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研發產業的概念
國外對于研發產業及其相關內容的研究始于20世紀末。關于研發產業的概念,至今尚無統一認識。一種觀點認為,研發產業由在自然科學、工程領域、生命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領域從事研發活動的組織構成。另一種觀點認為,研發產業是以專業與科學技術行為為內容,以很高的專業訓練為基礎,為服務對象提供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產業。這些產業概念與我們的研發產業概念較為接近。Gregory Tassey(1997){1}提出了“研究密集產業”的概念,認為該產業主要包括計算機、軟件、醫藥、科學儀器等。2000年,在“美國緬因州公共資金用于研發的評價研究的成果”中,首次出現了R&D Industry的提法{2}。美國國家統計局認為主要的研發產業(Major R&D Industries)包括化學制品、計算機、機械制造、交通運輸、儀器儀表和某些商業服務(如軟件開發)。還有學者認為伴隨著研發活動的外部化,應該把研發發展為一種提供科學和技術研究的服務,比如應包括研發合作、試驗與研究發展服務、科技咨詢服務、工業設計服務等。西方國家習慣性地將研發產業稱之為“研發服務業”。2002年,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將R&D產業目錄集中于54代碼之下,具體指5417即研發服務業。
國內學者于2000年開始使用“研發產業”的提法。胡鞍鋼(2000){3}認為,隨著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發展的進一步深化,決定一個國家或地區三方面知識能力的將是三個新興產業:R&D產業、教育產業和信息產業。高汝熹(2001){4}最先對研發產業進行了定義,認為研發產業是指從事研發活動的企業和組織的集合,其中研發活動是指科學家、工程師及其助手所進行的知識創新活動。黃魯成(2005){5}認為研發產業是從事R&D經營活動(未增加知識的總量,包括有關人類、文化和社會的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創造新的應用,所進行的系統的、創造性工作),提供智力成果、技術服務和現代商務服務的組織的集合。2005年10月,在北京舉辦的“研發產業研討會”是國內首次關于研發產業的會議。李京文、黃魯成(2004){6}在NAICS的基礎上探討了R&D產業包括的構成,認為研發產業包括工業設計、工程服務、實驗室的實驗活動、計算機系統及相關服務、科學技術咨詢服務。
二、研發產業的內涵
產業是指生產同一類產品(或提供同一類服務)的生產者(廠商)的集合,其中內容涉及產業供需雙方的主體,以及雙方進行營利性活動的交易市場。類似地, 研發產業是從事R&D活動、并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組織和企業的集合,集合包含產業主體和產業市場等方面的內容。但是R&D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其生產消費活動具有一定的特性,應當從產業一般和R&D活動特殊性兩個方面去把握R&D產業的內涵。
R&D活動具有以下特殊性:第一是R&D活動的外部性。研發活動從根本而言是知識創新的活動,研發結果會在不同行業間擴散,產生外部經濟效應。這就使得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R&D研發活動的政府支持成為必需。第二是R&D活動產出的不確定性。由于研發活動的結果指向未來,這就造成R&D活動的不確定性,需要完備的資本市場分散研發活動風險,降低研發成本。第三是R&D產業與經濟結構升級相伴而生。由于研發產業所提供的產品處于相關行業的前沿領域,多為滿足工業企業中間投入需求,因此企業中間需求的不斷升級構成為研發產品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的關鍵,研發活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的同時,產業結構升級也反過來推動研發活動的專業化和產業化。第四是研發主體角色的復雜性。研發主體所在行業多種多樣,并且研發活動往往在企業內部進行,當研發產品作為本企業生產投入時,企業以需求方出現,而當企業把研發成果對外出售時,則在技術交易市場上是供給者的角色。第五是人力資本的地位突出。研發產業為知識密集型產業,研發投入除經費之外,主要的投入就是科學家和工程師的智力勞動投入。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研發產業可以有多種分類。從研發產業的內涵出發,可以將R&D產業活動分為兩類:一類是企業內部的R&D活動,它是指以本企業為R&D服務和產品供給的主體,研發產品和服務的價值通過最終產品的消費或在技術市場交易實現;另一類外部性研發活動,它是指研發主體由企業外的專業研發機構擔任,從外部尋求R&D服務支持的活動。
從研發產業的執行主體出發,可以將R&D產業活動分為兩類:一類是各類企業從事的研發活動,具體包括不以研發為主要業務的企業內部的研發活動與研發型企業的研發活動;另一類是由高等院校和專業科研機構從事的研發活動。
從研發產業的執行內容來看,可以將研發產業活動分為兩類:一類是物理工程和生命科學的研究與開發活動,一類是社會科學的研究與開發活動。
三、對研發產業內涵的重新界定
根據上述關于研發產業內涵和定義的分析,筆者認為,關于研發產業包括工業設計、工程服務、實驗室的實驗活動、計算機系統及相關服務、科學技術咨詢服務的提法實際上是混淆了科技服務業與研發產業的概念。究其根本,科技服務業作為為科學技術提供服務的行業,具體包括研究與開發服務業、設計服務業、科技咨詢和推廣服務業。因此,研發服務業只是科技服務業的一個組成部分。
按照我國研發服務的內容,筆者認為,研發產業在我國等同于北美產業分類體系中的研發服務業,具體包括物理工程和生命科學的研究與開發、社會人文科學的研究與開發。本文中研發產業的范圍,除包括獨立的研發活動外,還包括企業內部的研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