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盈余是企業向外界披露的一種重要的會計信息。作為企業在一定期間經營成果的體現形式,是一個公司價值增值的具體表現形式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標志,成為投資者、債權人、稅收征管機構以及股市監管機構等相關機構都關注的一個指標。在國外會計學術界,盈余質量迄今已經有多年研究歷史,而在我國盈余質量的研究起步較晚,主要是隨著近年證券市場的迅猛發展而逐步興起。證券市場對信息是極為敏感的,公司的盈利情況對于吸引投資者,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極為重要。但發展中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也隨之暴露出來。隨著保險業參與股市投資,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境外的機構投資者進入國內的證券市場,使得證券市場的投資環境和投資理念都發生了根本轉變,而盈余數據在股票計價方面以及理性投資決策方面成為最重要的依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因此,包括盈余質量在內的信息披露是現代公司治理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尤其是近幾年來,股市的大幅波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分析時不再只停留在表面上的財務報告的盈余數量,把更多的注意力轉向對盈余信息含量的分析上。高質量會計盈余信息的生成離不開一整套基礎性構件,董事會作為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重要因素,無疑對盈余質量會產生重大的影響。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文獻 近年來西方學者進一步延伸了會計信息質量的研究視野,有大量的研究證據支持董事會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就是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生成過程進行監督。例如Klein(2002a), Carcello and Neal(2000), Beasley(1996)等都研究董事會對于公司財務、會計管理過程的重要性,證實董事會特征確實與會計信息操縱有關。Yermack(1996)發現,董事會規模越大,公司績效越差,而且發現績效較差的公司收購或兼并后一般都縮減了公司規模。
(二)國內文獻 孫永祥和章融發現上市公司的董事會規模與公司績效負相關,即董事會規模越小公司績效越佳。沈藝峰和張俊生也發現董事會規模過大是ST公司治理失敗的原因。另外何衛東和張嘉穎(2002)證實董事會規模與公司績效負相關。胡銘發現董事會規模與公司績效之間并非簡單的正向或負向關系,在董事會兩端的公司,凈資產收益率(ROE)和每股收益(EPS)都較高。于東智(2004)的研究得出董事會的規模與公司績效呈顯著的倒U型二次曲線關系,轉折點大約在董事人數9個左右的點。雖然我國市場監管部門和各界有志之士大力提倡獨立董事制度,但是至今的實證研究成果基本一致,即外部董事比例或非執行董事比例與公司績效似乎不存在顯著關系。于東智的研究表明,董事持股比例之和、人均持股比例都未與績效指標表現出統計意義上的曲線關系,而表現出較強的線性相關性,這意味著董事會及經理人員持股確實能夠激勵董事關注公司績效。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借鑒前人研究成果,本文就董事會的具體特征對公司盈余質量的影響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董事會規模對盈余質量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
以代理理論為支撐的觀點認為,規模相對較小的董事會更有利于提高治理效率,這是因為隨著董事會規模的增大,由此帶來的成本上升將超過監控能力增加帶來的利益。相比較而言大規模的董事會代理問題嚴重,小規模的董事會在應對環境的變化方面更加迅速。其治理作用主要取決于規模的正向影響與負向影響的對比以及公司所處的法律、文化環境的影響。
假設2: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與盈余質量之間存在相互關系
基于代理理論,Dechow et al.(1996)發現董事的有效監管主要取決于其相對于管理層的獨立程度。這種獨立性通常由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占比重加以衡量。大部分國外文獻表示外部獨立董事具有維護自身市場聲譽的動機去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可以通過減輕管理層和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來維護公司的效益。但乘員理論則考慮了組織成員的心理因素影響,認為新引進的獨立監督方會產生額外的董事會行為差異,導致決策時間更長。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提出假設。
假設3: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與盈余質量沒有相關性
