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強應收賬款管理的意義
(一)應收賬款的定義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賬款及代墊賬款等。對于建筑施工企業而言,應收賬款主要是企業因承攬施工生產任務應向業主或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結算價款和工程質量保證金等。
(二)應收賬款管理的現狀及強化應收賬款管理的意義
目前,國內建筑業市場競爭十分激烈,低價中標、墊資施工使得施工企業“找活難、贏利難、資金難”;加上由于目前國內貨幣緊縮政策的影響,銀行信貸規模壓縮,原來靠銀行貸款的項目資金十分緊張,建設單位大量拖欠工程款,巨額的應收賬款嚴重制約著施工企業的資金周轉。很多施工企業雖然主營業務收入連年增長但應收賬款數額增長的比例更大,而且賬齡結構越來越趨于惡化,經營凈現金流量持續為負。經營業務收入的增長帶來的只是紙上富貴,不能給企業帶來維持經營、擴大生產規模所必需的現金流入,而且隨著應收賬款數額的持續增加,平均賬齡的不斷增長可能出現的壞賬損失也越來越大,給施工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巨大的現金流風險,因此,加強對企業應收賬款的控制和管理就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越來越重要的問題。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應收賬款管理的外部環境差,增加施工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難度,應收賬款余額居高不下
1.地方保護主義尚未得到根除,有法不依現象時有發生。目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加之地區之間宏觀經濟管理水平的參差不齊,有的地方政府為了本地區的經濟盡快發展起來,則對經濟發展的龍頭產業――建筑業采取了比較寬松式的管理,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地方政府為了發展本地經濟或建立自己的政績工程,則千方百計讓“殘疾項目”匆匆上馬,一旦項目出現問題,造成巨額拖欠工程款,業主逃之夭夭,政府則將相關責任推得一干二凈,施工企業背著沉重的債務包袱而討債無門,等等,給施工企業資金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困惑和無奈。
2.社會信用管理制度亟待健全。信用是維持一個文明社會個體(包括自然人、經濟組織等)之間發生各種往來的最基本要素和前提,是作為一個自然人為人處事的最基本道德底線,是一個失去容易得之甚難的寶貴財富。施工企業在不斷尋求法律保護企業財產的同時也在積極呼吁社會信用與道德約束在市場經濟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社會信用管理制度亟待建立。
3.業主與承包商在法律主體地位上在實踐中存在著實質的不平等狀況。目前我國建筑業屬于賣方市場,由于“僧多粥少”施工企業為了拿到工程,而不惜對業主做出各種妥協讓步,甚至在合同簽署時,不得不按照業主的要求列明或規避某些敏感條款;施工企業可以負全責,而業主應負擔的義務和責任卻寥寥無幾;業主可以因資金困難等理由拖著付款,而施工企業則不能拖延工期,否則要按合同罰款,諸如此類條款,屢見不鮮,造成施工承包合同簽訂的雙方民事主體,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給施工企業維護正當的經濟利益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二)應收賬款內部管理混亂,內控制度相當薄弱
1.經營風險的控制存在一定難度。在實際經營工作中,施工企業除了面對比較規范的投資項目之外,還須面對外商投資項目、國內房地產開發商的項目等。對建設項目的發展前景、施工環境、項目效益的一般性預測等常規性經營因素信息搜集比較容易,而對業主或法人代表的社會信用程度由于種種因素而了解甚少也就很難做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一旦出現業主惡意逃債等不法棄信行為,施工企業難以防范,外欠款的回收工作就會更加艱難。
2.施工企業債權管理存在較多薄弱環節。(1)沒有樹立正確的應收賬款管理目標,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忽視了企業的現金流量,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對企業領導人的考核過于強調利潤指標,而沒有設置“應收賬款回收率”這樣的指標。(2)沒有應收賬款管理的責任部門。不少企業有大量的應收賬款對不上、收不回,一個主要原因是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來管理應收賬款,沒有建立起相應的管理辦法,缺少必要的內部控制,導致對損失的應收賬款無法追究責任。(3)對應收賬款的會計監督相當薄弱。沒有建立應收賬款臺賬管理制度,沒有對應收賬款進行輔助管理或者僅按賬齡進行輔助管理。許多企業僅僅是在其資產負債表的補充資料中按賬齡對應收賬款進行輔助管理。在企業回款好的情況下,基本能滿足需要,但在企業回款不暢的情況下就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沒有建立應收賬款定期清查制度,長期不對賬。由于交易過程中建筑施工與資金流動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差異以及驗工確認、記錄等諸多方面都有發生誤差的可能,所以債權債務的雙方就經濟往來中的未了事項進行定期對賬,可以明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由于沒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對賬依據,只是口頭上的承諾,起不到應有的作用。(4)未對應收賬款按風險程度進行信用管理。目前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都不對應收賬款進行風險評價,沒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應收賬款回收制度,對形成的逾期應收賬款能否收回、收回多少沒有底數。
3.施工企業清欠策略和方法需要創新。根據現行的司法解釋,施工企業對所施工的建筑產品在工程竣工后的6個月內具有優先受償權,而有的單位對此政策雖然做到了耳熟能詳,但卻不能抓住時機有效地利用;對業主未按合同及時撥付工程款的率先違約行為,施工企業還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不安抗辯權及時采取停工的對策。除了法律手段之外在利用行政的、經濟的以及民間的討債方法和手段上顯得乏力和被動。比如,清欠人員大部分屬施工企業的內部員工(包括下崗員工),而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招標清欠等方面做得不夠,等等。
