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也隨之而發生了變化,面對著市場競爭壓力不斷加大的新情況,構建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體系已作為一項十分有效的管理手段。對于事業單位來說,在貫徹實施各項路線、政策、方針的進程之中,肯定會牽涉到經濟往來、流動問題,建立起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制度之后,將對事業單位實施各項政策進行有效的監督,從而保障事業單位能夠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
一、確定事業單位負責人在內控體系中的主導性地位
依據《會計法》及《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出具的財務報告真實性與完整性、內部控制體系的合理性與實效性負有最主要的責任,對財務內部控制的成敗與否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要想真正建立起事業單位負責人對于財務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一定要加強對事業單位負責人在財務內控等方面知識的培訓。有鑒于此,各地財政部門應當積極聯合相關主觀部門,分期、分批地對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財務內控知識的專題研討培訓,促使其能夠了解與把握內部控制知識,不斷提升對于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重要性之認識,從而真正形成財務內部控制意識。在此基礎上,應當注重于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開展思想教育以及財務內控知識教育,使其能夠建立起依法理財的新理念。要通過實施以正面教育為主體,充分結合獎懲激勵制度,全力調動本單位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從而形成人人參與其中的良好環境。
二、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要通過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約束各項財務行為。具體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項:一是健全崗位分工控制制度,確保不相容職務實現相互分離。二是健全授權批準控制制度,嚴格依據授權范圍與權限,形成重要會計事項單位領導班子集體審批制度。三是健全事業單位會計系統控制,制定出符合本單位實際需求的會計控制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等。該控制方法要求事業單位合理地設置財務會計以及相關崗位,并且明確其職責與權限,建立起彼此制衡的機制。財務會計各崗位一定要彼此分離、互相制約,比如,出納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員與收支帳目登記等工作。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事業單位均不能由同一個人來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整個流程。四是健全貨幣資金和票證管理制度。由安排專人負責對現金進行保管,從而實現現金的日清、月結,做到錢、賬相符,現金的余額不能超出庫存的限額。目前,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人員雖然在表面形式上已經有了明確的分工,然而因為相互之間往往會經常代替對方做一部分業務工作,而相關票據以及銀行印鑒其實也往往是共用、共管的,這就造成了本應不相容的職務其實處在一種混崗的狀態,從而為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人員貪污與挪用公款打開了漏洞。五是健全倉庫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倉庫管理應當由專人進行負責,進庫與出貨應需要出示入庫單或者出庫單,并且要建立起倉庫實物賬,切實做到賬、物相符。每一個月度、季度、年度均應進行盤庫、清庫,對于損耗與盈虧,應當及時予以報批核銷,再進行賬務處理。六是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具體包括了購置制度、使用制度、報廢制度等內部管理規定。在固定資產的購置上,應當認真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對于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報廢、調撥與變賣等,均應按照規定程序予以申報與審批,并組織專人對固定資產實施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對于出現盤盈、盤虧或者損毀的固定資產,應當認真查出原因,從而防止一些資產雖然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但因疏忽而未能及時入賬。
三、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會計人員隊伍
當前時代的競爭實質上是人才之間的競爭,為了真正培養出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財務會計人員,應當要求其不斷提升自身所具有的法律意識與業務能力,較好地掌握會計核算方面的各項法規,并提高對于政策的執行力以及依法辦事之能力,從而切實做好財務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
四、加強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工作
一是要完善現有的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建立起事業單位負責人對國家法律負責、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單位負責人負責的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監督機制,從而在根本上保障各項會計資料的完整與真實;二是要進行事后監督,也就是要在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常規會計核算的基礎之上,對事業單位內部各崗位、各業務實施常規性與周期性的檢查。三是要以本單位的審計、紀檢等部門為主體,建立起以防為主的財務內部監督機制,從而化解各類財務風險。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當前新形勢下,一定要高度重視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強化事業單位內涉及到財務會計工作的各項業務與相應崗位的內部控制,繼續嚴格管理事業單位中涉及到內部控制的全體人員,從而確保事業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崗位的合理設置,并對職責權限進行合理地劃分,從而真正實現財務內部控制體系之中的相互制約與監督,在源頭上保障經濟活動的開展與國有資產安全,切實防止各類舞弊行為,從而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