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技術是一個國家科技發展的重要方向,是國家整體科技實力的體現。隨著世界經濟進入調整期,各國對于高新技術產業化更加重視,競相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2009年以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峻挑戰,我國政府不斷強化高新技術產業的引導和扶持,制定了多項切實有效的政策,為我國科技實力的躍升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融資困境依然是難以解決的主要問題。2009年10月我國創業板的推出不僅對于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而且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具有非同一般的意義。
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需要創業板的融資平臺支持
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統計結果顯示,我國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科研成果有3萬多項,專利技術有7萬多項,但其轉化為產品并形成規模經濟效應的僅有10%~15%,與發達國相比要低50%~65%;我國高科技產業總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很小,僅僅占到8%左右,而發達國家已達到30%~40%的水平。可見,我國高科技成果轉化率、高科技產業產值比重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了資金短缺等因素的制約,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
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主要依靠的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但是,由于其自身高風險性,高新技術企業從銀行大量貸款非常困難,銀行貸款率很低。如表1和表2所示,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貸款的拒絕率遠遠大于其他企業。據湖北、廣東將近兩千多家中小企業的問卷調查,金融機構提供給中小企業的貸款非常有限,大多數中小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中缺乏資金,同時3/4的企業資金主要依靠的是自有資金。
企業的主要任務就是把技術變成產品,只有高技術成為產品才能進入市場,企業才能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高新技術企業也不例外,如果資金短缺,再好的項目也只是空談。創業板的推出對解決融資困境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創業板市場不僅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上市的門檻,為有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鋪平了道路,也為高科技企業擴大再生產,提供了更好的融資渠道,因此創業板市場建設對高新技術企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創業板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器
(一)創業板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門檻 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同時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絕大多數企業由于規模小,業績不佳等特點卻很難進入資本市場。創業板市場的創立為高新技術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鋪平了道路,為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困境提供了解決渠道,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重要平臺,其最大的特點表現在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具體說明如下:
(1)財務門檻低。我國創業板市場為高新技術企業制定了相對寬松的發行和上市標準,對企業的歷史經營績效未設立很高的要求,但與海外創業板市場相比,門檻相對比較高。如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要求企業最近一年稅前利潤不得低于400多萬元。在我國,出于風險控制的需求,創業板規定,企業最近一年要盈利,凈利潤不得低于500萬元,營業收入不得低于5000萬元且最近兩年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兩年持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并且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
(2)發行規模要求小。與主板和中小企業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對企業的發行規模提出了比較低的要求。我國創業板市場要求企業上市后股本要超過3000萬,較中小企業板,平均融資額大約要少40%,實際上也就是一個企業平均要1~2個億資金的融資額,而主板最低要求是5000萬元。
(3)營運記錄要求低。我國創業板市場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的獨特性,為其制訂了寬松的入市標準,對其營運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創業板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行上市之前只要在同一管理層下,具有持續兩年以上的高新技術經營業務經驗,并且最近一年企業凈利潤為正值即滿足上市條件,這里所說企業包括企業整體改制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皆可以連續計算。另外,對于一些研發能力很強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板上市條件還可以進一步放寬, 可以不設最低盈利限制,且不分企業存續期間的所有制性質,只要有一年的經營記錄, 均可連續計算經營業績。
(二)創業板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方便高效的融資渠道 具體表現在:
(1)創業板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更為方便的融資渠道。與傳統企業相比,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收益性和風險性,以及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性,傳統的籌融資方式給高新技術企業帶來了很大的融資困境,創業板的推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高科技企業的融資瓶頸,為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建立了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資機制,引導風險投資取向,調動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貸款,從而形成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投融資體系。
(2)創業板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高效的融資機制。創業板市場不僅增強了企業資金籌集與使用過程比較高的透明度,由市場引導社會資金合理配置到生產效率高的企業中去,而且通過股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實現了投資期限的轉換,將投資者進入股市的短期資金成為上市高科技企業的長期投資,保證了充足的長期資本供給,再利用企業的股票價格傳導機制,使高新技術企業初創期到成熟期的整個過程都能夠高效的運用資本。
(三)創業板為風險資本營造了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風險投資的支持,而風險投資的有效運作則依賴于一個成熟、發達、充滿活力的創業板市場。如果沒有一個便捷的退出渠道,風險投資就無法實現增值和循環流動,也就無法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入風險投資市場。創業板市場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 “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了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三、發揮高新技術企業與創業板的聯動效應的對策
(一)高新技術企業要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自主創新能力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加強培養企業自主創新力,是創新型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融資的必要條件。因此,在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今天,高科技企業的首要任務是研制和開發自主知識產權,發揮自身優勢,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內在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整個過程,需要高新技術企業明確當前形勢,正確認識自我,增強危機感和責任感,自覺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加強產學研相結合,整合資源,發掘科技創新潛力,激發技術創新活力。
(二)高新技術企業要加強內控管理,加快向現代企業過渡 內控管理是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良性循環的重要途徑,是建立各職能部門之間對業務活動進行組織、制約、考核和調節的方法、程序和措施,以實現經營管理目標。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迅速,但內控管理狀況不佳,主要表現在組織結構簡單、規章制度缺失、管理水平不高等方面,這不僅影響了企業自身的發展,而且影響了整個群體的對外效應,影響對外融資,限制發展。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該從自身出發,加強內部控制管理,以打造現代企業為目標,提高自身信譽度,從而打開外部融資的大門。
(三)完善創業板市場,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更好的服務 創業板市場作為高風險的投資市場,當前運轉中仍然存在著不少隱性問題。從2009年10月我國正式推出創業板市場開始,有關方面借鑒國際市場經驗已經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我國整體法制環境、監管環境遠未完善等原因,創業板市場所蘊涵的系統性風險仍舊不容忽視。其能否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福地,需要在發行環節、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等方面進行更多的制度性創新,然而完善投資者保護的法律制度和提高執行質量,則是所有制度建設和環境改善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