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2月,我國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其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可以說是整個準則的亮點之一。該項具體準則不僅借鑒了2003年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IAS39,將金融資產劃分為四類,即以公允價值計量目_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貸款及應收款項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同時,還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并目_比較全面的運用到了金融資產之上。但另一方面,我國會計準則中對十金融資產的分類標準不是非常明確,尤其是對十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目_到期口不固定的的金融資產,主要依賴十管理層風險管理、持有意圖等被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顯}fu易見,這些都為管理層的會計政策選擇創造了新的空間。會計政策選擇就是對會計確認、計量等過程中采用的計量基礎、會計處理方法等問題的選擇,從狹義角度講就是企業管理當局在現有的會計政策下選擇適合自身的會計原則及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會計政策的不同影響口常會計數據,}fU會計數據的差異將會影響最后生產的會計信息,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以會計政策的選擇也就成為了各利益相關方關注的重點,尤其是公司管理階層,因為這種政策選擇行為畢竟是從管理階層的立場進行的,}fU目_他們也存在著通過選擇行為來達到特有目的的動機。
因此,鑒十準則的不足與管理層持有的各種動機,就存在了研究公允價值計量下金融資產分類會計政策選擇的現實需要。本文將沿著以下線索展開:在現有金融資產準則下,金融資產不同分類將有何不同的會計后果,管理層在各種動機的支配下,是否會對具有不同會計后果的金融資產分類做出會計政策選擇。希一望本文的研究可以豐富我國現有金融資產相關準則規定下,對十管理層會計政策選擇的研究,為有關監管部門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實證依據,更科學地制定規范會計行為方面的政策,有利十我國的證券市場更快地走上健康發展之路。