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些地方,傳統產業集群迅速發展,主要是依靠于資源優勢而不是創新,總是處于價值鏈中價值最低的生產環節,用寶貴的原料資源換得的是別人的高利潤。為了更好地推動這類傳統產業集群的發展,筆者認為只有充分發揮集群的優勢,建立集群式創新體系,才能發掘出這些集群的優勢,幫助其正常發展。下面從動力、組織框架和實施三方面,對傳統產業集群式創新體系的建立進行討論。
一、動力
動力是傳統產業集群式創新的關鍵因素。
1.政府激勵。政府可以為集群的形成提供初始動力,培育環境,協調企業間關系,規劃未來發展方向等,提供各種優惠和激勵政策。通過積極參與營造創新氛圍,促進知識、信息的傳遞與擴散。
2.市場競爭與市場需求。市場競爭產生的緊迫感、壓力感,可以充分調動出企業的積極性、創造性、犧牲精神和冒險精神,從而產生創新的動力。
市場需求是創新發生的重要刺激因素。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為企業提供了新的機會和創新誘因,由此拉動提高生產效率的工藝創新、推出新產品的產品創新。
3.先進企業的示范帶動。集群由于地緣接近,企業之間的聯系更為密切。掌握先進技術的企業享受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競爭優勢,集群內其他企業會利用地緣優勢所帶來的機會去模仿、學習,從而比集群外企業更快地掌握先進技術。這也是波特所說的集群“拉拔效應”。
4.相互信任和合作。集群由于地緣和各種密切的人際關系,如親戚或者朋友,很容易產生信任和創新有關的知識,尤其是隱形知識。同時也很容易傳播,行業秘密幾乎無法成為秘密?!翱諝庵袕浡a業的味道”,促成了企業之間自發的、無意識的技術溝通,從而產生很多創新的機會,并且利于合作。
二、組織框架
集群式創新是匯集集群內及集群外的力量,形成一個有機整體進行協同創新。研究集群式創新的組織框架包括了集群式創新的參與者、行動者。筆者認為應當包括的主體有:
1.政府。政府在集群式創新體系中,在積極營造創新環境、促進創新合作關系的形成與發展、有效規范市場行為以及挖掘潛在創新資源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部門同樣在集群內創新的行為主體之間扮演橋梁的角色,并通過積極參與營造創新氛圍,促進知識、信息的傳遞與擴散。
2.上下游企業及其他關聯企業。在集群內部,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等有密切的關聯性,在技術創新中,上下游及關聯企業之間的技術配合,往往會形成創新聯合體,或者稱為技術創新鏈條。技術創新鏈條中上游企業的技術成果輸入到下游企業;另一方面,下游企業的新的技術形式又可能對上游企業提出新的要求。就這樣,上下游企業之間彼此推動,使得產業層之間由“順序”發展演變為“諧振”發展,更快更好地提升了集群的技術水平,增加了集群技術儲備。
3.科研院所。企業可以與科研機構合作,借助科研機構對基礎技術的掌握和對集群技術水平的了解探索新技術。科研機構和大學通過技術實驗,為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思路和可供選擇的開發方案,并與企業的研發部門建立協作關系。
4.中介。為實現技術創新,集群還需要關于人力資源培訓與交流、管理咨詢、資金籌集、技術和信息交流、信用擔保等服務,相應的中介機構可以有各種行業協會、商會、創業服務中心以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這些中介組織可以有效協調與規范企業的市場行為,促進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增強集群內創新活力。
5.金融機構。在發達的產業集群中,往往集聚了大量的金融機構,如創新基金、風險投資機構、商業銀行以及證券市場等。它們提供的金融資本為技術創新活動提供了有力的財務支持。
三、創新體系的形成
1.建立過程。集群式創新體系的建立,大致是以下過程:
第一階段稱為接觸階段。在這一階段,集群內企業由于“近鄰效應”,廣泛接觸,引入大量“技術流”、“信息流”、“經驗流”、“知識流”,為技術的引進、擴散和創新打下基礎。
第二階段稱為確認階段。在這一階段,一是要發現和確認創新的機會,通過論證明確創新目標,將其具體化為創新項目;二是要發現和確認合作伙伴,合作者的創新能力、擁有的資源、合作經驗、合作精神、信譽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第三階段稱為合作階段。創新項目和合作伙伴確認以后,接下來就是確定合作模式,進行資源整合,從而進入實質性的協作創新階段。合作可以有多種形式:集群與集群外先進企業的合作;集群與集群外研究所、大學等機構的合作;集群內企業和集群外企業的合作;集群內,供應商、生產商、客商之間保持著正式和非正式的合作關系。
第四階段稱為成果實施推廣階段。當合作取得一定成果時,創新體系中各方會努力使用各種方式去實施推廣創新成果,如建廠生產新產品,改進生產工藝,轉讓技術以及申請知識產權等。
第五階段為總結提升階段。創新體系中的各方對合作創新目標、合作創新模式、合作創新效果進行正式或非正式的評價,決定創新體系是否繼續維持,并為今后進一步進行創新合作提供經驗。
2.合作模式。集群式創新中成員可以選擇的具體合作模式有以下幾種:
(1)合同創新模式。這是指以合同形式確定的合作創新模式。通常是由集群中的企業根據實際遇到的技術難題,確定技術創新目標并提供資金,最后獲得創新成果;大學或科研機構等提供人力、設備和技術,并實施技術創新過程。
(2)項目合伙創新模式。完成某一特定技術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企業聯合其他單位合伙投入并合作,成果共享。它可以幫助單個企業完成自己做不到的事,獲得合作收益。但在合伙單位的選擇、合作體的管理和成果的分享中等都存在許多矛盾和困難。
(3)基地合作創新模式?;氐慕ㄔO一般是由企業提供資金或設備,大學或研究機構提供場地和研究人員?;刎撠熃o企業提供中間技術成果或中間產品,并可以進行技術培訓。
(4)基金合作創新模式。以大企業為主體聯合中小企業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出資風險基金及其管理組織。企業不介入技術創新過程,只是分攤其財務風險并享受最終創新成果。技術風險則由項目執行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