經濟區、環渤海經濟區和閩東南經濟區是農民工主要輸入地,中部和西部是農民工主要輸出地。低廉的勞動力價格一直是支撐我國經濟特別是東部經濟快速發展主要動因之一,農民工是勞動力的底端,他們的付出和所得嚴重不成比例。在珠三角這個中國經濟增長最快的地區,2004年之前農民工工資12年增長的幅度只有68元人民幣,趕不上2004年半年食品價格的上漲。進城農民工子女教育、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權益得不到保障,隨后的“民工荒”是農民工問題長期累積暴發的必然結果。可以說農民工和養育了大量農民工的中西部地區為東部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和犧牲,東部從中西部低廉的勞動力中獲得了極大的正外溢效益。既然這樣,針對農民工的PES,東部地區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現在該是東部“反哺”中西部的時候了。東部地區承擔更多農民工PES,除了在當地為農民工提供各種合適的PES外,還需要通過“橫向轉移支付”提高中西部地區提供農民工PES的能力。
農民工PES“橫向轉移支付”要考慮3個因素:一是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民工PES供給能力;二是保證“橫向轉移支付”使用效率,解決農民工迫切的PES需要,最小化轉移支付資金在中西部各級政府內流動的成本;三是考慮“農民工荒”和“技術性失業”矛盾。綜合考慮以上因素,農民工“橫向轉移支付”可以采取以下辦法:首先,中西部地區政府建立農民工PES轉移支付專項基金,保證資金透明使用;其次,由東部地區出資先建起主要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間的勞動力信息網絡,降低農民工工作搜尋成本;最后,東部地區直接出資支持中西部地區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學校,降低資金政府間流動風險,同時培訓東部地區緊缺的技工。
3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的制度保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評估體系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評估體系是檢驗均等化實現效果的基本途徑,是決定政策走向的基本依據,是我們進一步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的認識基礎,也是內化政府行為的必要措施。評估體系的建立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環節:評估主體選擇、評估指標體系建設、評估實施和評估反饋。其中最重要的是評估主體選擇和評估指標體系建設。
評估者的態度、立場和自身素質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目前我國基本公共服務評估主體主要有4類:一類是均等化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政府部門)。他們掌握著公共服務資源,甚至直接參與公共服務提供,能夠容易且快速、準確地獲取評估所需的信息。但這類評估主體也有其缺陷:評估結構對該類主體有直接影響,容易影響他們評估的客觀性,且容易忽視弱勢群體對基本公共服務的訴求。二是監督機構。這類主體主要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行使著人民賦予的監督權,這類主體的評估結果對我國基本公共服務政策能夠產生強有力的影響。但這類評估主體也有其缺陷,許多人大代表同第一類主體有千絲萬縷的聯系,而且不少代表缺少專業素養,無法有效地履行監督職能。三是專家學者。“中立”的專家學者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他們的評估有較高的科學性。但他們難以獲取政府的信息,評估所需的資料往往不完整。第四,服務對象。服務對象是基本公共服務直接受益者,他們的評估最能直接反映服務提供效果,但是這一群體也可能因受益程度不同出現掩蓋政策問題或者夸大政策缺陷的狀況。我們看到各類評估主體各有其缺陷,同時也有著自己的利益訴求,因此應該讓各類主體都參與公共服務評估,發揮各方面的專長和作用,具體情況如圖1所示。
PES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PES本身情況的評價,另一方面是前者評價結果占政府領導政績考核指標權重。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簡單談談第一方面指標。自身評價可分為兩大類指標:生產能力指標和結果指標。生產能力指標應當包括單位勞動力PES財政投入、每平方公里PES機構數量、網絡化程度和單位PES機構人員服務勞動力數。結果指標包括PES機構成功介紹人數占登記人數的比重、培訓人數占應培訓人數比重以及職業指導占求職者比重。生產能力指標反映當地政府對PES的投入情況和重視程度,結果指標反映PES機構服務情況和績效。當然結果指標也不能完全反映PES機構服務績效,需要綜合考慮生產能力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