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資本總額中各種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在企業籌資管理活動中,資本結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全部資本價值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而狹義的資本結構僅指企業各種長期資本價值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尤其是指長期的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資本結構是企業籌資決策的核心問題,它的結構是否合理直接影響到中小企業的發展和壯大。
一、中小企業資本結構存在的問題
(一)股權資本與債務資本總量比例不合理 保持合理的股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例,是企業持續經營的法寶。在我國,中小企業的股權資本與債務資本總量比例不合理,普遍存在股權資金短缺,負債資本比例過大的問題。目前,大多數中小企業由個人或者家族擁有,中小企業融資時優先考慮的是對企業控制權干預程度最小化,害怕控制權的分散,所以股權資本比例過低。據調查資料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已超過60%,而國際上公認合理的資產負債率為50%,即一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若小于50%,則企業經營相對安全;如果資產負債率超過50%,則企業就處于危險狀態。由于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規模都較小,資金實力較弱,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很難得到商業銀行的貸款,只能通過民間資本籌資,而民間資本的資金成本都比較高,這就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負擔。
(二)權益資本內部結構不合理 企業權益性資金主要是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內部積累(留存收益)等方式籌集的資金。按照西方的優序籌資理論,企業籌集資金時,首先是內部籌資,其次是債務籌資,最后是股票籌資。內部籌資中留存收益籌資,資金成本相對低,既可以節約交易費用,又可以保持對企業的控制權,是籌資的最佳選擇。但是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我國企業的內部融資比例極低。加之資本市場的不完善,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籌資也得到一定的限制。權益資金結構不合理,一方面增加了企業融資的成本,另一方面也阻礙了企業的發展。
(三)債務資本內部結構不合理 企業可以通過銀行信貸、商業信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取得債務資本。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債務資本主要來源于銀行貸款,貸款結構則側重于流動資金和短期貸款。據調查資料顯示,中小企業的貸款頻率為大企業的5倍,戶均貸款額只有大企業的0.5%。這主要是由于中小企業規模較小,生產經營不穩定所造成的,再加上我國中小企業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等原因,中小企業也無法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取得長期資金。短期負債多而長期負債少,由于短期負債期限短,流動性強,會增加企業經營的風險和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
二、中小企業資本結構缺陷的原因分析
(一)內部因素 主要包括:
(1)中小企業自身特點。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制企業,存在高度集權的管理模式,所有者非常看重對企業的控制權。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籌集資金就有可能稀釋原有股東權益且分散其對企業的控制權,這是企業所有者不愿意看到的情況。為了不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中小企業所有者就不愿意采取股權融資,更愿意采取債務融資,這樣就導致企業資產負債率偏高,經營風險加大。
(2)中小企業內源融資意識差是導致資本結構缺陷的最主要的原因。中小企業大多數是家族式企業,企業領導者的學歷普遍不是很高,財務知識相對匱乏,自身積累意識淡薄,大多數企業在利潤分配中存在短期化傾向,將企業利潤幾乎分配光,很少能夠從長期經營的戰略高度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很少從企業發展角度思考用留存收益來補充資金的不足。在籌資過程中,過多的尋求外部的資金來源,忽視了利用留存收益來積累資金,增加資金成本,加大了企業財務風險。
(3)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缺乏核心競爭力。中小企業大多從事的是勞動密集型行業,缺乏核心競爭力。由于經營風險較高,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內部管理不規范,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無法經受市場劇烈變化的考驗,被淘汰的可能性較大。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能持續經營10年以上的中小企業不到10%,這就給銀行等金融機構放貸帶來了風險,從而使中小企業融資出現困境。
(4)中小企業信用意識淡薄。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很少注重企業信用的建立。當經營出現困難后,不努力改進,而是利用無效擔保方式騙取銀行貸款,取得貸款后,不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按期支付利息,這些行為都導致了中小企業出現信用危機,加劇了融資難的境況。
(二)外部因素 主要包括:
(1)銀行等金融機構支持不夠。我國雖然設立了政策性銀行,但政策性銀行的服務對象各有側重點,中小企業并不是其主要服務對象,很難從其那里取得資金支持。四大國有銀行和少數股份制商業銀行,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服務意識較差,往往是坐等企業上門“求貸”,而且貸款門檻高,所需擔保、公證、審批等手續繁雜。同時存在“貸優不貸劣,貸大不貸小”的市場選擇行為,并且采用一刀切的信貸標準,另外,中小型企業的財務制度不透明,加大了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也導致國有商業銀行業不愿意貸款給中小企業。城市商業銀行的定位是中小企業,但考慮到風險,在實際操作中也主要是經營收益穩定的業務,很少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則主要是向農戶提供信貸,也把中小企業拒之門外。另外,雖然政府也出臺了初創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但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問題,很多銀行沒有深入貫徹執行,致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得不到解決。
(2)社會征信體系薄弱。我國雖然已開始建立征信體系,并且有了一定的基礎,但無論從法律法規還是監管手段上都還存在很大的不足。由于完善的企業和個人信用制度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中小企業也很難通過商業信用取得資金。在金融市場,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銀行很難了解到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真實的收益狀況,再加之缺乏權威性的資信評估機構,這些都降低了中小企業資信評估的說服力。銀行出于對風險的考慮,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特別謹慎。
