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勵自主創業,特別是大學生自主創業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在自主創業過程中進行稅務籌劃,不僅可以節約資金,還可以做到企業的全面和可持續發展。對于自主創業者而言,稅務籌劃是一系統工程,需要在產業、行業、區域、納稅人身份、籌資等方面進行合理規劃,進而找到最佳的路徑選擇。
一、產業、行業、區域方面的選擇
我國將產業分為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各產業的稅負水平是不同的。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產業為例,由于近年來國家大力提倡發展現代農業,對“三農”事業的財稅支持力度很大,特別是在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農機生產配套、農村科技創新等方面。所以在進行涉農創業中,應盡量向以上方面靠攏。同時,在企業組織形式上可以有以下兩種選擇:成立專業合作社或是有限責任公司。對于專業合作社這種新型農村企業組織形式,國家規定了比較優惠的稅收政策。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對于農村自主創業者而言,成立專業合作社是比較合適的。然而在具體實踐中,特別是“農超對接”業務的操作,大型超市往往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這種情況下,專業合作社只能找稅務機關代開,業務量多的時候,往往會帶來不便。
在自主創業過程中,選擇第三產業即服務行業的往往較多。由于第三產業涵蓋物流、文體娛樂、餐飲等諸多行業,所以要進行合理籌劃。比如,建筑安裝行業本身需要交納營業稅,其所購進的原材料的進項稅就不能抵扣,所以可能存在重復征稅問題。但是,這種情況也并非絕對,還要具體結合區域稅收政策。例如,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將正式進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其中交通運輸業的適用稅率為11%,部分現代服務業中除了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的稅率外,其余部分的適用稅率為6%,這些規定為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同時自主創業者應盡量選擇文化創意、科技服務等戰略新興產業,因為這些產業都屬于朝陽產業,在創辦之初,都能夠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稅收優惠。
二、納稅人身份方面的選擇
企業的組織形式不同,其應納稅額是有區別的。自主創業時的企業組織形式可以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我國稅收相關法律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所得稅,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利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要分別繳納企業所得稅和投資者個人的所得稅。因此,企業設立時組織形式的稅務籌劃實質就是公司制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的應納稅額的比較。
例如:趙剛打算成立一家食品生產企業,年應稅所得額預計為20萬元。方案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則稅收負擔為:20×35%-1.475=5.525(萬元)。方案二: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如果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且將企業的稅后利潤全部分配給投資者,則稅收負擔為:20×25%+20×(1-25%)×20%=8(萬元)。顯然方案一要比方案二少負擔2.475萬元,從單純的節稅效果來看,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更劃算一些。
但考慮到趙剛的業務是食品銷售,銷售額比較大,如果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體系更加完整,財務管理更加嚴格,更有利于企業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就能夠達到少交增值稅的目的。所以在成立企業時要綜合考慮稅負和具體業務。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自主創業時也可以選擇?,F行稅法規定,一般納稅人的、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分別為17%和3%。當兩者稅負相等時,可計算出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增值率=3%÷17%=17.6%。從中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當增值率低于17.6%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低于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率高于17.6%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
在涉及兼營或混合銷售業務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稅務籌劃。假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全部銷售額,當兩者稅負相等時,可計算出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當增值稅稅率為17%、營業稅稅率為3%時,增值率=(1+17%)×13%÷17%=20.65%。從中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當增值率高于20.65%時,營業稅納稅人稅負要低于增值稅納稅人,此時宜成為營業稅納稅人;反之,成為增值稅納稅人比較合適。例如:趙剛成立一家建筑裝飾公司,并代顧客裝修。2012年度預計取得裝修工程總收入為500萬元。該公司為裝修購進材料支付款項351萬元(價款300萬元,增值稅稅款51萬元),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營業稅稅率為3%。增值率=(500-351)÷500=29.8%>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20.65%。可節約稅額為:(500÷1.17×17%-51)-500×3%=6.65(萬元),所以選擇做為營業稅納稅人比較合適。
三、籌資方面的選擇
對于自主創業者而言,融資問題是頭等大事。由于發行股票或債券,法律設定的門檻較高,對一般創業者來說,很難滿足條件。對外借款往往是自主創業者最多的選擇。對外借款又可以分為向金融機構借款和民間借款。按照稅法規定,銀行的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的利率通常要比同期銀行貸款的利率要高,按照稅法的規定,內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部分,不得從稅前所得中扣除。
在向金融機構借款時,可以在借款規模和還款方式上進行稅務籌劃。銀行的借款數額并非越多越好,應將負債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使負債所帶來的利益能夠抵消由于負債融資比例的加大所帶來的財務風險。例如:趙剛與他人成立達發食品有限公司,計劃籌資500萬元用于一項新產品的生產,制定A、B、C三種方案,假設三個方案的資本結構(長期負債與權益資本比例)分別為0:100;20:80;60:40,三種方案的利率都為10%,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企業息稅前利潤總計為100萬元。則三種方案稅前利潤分別為100萬元、90萬元、70萬元;應納所得稅稅額分別為25萬元、22.5萬元、17.5萬元;稅后利潤分別為75萬元、67.5萬元、52.5萬元。稅前投資利潤率(權益資本)分別為20%、22.5%、35%;稅后投資利潤率(權益資本)分別為15%、16.9%、26.3%。由此可見,隨著債務資本比重加大,企業納稅呈遞減趨勢,從25萬元減為22.5萬元,再減為17.5萬元,表明債務融資時具有節稅功能的。同時,可以發現:當投資利潤率大于負債利率時,債務資本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對企業權益資本越有利。
在還款方式上,企業可以和銀行達成不同的還本付息方案,將其中應納所得稅總額最小的方案作為最佳選擇方案。同時還要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計算出不同方案下的現金流出量的流出時間和數額,盡量使現金流出量集中在還款期限后期,這樣就可以因為現金流出時間的滯后因素而獲得相當于一筆無息貸款的好處。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也是企業籌資的特殊方式。選擇經營租賃方式,作為承租方發生的經營租賃費可以直接在稅前扣除,但不得對租入的設備計提折舊。選擇融資租賃方式,發生的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時直接扣除;企業可以對融資租入的設備計提折舊,這些折舊可以再稅前扣除。所以企業應將這兩種方式所承擔的稅負進行比較,同時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選擇對企業最有利的方式。
四、其他方面的選擇
納稅人在自主創業時,還要進行以下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是根據自身所屬群體進行納稅選擇。我們國家對退伍軍人、失業人員、殘疾人員和剛畢業大學生的自主創業的稅收優惠待遇是不同的,所以要結合自身群體屬性進行選擇。另一方面應多關注最新的稅收動向,特別是小、微企業的?,F階段,國家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頻頻出臺稅收優惠政策。例如,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都進行了上調。其中對增值稅而言,銷售貨物的,由原來為月銷售額的2000~5000元調整為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由月銷售額1500-3000元調整為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由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調整為300~500元。對營業稅而言,按期納稅的,由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調整為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由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調整為300~500元。這些最新的稅收規定,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受益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