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法》、《公司法》和《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作出如下定義:“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從定義中可以看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負債類科目,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的股份。筆者將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未轉換成公司股份前的確認、以及轉換本公司股份的步驟方法進行論述。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價值確認
為籌措資金,企業準備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會計處理時不能全部做為負債或者權益進行確認,應將包含在其中的兩種成份進行分拆,屬于負債的確認為“應付債券”,其余確認為“資本公積”。那么如何分拆呢?
首先,將負債中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做為負債成份的初始價值,再將發行價格減去負債初始價值后的金額做為權益的初始確認價值。發行債券時產生的交易費用,可以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進行分攤。
會計分錄如下: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應收賬款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例1:經批準,2011年1月1日,永生公司發行面值總額為50 000萬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收到的金額為50 400萬元,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該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年利率為3%,實際利率為4%,期限為5年,自2012年元月1日起付息。公司規定1年后(即2012年1月1日),該債券持有人可申請按面值轉換為本公司的股票(普通股,面值1元/股),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股。該公司收到的發行價款用于某設備的科技改良,該項目于2011年底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可交付使用。
首先,確認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假設利率為4%、為期5期的普通年金現值系數為4.451 8,復利現值系數為0.821 9,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現值即為其包含的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
其中:
每年應付利息=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票面利率=50 000×3%=1 500(萬元)
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復利現值系數+每年應付利息×普通年金現值系數
=50 000×0.821 9+1 500×4.451 8
=47 772.70萬元。
其次,權益成份=發行價格-負債成份
=50 400-47 772.70
=2 627.30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50 4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2 227.3
(注:采用倒推法計算)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5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 627.3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未轉換成公司股份前的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為股份前的負債成份,其會計處理方法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利息費用按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確認,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確認應付債券,差額作為利息調整進行攤銷。
在2010年12月3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應付利息=50 000×3%=1 500萬元,按實際利率確認的利息費用=47 772.7×4%=1 910.91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1 910.91
貸:應付利息1 500
應付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410.91
2011年1月1日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1 500
貸:銀行存款 1 500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轉換成公司股份時的賬務處理
持有人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時,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和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進行計算。
借:應付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銀行存款
(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
如果在2011年1月1日,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的50%轉為該公司的普通股,已辦完相關手續,未轉為普通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在2011年1月1日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50 000×50%)25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 627.3×50%) 1 313.65
貸:股本 (50 000×50%÷10) 2 5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2 227.3-410.91)×50%] 908.2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2 905.45
(差額)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未轉換成公司股份部分后續的賬務處理
據題意可知,有50%的負債成份未轉換成公司股份,但會計處理仍與一般的公司債券相同,而剩余部分的數額應引起注意。筆者在這將全過程用表1的方式列出,隨后將以會計分錄的形式加以說明。
根據上面的表格,做出以下會計處理:
1. 2011年12月31日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963.67
貸:應付利息 75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213.67
2012年1月1日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利息750
貸:銀行存款 750
注:2012年至2013年的會計分錄與2011年12月31日一樣,在這不再多寫。
2. 2014年12月31日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財務費用991.19
貸:應付利息 750
應付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241.19
2015年1月1日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25 000
應付利息750
貸:銀行存款25 750
3.用丁字賬來檢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息調整數面值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