(3)資本市場不完善。對于處于成長期的中小企業而言,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其自身積累不足,內部資金無法滿足其需求,必須尋求外部資金來源。外部融資主要靠資本市場,而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相對來說還不夠成熟和完善,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小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首先,相對于中小企業自身的規模以及信息披露等要求而言,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門檻都太高,如主板市場其市場定位于大中型企業,其上市標準和條件都十分苛刻,不符合廣大中小企業的要求。對于服務中小企業而言,問題和矛盾還較突出。雖然中小企業板塊已經推出,但《公司法》規定,申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于5000萬元,最近三年持續盈利,這對于一般的中小企業是很難達到的,所以諸多中小企業仍然難以借助中小板市場取得資金。其次,風險投資機制起步較晚,作用發揮有待提高。雖然風險投資在全球范圍內已經是中小企業融資的新途徑,但在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著諸如風險資本的籌資渠道狹窄、投資主體的缺乏等問題,其對于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也不明顯。
三、中小企業資本結構融資的優化對策
(一)企業微觀角度分析 主要包括:
(1)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一方面,企業應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的現代企業制度。改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不斷開發新產品和新市場;通過合理配置資源,加速資金周轉,促進企業盈利能力增長,從長遠來看可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增加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合理地進行利潤分配,擴大自有資金的來源,增加內源融資的比例,這樣可以降低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
(2)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小企業應建立并不斷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增加企業信用度,以期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企業可以配備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財務人員要了解企業最佳資本結構的基本要求,由于負債經營能給企業帶來節稅的好處,但同時又增加了財務風險,財務管理人員應將這些風險和收益進行權衡,為企業尋求一個在一定風險條件下獲得最大收益的最佳資本結構。同時,中小企業必須提高信用意識,強化信用觀念,不斷提高企業信譽,管理人員要進一步增強財務風險意識,加強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
(二)宏觀角度分析 主要包括:
(1)加大金融改革與創新的步伐。首先,金融機構要在思想上重視中小企業,增強對中小企業服務的意識,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出臺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金融監管部門也要認真檢查各金融機構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堅決查處。其次,要加大金融改革和創新的步伐。2011年5月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監會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銀監發(2011)59號),通知中鼓勵商業銀行先行先試,積極探索,進行小企業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推動多元化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拓寬小企業融資渠道。這個文件的出臺提供了政策保障。很多地方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如浙江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浙江泰隆銀行,市場定位就是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這些成功經驗都可為其他地方的金融創新提供了借鑒,各地金融機構要積極地探索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新思路、新途徑,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需求的中小企業推出不同特色的金融產品,可以提供“無抵押貸款”、“企業聯保貸款”等信貸新方式,通過各種方式為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提供支持。
(2)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隨著國家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信貸資金供應趨緊,貸款條件提高,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矛盾也進一步凸顯。而這很大程度是因為中小企業和銀行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因此,首先要根據中小企業特點,建立適合它的信用征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其次,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與激勵機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列入本年度財政預算,用于加大風險補償力度,重點對經營管理規范、風險控制良好、服務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績突出的擔保機構進行激勵,引導其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最后,為彌補國有信用擔保機構的不足,可鼓勵法人資本、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股成立區域性中小企業互助性的社團法人性質的擔保機構,通過行業自律,互相監督等手段,可部分解決中小企業信用缺失所帶來的融資難問題。
(3)完善資本市場,發展多樣化、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的資本市場,應當能夠為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平臺和股份交易服務,滿足不同的企業和對風險、收益有不同偏好的投資者的需求,在市場規模上,則體現為“金字塔”結構。為此,應建立一個多層次的能滿足不同融資需求的資本市場,這對于解決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能發揮很大的作用。首先,進一步壯大二板市場,擴大其市場規模。降低中小板市場的進入門檻,鼓勵和扶持技術性、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資金,并允許其上市交易。其次,重視并加大引進風險投資的力度。目前,國際風險投資涌入我國,應抓住機遇,鼓勵上市資源庫中的企業大膽引入風險投資,尤其是中小科技型企業,風險投資對其有特別偏好,成功的可能性較大。同時,政府對于引進風險投資的中小企業要有明確的政策傾斜,要出臺一系列激勵和優惠的措施。最后,積極探索中小企業集合發債新舉措。銀監發(2011)59號文件指出,商業銀行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優先支持其發行專項用于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這也提供了政策支持,可以借鑒深圳和中關村已有的成功經驗,探索中小企業集合發債的新辦法,幫助中小企業通過集合發債的方式取得資金。這樣做可以提高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比例,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