對董事的薪酬激勵更多地體現為一種短期效應。在公司與個人利益趨同的假設下,董事對盈質量的影響應該為正向影響。但基于國內外研究情況結果比較,其影響并不具有確定性,受制度環境差異影響。
假設4: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設立情況與盈余質量沒有相關性
關于董事會領導結構有三種不同的理論支持觀點:代理理論支持兩職分離;受托責任理論認為兩職合一治理效率將提高;環境依賴理論認為兩職設立是代理成本與潛在收益的權衡結果。大多數文獻認為兩職分離有利于提高公司盈余質量,但基于我國實際情況和一些關于國內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研究的文獻,兩職合一有利于公司盈余質量的提高。
假設5:持股董事人數比例對盈余質量之間存在相互關系,但無法給出相關性符號
孫永祥、章融(2000)的研究表明,董事會及經理人員持股數量的多少與公司績效并無明顯的關系。于東智的研究表明董事會及經理人員持股確實能夠激勵董事關注公司績效。我國公司董事會成員持股數都不大,各年的中位數都在2-3萬股左右。
(二)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2007年后我國開始實施新的會計準則,所以選擇2007年至2008兩年的數據做為分析對象。 同時考慮到不同行業關于同一指標的標準以及變化會有差別。因此,選擇金屬與非金屬行業的A股上市公司(其中將剔除掉ST的上市公司),另外將數據不全的上市公司從樣本中刪除,剩余113家上市公司作為樣本進行分析。因變量的數據來自清華金融數據庫,自變量數據來自“證券之星”網站,用spss13.0進行統計分析。
(三)變量定義和模型構建 本文選取了因變量和自變量,并根據其關系,建立了相應回歸模型。(1)因變量(盈余質量變量)。考慮到本文對盈余質量的定義以及我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普遍性,認為質量較高的盈余信息可以更好地反映出企業的真實業績,由于盈余管理是應計制會計下的必然產物,必然會反映到會計盈余中,但是盈余管理的確很難反映到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產生的現金流量指標中來。因此,本文采用會計調整法來計量盈余信息的質量。 盈余現金比(EQ)指標:EQ=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凈利潤。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凈利潤比率,也就是說,企業每實現1元的賬面利潤,實際有多少現金支持,比率越高,盈余質量越高。若比率小于1,則說明會計利潤可能受到人為操縱或存在大量應收賬款,盈余質量較差。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公司盈利,也可能發生現金短缺。一般來說,該指標越大,說明公司盈余質量就越高。相反如果該指標越小,則說明公司盈余質量也較低。 (2)自變量(董事會特征的相關變量)。根據董事會特征的分類、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特征分析以及上市公司資料所能體現的,選取董事會特征變量。董事會規模(代碼:DS),董事會董事總人數;獨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代碼:IDP),獨立董事人數與董事總人數之比;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代碼:DIRP),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與董事總人數的比例;董事長與總經理的兩職設立情況(代碼:DAC),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是否為一個人所擔任,1表示完全合一,2表示部分分離,3表示完全分離;持股董事人數比例(代碼:DSRP),持有股票的董事人數與董事總人數的比例。(3)模型構建。本文構建模型如下:EQ=α0+α1DS+α2IDP+α3 DIRP+α4DAC+α5DSRP+ε。
四、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1)。
(二)回歸分析 本文用spss13.0對模型進行了回歸分析。(1)假設1檢驗。回歸分析結果見表(2)中,兩年的α1分別為0.081和0.149,t檢驗的絕對值都大于20%顯著水平下的t檢驗的臨界值(0.84)但顯著性檢驗都大于0.05,因此董事會規模對質量之間呈正相關但線性關系并不顯著。從折現圖見圖(1)分析,除去2008年圖中的個別異常點,總體也是隨著董事會規模的增大,盈余質量提高。假設1得到證實。(2)假設2檢驗。表(2)中,2007年的α2為0.782,t檢驗值0.432小于0.84,表明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與盈余質量沒有明顯的影響,且顯著性檢驗大于0.05,更不具有線性關系。而2008年的α2為-15.585,t檢驗值的絕對值1.272大于0.84,表明獨立董事比例對盈余質量負相關,即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低。但仍然不具備線性關系。進一步分析兩年的散點圖。如圖(2)所示,可以發現,大多數的點集中在獨立董事所占比例為40%以內,但兩年的變化仍無明顯的規律可言。因此,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在40%以內對盈余質量的有明顯影響,但不呈線性。假設2得到了部分驗證。(3)假設3檢驗。