三、強化施工企業應收賬款控制與管理的措施
(一)不斷加強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尤其是經濟加速全球化的同時,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要像抓工程質量那樣充分發揮執法監督體系的作用,促進嚴格執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打擊各種地方保護主義,建立一個平等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
(二)建立建設方的信用等級檔案,慎重承攬工程,防止應收賬款的形成
施工企業應對建設方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經營能力、以往業務記錄、企業信譽等進行深入地實地調查,根據調查的結果來評定其信用等級,并建立信用等級檔案。優為建設資金到位,企業規模大,以往業務往來中信譽較好的企業(單位);合格為建設資金有保證,但不是全部到位,資產狀況和財務狀況一般,財務制度比較規范,有一定的資產作抵押,在以往業務往來中經催交后能結清工程款的企業(單位);差為資產狀況和財務狀況不佳,財務制度混亂,沒有資產抵押,以往沒有業務往來或有業務往來但信譽不佳的單位。對建設方的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應定期進行。
(三)強化施工企業合同和現場經濟資料管理,及時結算工程款
1.強化合同管理,積極做好維權工作。對合同實行歸口管理,合同簽訂之前須經法律管理部門或法律顧問嚴格審核。對工程承包合同中資金收取等關鍵條款要認真斟酌,對分包或供貨商等付款要貫徹付款與收入“同比例”原則,落實履約責任,降低資金壓力。對超出合同規定的墊資要在企業內部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盲目墊資、墊料。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合同中所享有的各項權利積極維護施工企業利益。首先應樹立合作雙方在法律上相互平等、在經濟上互惠互利的經營理念,要敢于利用“不安抗辯權”等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
2.加強現場的經濟資料管理,嚴格過程控制。項目經理既要抓好施工管理又要及時抓好算賬工作。要積極圍繞防止和減少工程款的拖欠這條工作主線完善施工過程的各項控制制度。首先按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地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對變更設計、增減工程量等有關事項,要及時辦理有效簽認,計入相關階段工程結算并及時報送監理及業主簽批,以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隱形拖欠。
(四)加強應收賬款日常管理,輔助應收賬款的回收
1.做好應收賬款的計劃管理。在每一年的年度計劃中應該明確應收賬款的年末余額,并設定一個相對積極的平均收款期,允許每年的平均收款期在該指標上下浮動,作為考核業績的依據。
2做好應收賬款日常動態監督和管理。企業的財務部門應按欠款單位區域建立核算應收賬款明細賬,對應收賬款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并定期統計應收賬款各單位的金額、賬齡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反饋給企業主管領導和項目部及經營開發部門,為評估、調整建設方的信用等級提供可靠依據,同時也能了解債權的總體情況。
3.強化應收賬款追蹤分析。應收賬款一旦為建設方所拖欠,施工企業就必須考慮如何按期足額收回的問題。要達到這一目的,施工企業就有必要在收款之前,對該應收賬款的運行進行追蹤分析,密切關注建設方資金狀況、銀行借貸能力,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盡量確保應收賬款的收回。
4.完善企業承包管理責任制,加大對清收外欠款的考核獎罰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級經濟承包責任制,做到責、權、利的有機統一,明確第一管理者和分管領導對應收賬款所負的責任,把應收賬款的清收作為領導班子業績考核和年薪收入的重要內容,并應占較大的比重。明確各部門及項目部對應賬款管理的職責,財務部門為應收賬款管理的主管部門,經營開發、施工管理、法律事務部門為應收賬款管理的協辦部門,監察審計部門為應收賬款管理的監督檢查部門,項目部為應收賬款管理的直接部門。各部門必須密切配合、互通情況共同做好應收賬款的管理工作。項目部要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克服短期行為,項目經理作為回收工程款的直接責任人,不僅要對工程的安全、質量、工期進度等負責,而且要對工程結算和清收工程款負責,項目經理的收入要和工程最終的財務成果直接掛鉤,工程款不能如數收回,不得全額兌現承包收入。
5.加大力度清舊欠,整章建制防新欠。首先明確各級清欠部門的責任,確定指標,獎優罰劣;其次是要把拖欠工程款分類排隊,區分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做到難度小的立即清,難度大的積極清,風險高的抓緊清,數額大的重點清。對重難點應收賬款應視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收款措施。
(1)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依法清收應收款。在利用法律手段搞清欠之前,在思想認識上要明確兩點:一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衛利益;二是要充分認識打官司的復雜性。
(2)利用政策,把握時機加強清欠。施工企業可以用活、用足政策,積極制定與之相適應的措施及辦法,對重點債權要專人負責。國家的法規政策就是施工企業的有力武器,相信法規政策對建設單位也有威懾力,輔之以媒體曝光等手段定會有所收獲。利用政策較之運用法律手段來得簡便,易于操作,效率會明顯提高。
(3)實行債務重組,與債務人協商解決拖欠款問題。對個別確實由于資金困難而不能如數支付工程款的單位,可以采用協商解決的辦法。在誠實、信用、合作、務實的前提下協商,進行債務重組。施工企業可以適當做出一些讓步,如延長還款期限、削減債務額度、非貨幣償還等,目的是以較小的損失換取工程款的清償。運用此辦法清欠,要謹防個別人借債務重組之名,隨意豁免應收債權造成企業的國有資產流失。
總之,合理有效地控制應收賬款,把它作為企業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企業經營部門應樹立全新的營銷觀念,加強建設方信用管理,明確有關部門和人員職責。企業財務部門應加強監督,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使企業應收賬款的風險降到最低,為企業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