表(2)中,兩年的α3的值分別為0.145和3.932,t檢驗的值為0.368和0.523,均小于0.84,表示影響并不明顯,但其值為正,其影響為正向。顯著性檢驗值都大于0.05表示線性關系并不明顯。再來分析R2的變化見表(3),兩年的數據分別為0.015和0.009,都非常小,表明這個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較小。所以假設3成立。(4)假設4檢驗。表(3)中,兩年的α4的值分別為-0.146和1.144,t檢驗的絕對值分別為0.618和0.728都小于0.84,表明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的設立狀況與盈余質量沒有相關性。從配對樣本t檢驗結果見表(4)分析,兩年置信區間不同,2008年的區間中間包括零,是無法接受的。從2007年的數據分析,其t檢驗值大于0.84。顯著值小于0.05,表明2007年數據的可信度較高。因此,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的設立與盈余質量沒有相關性。假設4成立。(5)假設5檢驗。表(2)中,兩年的α5分別為0.053和-8.575,t檢驗的絕對值為0.058和1.428,表明2007年沒有顯著影響,2008的為負相關。顯著性檢驗值均大于0.05所以不呈線性。分析R2的變化見表(5),兩年的數據為0.003和0.066,都非常小,表明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較小。因此,假說5沒有得到驗證,持股董事人數比例與盈余質量無相關性。
五、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研究結論如下:董事會規模對盈余質量的影響呈正比影響,但線性關系并不顯著。隨著董事會規模的增大,盈余質量提高。但根據規范性研究,董事會規模不應過大,在7-13人這個區間是盈余質量表現最好。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對盈余質量有影響,但不明顯。當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處在20%~40%之間,盈余質量會比較敏感。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與盈余質量無相關性,但根據激勵理論,合理的薪酬能夠體現為一種短期的效應,假設在公司利益與個人利益趨同時,越多的董事領取報酬,就會有越多的人關心公司的盈余質量,其結果應是正向影響。之所以會出現如此結論,可能過多的董事關系,反而會削弱其正向影響。研究發現,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設立情況與盈余質量無相關性理論上,關于董事會領導結構有三種不同的理論支持觀點,其結論都不相同。實證結果表明:董事會持股人數比例與盈余質量的無相關性。相關國內外研究也沒有定論,因此,無論持股人數多少都不會影響盈余質量。
(二)建議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的重要部分,對盈余質量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根據實證分析結果,結合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的特點,本文就相關方面提出以下解決方案。關于董事會規模的建議。結合規范性研究,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規模偏大,均值20人,應縮小到合理區間。另外,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規模有許多出現偶數,在決議時不免會出現僵持局面,建議應改成奇數。關于獨立董事所占比例的建議。參照國內外的一些研究結論,公司進行治理應當將獨立董事比例控制在20%~40%之間,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定相應的比例,以提高公司盈余質量。關于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的建議。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與盈余質量沒有相關性。但根據激勵理論,領取報酬會起到短期的激勵作用,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適當的增加領取報酬的董事人數比例。關于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設立情況的建議。實證研究結論表明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設立情況沒有相關性,因此本文并不建議意味著追求兩職分離,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關于董事會持股人數比例建議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而定,若增加董事會持股人數比例能夠提高盈余質量,那么就增加,若不能,可適度而定。綜上所述,提升盈余質量的重要一方面是加強董事會治理,董事會特征的變量的確定要根據自身情況結合行業特點合理定奪。通過研究可以得到兩方面的啟示:考察盈余質量時要同時關注董事會的特征;通過改善董事治理提高盈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